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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愉悦共鸣的思考

时间:2022-04-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愉悦共鸣的思考[1]——语言传播杂记之十一广播电视传播过程中,要发挥教化功能,也要发挥娱乐功能及其他必要功能。愉悦,是一种美感,由两个方面组合而成。二者的愉悦达到了和谐,便产生了共鸣,缺一不可。显示出悠长的韵味与悦耳的愉悦。在愉悦共鸣的问题上,应该努力避免制作理想蓝图过程中的片面性。

关于愉悦共鸣的思考[1]——语言传播杂记之十一

广播电视传播过程中,要发挥教化功能,也要发挥娱乐功能及其他必要功能。当我们说信息共享的时候,不应忘记认知共识,而当注意认知共识的时候,更不能忽略愉悦共鸣的审美特质。虽然,现在来谈论语言传播中的美学层面还为时尚早。不论是传播者还是受众,美学意识还不够强烈。人们往往满足于“是什么”,连“为什么”都鲜有人问津。好像听故事,只问人物好与坏,结局离与合,于是那些毫无道理的虚构,毫无根据的编造都能获得多种传播渠道,甚至不胫而走。语言也是这样,只问是否念了错别字,没念错别字就认为好;或者只问是不是顺溜,只要顺溜,没有打结,就认为好。现在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语言表达规范和完美是不真实的,而不规范、不完美倒是真实的。因此,主张“缺陷的个性”,大概是追新猎奇的心态的反映吧!愉悦,是一种美感,由两个方面组合而成。一方面,创作方,要力求达到一种层面,即在真与善的基础上,营造出引人入胜的范围与境界;另一方面,接受方,能够进入一种层面,即在生存状态、道德情操的追求中,生发出赏心悦目的性情与向往。二者的愉悦达到了和谐,便产生了共鸣,缺一不可。

语言传播的美感营造,大体上是四个层面:

1.音声美:主要是声音圆润、清朗,吐字归音准确、清晰。这是一种直觉,不需要更多的捉摸、思索就可以获得。

2.意蕴美:主要是词语晓畅,蕴含明确,主次显明,逻辑清楚,无粉饰,不生涩。这是思想感情的鲜活生命力的表现,应在“由己达人”的过程中毫无挂碍。

3.分寸美:主要是基调恰切,政策分寸、艺术分寸到位,重度、中度、轻度调配,词语疏密度、起伏度的安排,对于文化内涵的揭示程度、思辨向度的深浅显现等要求。

4.韵律美:主要是有声语言的外在美,音韵铿锵、掷地有声,刚柔并济、酣畅淋漓,平仄间隔、抑扬交错,缓疾有节、强弱互补,明暗相映、浓淡并比。显示出悠长的韵味与悦耳的愉悦。

这四个层面,包含了感觉美和知觉美、内在美和形式美、直觉美和通感美、理性美和情感美、主体美和客体美、实在美和空灵美、时间美和空间美等多方面、多角度的综合,相互差异又互相贯通,可随遇而安,又可登堂入室。

这样说,并没有故弄玄虚、夸大其词,历来那最优秀的朗诵,那脍炙人口的播音,正是令人美不胜收的明证。有些论者,既缺乏创作主体的传播体验,又缺乏接受主体的感悟,并非“性情中人”。却要在这类问题上自命不凡、指点迷津,致使语言传播中美的创造受到压抑,美的享受徘徊不前,最后反而归咎于“语言传播不过是信息传递”,否认其美的特质,这岂只是语言传播的悲哀?

一般意义上,接受者的欣赏水平,尤其要由传播者来提升,传播不仅是沟通,更是引导。提升接受者,首先必须提升传播者自身。引导接受者的过程,是不断用更高层次的美感陶冶接受者的过程,而这种陶冶又必须是实实在在的、潜移默化的,绝非以己昏昏、使人昭昭所能奏效。当这种陶冶经过一次次强化,使接受者逐步具有了听音乐的耳朵、审美的眼睛、心领神会的性情的时候,创造美与接受美就可以一步步进入愉悦共鸣的境界了。试想,如果传播者并无审美经验,又缺乏审美意识,不具备创造美的自觉性,那么,接受者所面对的,当然只有权且充饥的食物,而没有色、香、味的享受了!广播电视传播如是,语言传播亦如是,怎能责怪接受者,怎能推卸传者的责任呢?

语言传播,归根到底,是一种人文精神的终极关怀,永远逃离不了创造美的规律。早一天认识到这一点,早一天解决这一问题,便早一天由自在进入自觉。

在愉悦共鸣的问题上,应该努力避免制作理想蓝图过程中的片面性。一般表现为:向内容倾斜时,过分关注表象而忽视深层,如追逐阴暗面,以曝光为满足,或热衷于爆炸性、轰动性,以瞬时浓烈为顶点;向形式倾斜时,着意光色特技的使用而忽视与内容情理的契合,或一味显露真实的平铺直叙,以旁观的冷漠掩饰观察的浅薄和思辨的苍白。这类片面性,并不能真正点燃生命之火,反而会在人们的心灵里突现美的缺憾,忘掉“谁笑在最后谁才是胜利者”的箴言,忘掉“长歌当哭,那是在痛定之后的”格言。愉悦共鸣也就在此时烟消云散了。至于有些“出新”,不过是在选用修辞格、重组造句法上下些表面工夫,表达的只是一般意义和观点,除了让人费解之外,就根本与愉悦共鸣风马牛不相及了。

“信息共享”要达到基本要求,“认知共识”要进入实质层面,“愉悦共鸣”就要升至“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琼楼玉宇中了。让曲虽高,和不寡,正是美学的任务,新世纪是美学的世纪,语言传播必须迎头赶上!

【注释】

[1]原载《现代传播》199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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