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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目标和方向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二十国集团成为国际经济金融治理最重要的平台。G20领导人系列峰会明确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目标和时间表,并定期审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展,确定国际金融改革的最终方案。

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二十国集团(G20)成为国际经济金融治理最重要的平台。G20领导人系列峰会明确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目标和时间表,并定期审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展,确定国际金融改革的最终方案。

按照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确定的金融监管改革目标和时间表,在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和各国监管当局的积极参与下,各国在金融监管改革上达成了更多的共识:在宏观系统层面,将系统性风险纳入金融监管框架,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在中观市场层面,强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矫正金融市场失灵;在微观机构层面,提升单家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强化金融体系稳定的微观基础。

宏观系统层面的改革措施包括:建立与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和经济周期挂钩的监管制度,弱化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正反馈效应;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影子银行”体系纳入金融监管框架;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SIFIs)的监管,降低机构“大而不倒”导致的道德风险;加强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之间的协调,降低风险跨境传递等。

中观市场层面的改革措施包括:推进建立单一的、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改进风险定价模式,避免过于依赖脱离现实的模型假设;加强外部评级机构的监管,降低金融机构对外部评级的依赖程度等。

微观机构层面的改革措施包括:资本监管改革,引入杠杆率监管制度,建立流动性监管标准、动态拨备制度,改革公司治理监管规则,推动金融机构实施稳健的薪酬机制,强化并表监管和对表外业务的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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