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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的基层组织传播及其效果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科技下乡”:农业科技的基层组织传播及其效果农民获取农业科技信息与技术除了依靠大众媒介外,还有以政府为主导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的基层组织传播、农民自发组织的传播以及基于农村熟人、半熟人社会中的人际传播。这些“科技下乡”的活动吸引了部分农民的参与,在提高农民的科普素养以及对农业科技的认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科技下乡”:农业科技的基层组织传播及其效果

农民获取农业科技信息与技术除了依靠大众媒介外,还有以政府为主导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的基层组织传播、农民自发组织的传播以及基于农村熟人、半熟人社会中的人际传播。多渠道为农民获取农业科技提供了机会和便利,也有利于发挥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先进生产力作用。但多渠道的农业科技传播能否真正地满足农民的需求,唤起农民参与传播、获取农业科技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却是有待观察的。

例如农民可以通过各种农业技术培训等科技信息的组织传播活动来获取自身所需要的信息,其中包括在J市政府主导下在农村所开展的农业技术培训、科技下乡与科技入户活动、建立农业示范园区、开通农技110等。其实严格意义上的组织传播,是指组织机构对其成员或与该组织具有共同意识的多数人进行的传播。在我国农村,我国就农业科技的组织传播形式而言,主要是指政府、准政府组织(科协、供销合作社等)、民间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等)、涉农企业(种子公司、农资公司等)、科研机构(包括高校)等,通过一定形式对农民进行技物推广或科普宣传。

1.政府主导下的农业科技传播

政府主导下的农技传播组织是三类传播组织中机构较为健全、组织成员最多、技术力量最雄厚、传播力量最强大的主力军,它主要有各级农技推广中心组成,形成了由政府领导、农业行政部门主管的从中央到县、乡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这种政府事业单位性质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林业技术推广和水利技术推广、农业经营管理等七个体系。长期以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都是按照“条条管理”的模式设置的,按照所属的专业分成了农业、畜牧、农机、水产、林业等不同部门。[20]

但在J市D镇、X镇等乡镇调查农村科技传播服务状况时却发现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农村科技传播服务活动在农村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位”与“失位”现象,并有形式主义、政绩工程的倾向,使得很大一部分农民并不能享受到政府主导下所开展的各项农村科技传播服务,部分农民也并没有机会参与到农业科技传播服务的活动中来获取所需要的农业新技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对于农业科技的认知与使用。

虽然相关职能部门都会通过各种形式在农村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但实际调查中却发现,如图4-13,有51.4%的农民表示村里没有农业技术培训(如种田、养殖、果蔬种植等),另有24.9%的农民表示不清楚村里是否有农业技术培训。农民的上述反馈意味着当前农业技术培训的缺位,他们并不能享受到这种传播服务活动所带来的科技信息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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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3 所在村是否有农业技术培训的统计

对此,也有农民在访谈中提到:

“不知道村里有培训种菜、种稻。认为(他们)都是表面说说,我们都没听过,我们这6家种植大户总共有470多亩地,都不知道,如果有,真愿意去听听,也没有看到下田来指导的。宣传的那些都是形式。听都没听过大队部(村)里有农业科技方面的书。”[21]

农业技术培训的缺位也就使得农民缺少了获取农业科技传播信息的渠道,同时本身职责的不作为表现,也使得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为被贴上了形式主义的标签,拉开了农民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距离,也降低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除了专门的农业技术培训,以规模化经营的农业示范园区,在政府看来,也能够在农业新技术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可在对农民的问卷调查和实际访谈中我们可以看到,如图4-14,有26.9%的农民认为示范园是面子工程,给领导看的;21.8%的农民表示所在地区的示范园区大部分地都是荒的,做的都是表面功夫。在走访中一位农技员这样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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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4 农民眼中的农业示范园区的统计[22]

“几年前我们这建了蔬菜产业园。但是这个产业园,我认为是骗局。一些蔬菜大棚,很多都是假的。上级来检查,就把路边上的大棚提前一天插上树枝,其他里面的大棚都是大片大片的荒地。国家投入那么多钱,他们没有好好弄,都在蒙骗。对村里干部就应该在这方面严格考核。去看过吴桥的蔬菜大棚,里面很多都是荒地。”[23]

尽管以上只是一些少数案例,但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不仅在普通农民心中,在部分农业科技传播者眼中,农业示范园区并没有发挥出农业生产中农业新技术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或许仅仅是一个面子工程,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所做的表面功夫。

不过,也有26.9%的农民不同意“示范园区将土地集中起来种,比农民自己种划算”这一说法。作为规模经营的农业示范园区,往往以每年向农民支付一定租金的形式将农民的土地集中在一起,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农民不仅每年可以收取一定的租金,同时还可以到这些示范园区打工,获得一定打工收入的同时也学到了很多的农业新技术,对于农民来说似乎是一个双丰收。可是在大部分农民看来,这是政府在花大力气做了一个最容易体现自己政绩的形象工程。在与农民的访谈中了解到,很多农民并不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拱手让给承包商,自己获得的仅仅是少量的租金。在农民看来,政府并没有真正了解农民的想法和需求,而更多的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追求政绩。

2.农民对“科技下乡”活动的认知与评价

J市政府为提高农民对于农业科技的认知,加强农民的科普教育,每年都通过各种形式来展开“科技下乡”活动。主要组织的活动形式有:专家到村头摆咨询台给农民解答种养难题;向农民朋友发放明白纸、小册子等农业科技资料;向农民赠送农业科技图书;在村里放映农业科技或科普宣传片;组织农民参加科普知识竞赛等。这些“科技下乡”的活动吸引了部分农民的参与,在提高农民的科普素养以及对农业科技的认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对所在村有“科技下乡”活动的农民的调查来看,如图4-15,有28.5%的农民认为“科技下乡”活动都是村干部搞的突击宣传,23.4%的农民则认为“科技下乡”活动就是领导来转一圈、拍拍照片就走。这意味着,政府主导下的“科技下乡”活动在农民看来就是搞形式,为了应付上级领导的检查,或对领导活动的宣传,而不是真正地从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提供切实可行的农业科技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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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5 农民对“科技下乡”活动的认知评价的统计

虽然每年的“科技下乡”活动都会向农民赠送农业科技图书,却有12.6%的农民反映“送的书都没用”。部分农民反映送的书多是一些过期的、陈旧的书籍,书上所讲的内容也不适合当前的农业生产,还不如自己的种养经验。从而使得农业“科技下乡”活动赠送的图书也成为摆设。

为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2007年3月,新闻出版总署会同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也期望这一设施逐渐成为农民学科学、用科学、找市场的有效平台和致富的好帮手。J市政府也在积极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目前基本每一个行政村都设有农家书屋,农民可以到此借阅书籍,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但调查发现,农家书屋并没有充分发挥它作为农民的“文化粮仓”的作用,大部分的村委会里虽然都设有农家书屋,可是基本上只是一个摆设,或者是应付上级的检查。有的行政村所设有的农家书屋甚至常年处于关门的状态。

进一步调查显示(见图4-16),仅仅有18.4%农民表示农家书屋里有关于农业科技的书或杂志,而高达34.3%及47.3%的农民则表示没有或者不知道。这一数据表明作为承载农业科技信息的农家书屋在农民当中没有很高的知晓率。能去村里借阅有关农业科技方面的书或者杂志的比例就更小了,仅有2%的农民表示会经常借阅,其余大部分的农民则基本上没有借阅行为。从此可以看出,作为用来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农家书屋,在提高农民的科技素养,以及通过书籍或者杂志来传播农业科技信息或技术方面的作用并不理想。各种农业科技方面的书或者只是一个摆设,只是用来应付上级的一个任务,或者只为极少数人翻阅,而大多数农民并不知晓,更不用说有进一步的借阅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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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6 农家书屋中是否有科技类书籍的统计

由此可见,各种形式主义的“科技下乡”活动影响了农民对于农业科技传播服务活动的认知,降低了农业科技传播服务活动的效果,影响了农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农业科技传播服务活动来获取农业新技术的行为,以及农民在生产中对农业新技术的使用。

从以上对农业科技传播服务的调查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主导下的农业科技传播服务的缺位与失位,体现了这种行政运作模式下的农业科技传播体系所难以避免的弊端。国家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一般会借助行政权力,一级“压”一级,省里“压”县市,县市“压”乡镇,乡镇“压”村里,将需要推广的科技项目以政策的形式贯彻到乡村,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硬性任务”或“硬性指标”。这种强制性推广模式的优点是组织性强、推广速度快、效率高,但也有不可忽视的缺陷,如会脱离乡村实际,违背农民意愿,部分甚至成为形式主义、政绩工程的代名词,使得农业科技传播服务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有名无实的状况,降低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以及农业科技传播的实际效果。

3.基层农业科技组织传播中的消极参与

虽然部分农民意识到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会积极参与各种农业科技的组织传播活动,包括政府主导下的各类农业技术培训,以及各类农民自发组织的科技传播服务。但不可忽视的是,对于政府主导下的各类农业技术培训,有部分农民是抱着观望或者消极参与的态度,少部分农民是在有一定的奖励之后才参与其中。如J市农干校所组织的农业技术培训,在调查中23.7%的农民知道村里有农业技术培训(如种田、养殖、果蔬种植等),但能够去参加培训的只有14.4%。这一数据反映出农民参与组织传播主动获取农业科技的积极性很低。

至于不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原因,从图4-17调查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除了30.8%的农民不知道有培训外,有33.3%的农民表示种地不挣钱,不想花精力,16.7%的农民表示地很少,不想参加。虽然持有这些理由的农民所占的比重比较小,但这些数据反映出,部分农民对于农业技术培训活动并不感兴趣,也不想通过参与农业技术培训来获取农业新技术,对于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使用则更为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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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7 农民消极参与农技培训原因的统计

尽管也有少部分农民会去参加,但是这种参加更多地表现出了一种被动性,或者受一定的物质奖励鼓动而去的。如有8.8%的农民表示是村里要求去的,也有0.4%的农民表示村里给去的人发钱,还有少部分农民是为了凑热闹而去的。这体现出,对于政府主导下的各类农业科技传播活动,部分农民表示出了冷漠的态度,也没有主动从中获取农业科技信息的意识。虽然会参与到活动中,但这种参与更多的带有被动性,这也就使得政府主导下的农业科技传播组织活动的效果大为减弱。

当然这种消极参与的状况与当前农业科技传播所采取的方式有相当的关系,尤其是在农村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面向的主要受众是文化水平较低、年龄较大的、认知水平较低的农民,传播方式是否得当也就变得尤为重要。

对参加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农民而言,他们通常参加的农业技术培训的方式究竟有哪些?调查结果显示(见图4-18),实际上在农村开展的农业技术培训,不仅以上课的形式进行的,同时也有开会、参观学习、现场示范等形式。如有65.9%的农民是以开会的方式参加的农业技术培训,34.1%的农民是通过听培训老师讲课的方式参加的农业技术培训,也有部分农民是在田头看现场示范,或者是到村里示范园区参观学习等。可见多种方式的农业技术培训有利于农民以不同的形式来参加农业科技组织传播活动,从中获取自己所需要的农业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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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8 农民所参加的农业技术培训方式的统计

其中,以开会或者以上课的形式来进行农业科技的传播,是一种一对多的传播,也是一种以指示、教育、说服和灌输为主的传播活动。这种方式有其自身的优势,特别面对所传播的对象是农民来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说服教育的效果。但同时也有其弊端,传播的方式比较呆板,同时传播过程中是从上而下的灌输,传播者与农民之间缺少沟通与反馈,这就容易导致传播者在尽情地讲述自己要传播的内容,而农民的切实问题得不到反映,大大影响了传播的效果。

另外,通过参观学习或者到田头看现场示范,更多的是一种情境传播,即通过一定的情境,给受传者以某种压力,而影响受传者行为的传播形式。在一定的情境中,借助于农民在生产中所遇到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向农民传播农业新技术,这种方式不仅是农民乐于接受的,同时也在无形中传播了农业新技术。传播的效果也大大提高了。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就是对农业科技传播者一定的要求,因要到现场进行指导,这不仅需要比较多的农业科技传播者,同时也对农业科技传播者本身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求农业科技传播者了解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就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向农民传播农业新技术,这也是对农业科技传播者本身的一种挑战。而对于农民来说,哪一种方式是农民喜闻乐见,能够顺利地转化、使用农业科技传播成果的,则切实关系到农业科技传播的实际效果。

如图4-19,70.2%的农民觉得在田头看现场示范这一方式所取得的效果最好。其次是有34%的农民表示到村里示范园区参观学习这一方式也能取得较好的传播效果。也有少部分农民会选择听培训老师讲课、开会或者通过收听收看广播电视。为何农民对农业技术培训效果的反馈并不理想?结合农民更喜欢通过哪一种方式来获取所需要的农业新技术的调查结果,无疑从侧面给了我们这一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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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9 农民乐于接受的农业技术传播方式的统计

总之,对于可参与的基层组织传播,农民表现出了消极参与的态度。虽然政府主导下的农业科技传播服务活动依然是当前农业科技传播的主体,但由于其本身的行政性过强,忽略了农民的实际需求,供需脱节,在部分农民看来,更多的是形式主义、政绩工程的代名词。同时传播过程中缺少沟通反馈等各类问题,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从而出现农民的被动或消极参与,降低了农业科技传播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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