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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熟悉到陌生

时间:2022-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亲子之间最基本的交换形式就是抚养与赡养, 子女弱小时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养育其长大成人, 并为之娶妻成家, 传以家业财产; 在父母年迈力衰时, 子女则有供奉照料之义务, 为其养老送终。代际之间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的。抚养与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传统社会中是天经地义的, 辈分是经严格规定的伦理等级, 父母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和决定权, 作为小辈的儿子、 媳妇决无资格评论指责上辈人的行为。
从熟悉到陌生_农村社会变迁中的文化演进与冲突

传统社会中, 我国大多数农村在生产方式上是以一家一户的家庭为依托, 以血缘为纽带居住在村落的共同体社会。 村民在既定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中生活, 以自我为中心, 以熟人社会为半径, 以血缘、 地缘关系为经纬, 与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物质和精神的联系。村庄的封闭性较强,与外界的交流机会较少,村民之间交往活动被限定在自然性的亲戚、 邻里等熟人社会之间,而且相互之间的交往也以情感性为主。

一、亲缘交往

以亲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交往, 首先是从家庭成员之间开始的。 “家庭成员的生存以家庭的生成为前提, 而家庭的生成实质上也就是一个以血缘的土根性而实现的人伦延展。” [1]正如费孝通所描述的: “家庭是构成社会结构最基本的元素, 是由生育和婚姻所构成的关系, 家庭是丈夫、 妻子、 孩子三角的温度关系构成, 但这种结构是暂时的结构, 子女要和另外两点结合成新的三角关系。” [2]除此以外, 亲属和姻亲构成了除家庭成员交往以外的两翼。为了便于论述,作者把家庭内部以及亲属和姻亲带来的交往关系统称为亲缘交往。

(一)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交往

家庭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交往紧密程度往往依据家庭人数的多寡而定,也跟村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相关。

1.夫妻交往。在解放前,妇女的社会地位及家庭地位较低,年长的男性在整个家庭中具有绝对的权威, 家庭内部以亲子关系为轴心, 尊卑长幼等级森严; 同时以亲子关系为轴心的纵向关系排斥着夫妻之爱。[3]在父系父权制家庭中,家庭成员的权力具有 “事权统一” 的特征, 各自在其分工负责的范围内, 享有高度的 “自治”并拥有充分的权力, 即丈夫拥有生产经营的完全决定权,而妻子在家务安排上享有充分的“自由”,女性在家庭中属于男性的附庸。[4]“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就是家庭成员的行为准则。马克斯·韦伯把这种统治称为“家长制”。[5]

新中国成立以后, 妇女得到解放,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家庭中女性的地位呈现上升趋势, 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今非昔比, 常常是家庭经济生活中握有实权的人物。 特别是近年来, 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 村庄留守妇女独自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自主决定一切农业生产性事务, 形成了 “男工女耕” 的分工协作模式, 造成了 “老婆守家园, 老公去挣钱” 的夫妻交往断裂局面。[6]

2.代际交往。代际交往主要是亲子交往和婆媳交往,表现为长辈对晚辈的哺育和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亲子之间最基本的交换形式就是抚养与赡养, 子女弱小时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养育其长大成人, 并为之娶妻成家, 传以家业财产; 在父母年迈力衰时, 子女则有供奉照料之义务, 为其养老送终。 代际之间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的。 古代宗法理论关系中一个基本的概念就是“报”, “报”的首要含义是还报父母养育之恩, 孝亲的意思即由此而来。 直到今天, 村民在表述父子之间的关系时仍然沿用着这个十分质朴的道理。 抚养与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传统社会中是天经地义的, 辈分是经严格规定的伦理等级, 父母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和决定权, 作为小辈的儿子、 媳妇决无资格评论指责上辈人的行为。

根据笔者对河北省部分农村的调查, 大部分村民都会在儿子结婚时出钱给他们翻盖新房。 大部分家庭是自愿为下一代做的, 认为这应该是家长的责任, 是习俗。 如果不这样做, 亲戚邻居都会加以指责,自己也觉得没有“面子”。 父母至少为儿子娶上媳妇,才算“操完心”了。 因此, 建房、娶媳妇、抱孙子,三件事情都完成了,父母才算尽到了“义务”。 现在农村的父母仍然在无私、全心全力的为子女“操心”, 儿子一结婚就会分出去单过, 承包土地当然也随之分出去。 待儿子们都成家立业独自生活时,老夫妻就开始在几个儿子家“吃轮饭”。 这时的老人已经没有什么土地、财产、 房屋可以掌握经营, 其自身也在丧失或正在丧失创收的能力, 日益需要子女的供养照看。 笔者认为, 现在农村待机交换难以为继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家庭权力关系的改变,即老人作为一家之长的权力和权威的全面瓦解。

(二)亲属与姻亲交往

以前,联合家庭在农村中占大多数;现在,宗族势力几乎消失,只有几个比较大的姓氏, 也就是所谓的“大家族”,五服之内的称为 “自家人”, 不管谁家有个大事小情都得 “到场”,凑人情份子要比街坊四邻都多一些, 春节拜年同辈兄弟结伙逛街、 串门, 显示团结, 也昭示人多势众, 到丧事都有义务披麻戴孝。 而姻亲的交往则相对疏远, 在农村社会中, 宗亲关系对于家庭的意义,远比姻亲关系大得多。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村庄外出流动人口增多, 兄弟之间分家后, 亲兄弟之间在很多方面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大家庭的一体性。 村民的价值观念体系和行为方式都发生了快速的转变, 家庭姻亲交往也成为非常重要的社会关系。

二、地缘交往

地缘交往主要是指基于长期同居一地而发生的社会交往,“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只不过是血缘的投影, ‘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缘固定了”[7]。在这里,我们可以将地缘交往划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即邻里交往与同乡交往。 无论是邻里交往亦或是同乡交往, 两者都有一个相同的背景: 那就是村民的出生地点都处于同一个地域, 有着共同的习俗和生活方式。 同乡交往是来自同一原籍地的人们在寄籍地的交往, 而邻里交往既可以是原籍地熟人社会中的邻里交往, 也可以是寄籍地陌生人社会中的邻里交往。笔者在这所要讨论的是村庄内部邻里之间的交往。

关于邻里的概念很早就有文献记载, 如 “五家为邻、 五邻为里”。可见,所谓邻里交往主要是指因居住空间的临近而产生的地缘性人际交往。 黄宗智在分析华北平原的村庄时就曾说:“华北平原的村庄……与其说每个村庄是一个紧密内聚的整体,不如说它是一个由个别农户组合的街坊。”[8]

人民公社化运动及生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血缘与地缘的影响力,但两者结合的方式并未改变。 其中,血缘具有排他性, 基于血缘的社会交往形成的 “社会圈子” 相对较小,更具有紧密性和封闭性,但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源有限,当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源不足以满足需要时, 人们则倾向于通过地缘交往形成的社会网络来寻求支持。 正如 “远水难救近火,远亲不如近邻”、 “能得罪远亲, 不能得罪近邻” 等俗语所言,地缘交往的工具性较为凸显。

在传统社会里, 每个家庭都是一个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很多农事活动, 诸如犁田耙地、 种子的串换和调剂、 抢收抢种等, 很多都是邻里之间相互协作完成的。 由于人们住所邻近,日常邻里交往更是频繁, 如相互借用柴、 米、 油、 盐或劳动工具, 茶余饭后聊天,互相帮忙, 这都在有意无意地加深着邻里之间的情感。 随着改革的步步深入, 村民的生产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村民们不再像集体化时期一样集体劳作, 更不像集体化之前的生产联合, 而是变为家庭承包。 机械化的采用减少了邻里之间生产上协作的必要性, 生产上互帮互助变得没那么必要和重要了, 邻里之间共处的时间和空间也大大缩小。市场经济观念开始支配村民的交往活动, 它驱使村民与更大的市场发生更多的联系, 使村民的活动场域极大地扩展, 生产方式的改变必然带来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 在日益扩大的活动场域中, 邻里之间的交往也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村民的休闲娱乐方式也由原来的串门聊天改为关起门来在自家看电视。 而且近几年来, 随着农村外出务工现象增多, 邻里之间的交往日趋减少,外出务工者长期在外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使邻里关系难免疏远, 尤其是年轻外出务工者, 他们与同事及同类人群的相互交往要远远多于与本村人的交往。 对于他们来说, 其接触新事物的欲望、 对接受新观念的能力都较强, 建立新的人际关系相对容易, 并且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会带来观念上的转变, 从而在行为态度上造成人们之间的异质性, 这也减少了邻里之间的互动频率和亲密性。 当然, 村民的社会行为是由其本身所具有的价值观所决定的, 价值观念在社会结构中具有重要地位, 是社会结构中最深层次的东西。 村民交往观念的世俗化和功利化, 使其交往过程逐渐变得经济化, 邻里之间重利轻义,重钱轻德,人情味逐渐淡化。

三、业缘交往

业缘指的是人们根据一定的职业活动形成的特定关系。 以业缘为纽带而形成的交往关系与血缘和地缘不同, 业缘关系不以先天的血缘关系而转移, 也不以存在某一地域的共同旨趣而改变。 传统时期的交往对象, 大多是基于血缘和地缘纽带而形成的。 业缘之间的交往关系是在市场化和社会化冲击下而产生的, 从长远来看, 业缘交往是对血缘和地缘交往的突破。 在村庄中, 因业缘而形成的交往关系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师徒关系和买卖关系。

(一)师徒交往

在农村, 师徒交往是由徒弟和师傅连接在一起而结成的手艺传授网络。 在传统时期, 农村中 “拜师学艺” 的现象比较普遍。 手艺是农耕时代的产物, 是一种手工技术, 直接来源于本土农民的日常生活。师徒关系的形成, 使某种手艺得到持续地传承。 在农村, 具有一定手艺的人, 在十里八乡范围内都很有口碑。 由于师傅具有突出的个性品质、 特殊的技能知识, 会得到村民们自发的认可, 并由此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尊重。 但是师傅在招收徒弟时,首先考虑和自己血缘关系的远近,陌生的外人很难进入到这个场域中, 师徒交往其实仍属于以血缘为纽带的交往, 其最大的特点是信任度较高。 此外, 交往内容有限, 而有限的内容又是处于高频度的交往状态, 因而提高了交往的质量, 再加上基于手艺实体的存在, 给人们一种安定感,增加了信任度, 有较强的支持性功能。 伴随着手艺结成的师徒关系慢慢被淡化, 师徒关系的交往由家庭扩展到社会, 由亲戚扩展到因手艺结识的业缘群体、 顾客和朋友。 手工艺人经过多年经营, 已构建了一个相当规模的社会交际网络, 就目前的发展形势看,师徒交往网络将伴随着传授内容的更新而不断扩展。师徒关系因业缘纽带形成的交往网络是跨血缘和地缘关系纽带的, 因而, 在交往过程中, 出现了血缘、 地缘和业缘相结合的活动,传统的师徒关系基本上已经不复存在。

(二)买卖交往

买卖交往是依托市场经济产生的一种商业关系, 是建立在供求关系基础上的金钱关系。 买卖交往的特点是亲密度低, 交往频率高。 与血缘和地缘关系相比, 买卖交往不存在什么深厚的情感, 只是单纯的经济上的来往。 村庄内的买卖交往主要体现为一种雇佣关系。 该关系主要体现在20世纪90年代成立的“农业协作队”和“建房包工队”。

村庄外的买卖交往主要是村庄做生意的买卖关系。 该关系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后期, 随着村民经商开店行为的日趋增多, 村庄外的买卖交往关系日益增多, 但是由此形成的关系亲密度较低。 这是因为新的经济观念给村民带来的是利益最大化的追求, 不涉及个人情感。 村民认为做一个理性的 “经济人”,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另外,村庄外出经商的人群, 在异乡交往的对象都是陌生人, 陌生人在进行市场交换时遵循的是 “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 即时结算的原则, 因为市场交换双方非亲非故,可以就商品进行讨价还价,可以争得面红耳赤, 反正成交结账以后, 大家都彼此各不相干。 因此, 在买卖交往过程中, 村民已经排除了人情的干扰, 奉行 “没有永远的朋友和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的原则。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农村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农业生产之余, 还从事其他行业, 这就使得农民的交往对象从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交往关系逐渐扩大到以业缘为主的交往关系中。 传统的村庄内礼制秩序逐渐被打破,家庭权威秩序趋于解构。 如今业缘交往对象也随着务工、经商、求学等人口流动现象的增加而得以扩大。正如费孝通在描述交往对象时所描述的那样 “以己为中心, 像石子一般投入到水中, 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 一圈一圈推出去, 愈推愈远, 也愈推愈薄”。 [9]传统的以血缘、 地缘为纽带的共同体交往逐渐被业缘所稀释, 传统社会的熟人交往法则在陌生人之中显示出了种种不适应性, 村民需要在新的业缘交往对象中适应陌生人的生存与交往规范, 重新建构一个新的交往秩序。

[1]许斌龙: 《从血缘走向契约 ——马克思实践视野下的经济学、 伦理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59页。

[2]费孝通: 《乡土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29页。

[3]沉石、米有录: 《中国农村家庭的变迁》,农村读物出版社1989年版,第201页。

[4]杨善华: 《城乡家庭——市场经济与非农化背景下的变迁》, 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3页。

[5] [德] 马克斯·韦伯: 《经济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231页。

[6]陈浩天: 《交往社会化:农民交往世界的变迁与秩序重构 ——以豫东林楼村为例》,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博士论文,第48页。

[7]费孝通: 《乡土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66页。

[8]黄宗智: 《华北的小农经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89页。

[9]费孝通: 《乡土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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