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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急管理过程

时间:2022-03-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书参照目前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发生、缓解和善后四个发展阶段,将政府应急管理分为预防减缓、预控演练、应急处理和评估恢复四个过程。
政府应急管理过程_面向公共危机与突发事件的政府应急管理

政府应急管理是一个由不同阶段和各种应对措施组成的管理过程,其根本目的,就是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对灾害进行系统的监测和分析,进一步建立和改善应对机制,有效地组织协调可利用的一切资源,保护公民生命,并将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因此,政府应急管理是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全过程管理。

国内外学者通过对突发事件的内涵、类型、影响因素、形成机理等方面的研究,提出了众多应急管理的阶段划分理论。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危机管理四阶段说,即预备preparedness (设计便于有效回应灾害事件的政策和程序);回应response(在灾前、灾难过程中、灾后立即采取的保护人生命和财产以及加强恢复的行动);恢复recovery(在灾后采取的恢复关键体系和将社会恢复到灾前状况的行动);缓解mitigation(在灾前或者灾后采取的减轻对人员和财产影响的行动)。

目前,西方国家比较通用的是“PPRR”四阶段理论,即危机前预防阶段(prevention)、危机前准备阶段(preparation)、危机暴发期反应阶段(response)和危机结束期恢复阶段(recov-ery)。美国联邦安全管理委员会提出“MPRR”(即mitigation、preparedness、response、recover-y)四阶段划分理论,即危机前缓和阶段、危机前预防阶段、危机暴发期反应阶段和危机结束期恢复阶段。我国学者薛澜等人将应急管理的过程分为危机预警和管理准备、识别危机、隔离危机、管理危机以及善后处理并从危机中获益五个阶段[1]。何苏湘认为,突发性组织危机形成于发展中,存在潜伏、生成、高潮、暴发、转化与消退六阶段[2]

本书参照目前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发生、缓解和善后四个发展阶段,将政府应急管理分为预防减缓、预控演练、应急处理和评估恢复四个过程。从总体上看,政府应急管理的四个过程可以看做是对突发事件的四道“防线”:预防减缓的目的在于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预控演练的目的在于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创造良好的条件;应急处理的目的在于采取适当的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所导致的损失;评估恢复的目的在于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使社会、经济恢复到常态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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