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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负责社区禁毒戒毒工作的责任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同伴教育是禁毒政策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禁毒工作的不断深化发展,我国的禁毒政策越来越健全和完善。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2014年6月,习近平同志对禁毒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禁毒工作是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同伴教育是禁毒政策及其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_禁毒社会工作同伴教育服务模式研究:上海实践

(一)同伴教育是禁毒政策发展的必然结果

随着禁毒工作的不断深化发展,我国的禁毒政策越来越健全和完善。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1950年2月24日,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反毒品法令——《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开启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禁毒运动。1952年初,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在我国展开了全面的禁毒运动。通过这场运动,毒害了中国人民近200年的鸦片烟毒终于烟消毒清,使我国成为被国际社会广为赞誉的“无毒国”。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毒潮的侵袭下,境外毒品不断向中国境内渗透,导致已经禁绝的毒品祸害又卷土重来并趋于严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毒品问题,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出售毒品等毒品犯罪做了严格规定。政府也将禁毒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了综合治理的禁毒战略,确定了“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强制戒毒办法》,明确指出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1999年,国家将毒品工作方针由“三禁并举”调整为禁吸、禁贩、禁种、禁制的“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

2004年4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全国禁毒工作汇报。胡锦涛同志指出,“禁毒工作必须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通力合作,综合治理。首先要抓教育,第二要抓戒毒,第三要抓打击,第四要抓管理,最后要抓法制,加强立法。”6月20日,全国禁毒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禁毒工作要遵循“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打击毒品犯罪与减少吸毒危害相结合、国内缉毒与国际合作相结合、解决当前紧迫问题与实现长远目标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实效,坚决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药物滥用人员的滋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自2003年开始,国家禁毒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立项工作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进行沟通,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草案提纲。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起草领导小组成立,基本完成草案,开始全面征求意见和修订草案。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次审议稿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提请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9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领导开展了禁毒立法调研工作。2007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次审议稿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2007年末,《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次审议,并于12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011年6月26日实施的《戒毒条例》,确立了我国戒毒工作体制和工作体系,尤其在总结多年来探索积累戒毒工作有效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这个原则转变了我国以往把戒毒人员单纯看作是违法者,偏重于处罚与管控的传统理念和做法,倡导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的理念,从而确立了“以人为本”的戒毒模式。同伴教育就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我国戒毒工作原则。

2014年6月,习近平同志对禁毒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禁毒工作是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我国面临的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禁毒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习近平强调,要强化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的势头。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文化等手段,综合采取禁吸、禁贩、禁种、禁制等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为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禁毒工作做出批示,他指出,毒品是人类公害。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民族振兴,是一件必须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的大事,务必抓紧抓好。国家禁毒委员会要求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全民意识,完善综合治理体系,严打和惩戒教育并举,创新体制机制,务实开展国际合作,坚决遏制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

2014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禁毒工作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源头治理、以人为本、依法治理、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立足当前,长期治理,突出重点,多管齐下,不断创新禁毒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毒品问题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明确,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平台,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工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禁毒公益事业。逐步建立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等禁毒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从而在禁毒工作中第一次明确了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及其基本职能。

纵观我国禁毒政策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我国禁毒政策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不全面到全面,从严打到以人为本,从强调“禁”到强调禁、戒、康复并举的发展过程。

20世纪90年代,我国禁毒方针的主要内容是“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1999年,国家将毒品工作方针由“三禁并举”调整为禁吸、禁贩、禁种、禁制的“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从这一发展过程来看,我国禁毒政策具有了越来越全面的特征。

“1978年至1998年,我国的禁毒工作以‘严打’为政策导向,禁毒立法的核心是刑法典及特别刑法,辅之以严格的行政处罚与管制。整个立法体系的精神核心是对毒品犯罪进行持续的严打。‘打击’作为毒品政策的关键词,决定了整个禁毒立法是建立在刑法、行政法基础上的。经过20年的探索,至1999年提出了‘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方针,并把打击贩运、减少毒品供应和禁吸戒毒、减少毒品需求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1]2004年,胡锦涛同志指出,“禁毒工作必须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通力合作,综合治理。首先要抓教育,第二要抓戒毒,第三要抓打击,第四要抓管理,最后要抓法制,加强立法。”从这一过程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禁毒工作的排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将教育放到了第一位。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思想,而戒毒则被放在了第二位,以前被放在首位的“打击”放到了第三位。这表明我们对毒品预防、戒毒在禁毒工作中的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也表明我国禁毒工作已从强调对毒品这一“物”的治理转向强调对吸毒者及吸毒行为的治理,从强调对毒品生产制作的治理转向强调对毒品消费的治理。毒品消费市场治理在我国禁毒工作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说明我国禁毒工作的人本化程度越来越高。

从“三禁并举”到“四禁并举”,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我国禁毒政策法规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强调“打击”,到强调治理;从强调“禁”,到强调禁、戒、康复并举的发展过程。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了“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则明确,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平台,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工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禁毒公益事业。逐步建立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等禁毒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这就形成了禁毒领域“治理”的理念,特别是禁毒社会工作者的介入,更使这种“治理”理念具有了专业性的特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取消了劳教戒毒,构建了强制隔离戒毒、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这一完整的戒毒工作体系,从而使我国的禁毒工作体系日趋完善。

(二)同伴教育是社区戒毒康复实践探索的必然结果

随着禁毒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对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的探索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这主要表现在包头市无毒社区的实践、云南戴托普模式、北京向日葵社区治疗模式、上海禁毒社会工作模式、贵州阳光工程模式等。

1.包头市无毒社区的实践

1999年在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指出,包头等地开展的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具有中国特色禁毒工作道路的创造性探索,要求全国有毒品问题的地区认真推广包头等地经验,广泛、扎实地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把我国的禁毒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之后,创建无毒社区的禁毒工作在全国蓬勃兴起。

无毒社区源自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禁毒工作实践。其主要做法是以城乡小型社区(城市一般是街道,农村一般是乡镇)为单位,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社区党政组织统一领导,把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各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分阶段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建立覆盖整个辖区的禁毒管理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不断巩固禁毒成果,持续取得禁毒成效,努力实现“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的目标,最终建成“无毒社区”。

创建无毒社区的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创建无毒社区的工作适应了我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整体上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原有的单位制度逐步解体,单位的管理功能渐趋弱化,而此时,毒品问题却日益突出。据《中国禁毒报告》显示,1999年,我国禁毒工作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境外毒品渗透仍然十分严重。当时,“金三角”毒源地已从单一海洛因毒源地发展为海洛因、冰毒并存的双重毒源地。这一地区加工制造毒品的能力有明显提高,既制贩海洛因又制贩冰毒,向中国贩毒的势头不减。1999年,中国共破获万克以上海洛因大案60起,缴获的3.5吨海洛因全部来自“金三角”地区。1999年,毗邻中国新疆境外的“金新月”鸦片产量猛增至4600吨,一跃成为世界最大的鸦片产地,对我国构成新的威胁。

第二,制贩冰毒的犯罪活动猖獗。1999年,全国缴获冰毒16吨,是1998年缴获量的10倍,比1991年至1998年缴获冰毒总量还多。

第三,走私、非法贩卖麻黄素和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猖獗。

第四,国内吸、贩毒活动突出。1999年,我国登记在册药物滥用人员累计达68.1万人,由于全国大部分省区加大普查登记工作力度,新发现药物滥用人员8.5万名,比1998年增长了14%。药物滥用人员男性约占80%,女性约占20%。药物滥用人员大多数为青少年,35岁以下的占78%。1999年,有48个县(市、区)新发现药物滥用人员,全国有吸毒问题的县(市、区)达2081个,其中药物滥用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有179个,百人至千人的有827个。

面对如此严峻的禁毒形势,且单位制度却又正在解体,功能发挥日趋弱化,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开展禁毒工作成为我们必须探索的重大问题。无毒社区的初衷正好回答了这一问题,成为我国社会转型中禁毒工作的有益探索。

其次,创建无毒社区的实践表明,我国的禁毒工作开始了一种转型,即开始了由以往单一禁毒部门开展禁毒工作向以政府禁毒部门主导,全社区乃至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转型。禁毒工作可以说是一种需要全民参与的工作,因此,我们称之为“禁毒人民战争”。如何吸引社会的广泛参与,这是当时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包头市无毒社区的禁毒工作实践无疑对此进行了很好的探索。

2.云南戴托普模式

戴托普(DAYTOP)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的戒毒治疗集体。1991年,我国卫生部和美国戴托普国际公司签署协议,拟在昆明成立一所药物依赖康复治疗中心——戴托普康复村。1998年9月28日,云南中美戴托普药物依赖治疗康复中心(即云南戴托普治疗社区)成立,这是中国首家以治疗集体(Therapeutic Community,TC)为模式,从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多学科结合的角度,对药物滥用者进行治疗及善后服务的专业机构。

戴托普的信条是:“我来到这里,是因为我失去了最后的庇护地,失去了做人的尊严,我不敢面对自己,不敢正视现实。我内心忍受着巨大的痛苦而无人可以倾诉。我正在堕落。除非有一天,我能将自己内心的痛苦和秘密告诉别人,并忍受由此带来的伤痛,否则,我的心灵没有寄托,也没有安全感,害怕别人知道,又对自己和他人缺乏了解,我则会永远生活在孤独中。除了这里之外,我还能在哪里找到这样一个环境?它像一面镜子,让我能看清自己的真实面目,既不是想象中的巨人,也不是心怀恐惧的懦夫,而是作为一个人,是全体成员中的一员,为着共同的目的,与大家分享痛苦和欢乐。在这个环境里,我能生根并且成长,再不会像过去一样孤独,而是一个为自己和为别人活着的有意义的人。如果你还爱他,就请再给他一次机会!——戴托普坚定不移地相信,人是可以改变的!”

在这个模式中,首先对药物滥用人员的理念发生了改变。以往,人们往往把吸毒者视为违法者,而戴托普则认为,药物滥用者是各种功能和能力的完全紊乱,吸毒只是这种功能紊乱的一个表现,并且吸毒又加重了他们业已存在的紊乱问题,因此,他们也是受害者。这样,在戴托普社区中,药物滥用人员只是社区的居住者。也正因为如此,在戴托普看来,戒毒不是一个打击的问题,而是一个治疗的问题,由此,戴托普治疗社区从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多学科结合的角度,对药物滥用者进行治疗及善后服务。他们坚信,人是可以改变的。

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戴托普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社区制度和治疗方法,为药物滥用人员提供服务,使社区人员的操守保持率达到30%左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北京向日葵社区治疗模式

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戒毒中心“向日葵治疗社区”成立于2003年10月。在此之前,他们专门派遣两位民警到云南戴托普药物依赖康复中心学习,并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戒毒中心得到了运用和发展,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孟建柱同志的肯定。

向日葵社区治疗模式的显著特点是用“同伴教育、家庭式管理”的方法,达到降低复吸率的目的。

在向日葵治疗社区中,药物滥用人员按照层级,从下到上分为清洁组、厨房组、事务组、激励组和协调员。清洁组负责社区内的卫生;厨房组负责社区一日三餐;事务组负责社区日常事务,如墙报等;激励组负责社区成员在“激励日”等活动中的思想交流;协调员则统筹社区内的大小事务。每个药物滥用人员都要从“最底层”的清洁组做起,表现出色者可以进入上一个等级。除了这五个组别之外,还有一个“学习体会组”,成员若严重违反纪律,将会进入这个组进行学习反思,表现合格后才可获准从清洁组重新开始,表现不合格者则会被开除出社区。

在该社区中,民警成了辅导员,他们与药物滥用人员是平等的关系,如果他们违反社区的规定和纪律,也要受到监督和批评。

从整体上看,云南的戴托普模式和北京的向日葵社区治疗模式具有同一性,基本上都是吸收了美国戴托普的经验,并将之本土化。从这两个模式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科学戒毒和康复的概念。

4.上海禁毒社会工作模式

2002年,上海市开始探索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在这一过程中,上海市委政法委通过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通过组建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招聘专业社会工作者为药物滥用人员提供专业服务的制度安排,成立了专门负责药物滥用人员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这一民办非企业机构于2003年12月注册成立,并开始为上海社区药物滥用人员提供综合社会服务。

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的服务宗旨是:运用助人自助的理念和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为上海社区药物滥用人员提供以康复辅导服务为主的社会服务,同时提供以预防药物滥用为主的多元社会服务。

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的价值观是:“关爱”(Dedication)是自强对案主的使命,指我们倡导对药物滥用人员的关怀和接纳。对我们而言,案主不是病人,而是一位在前行的道路中摔倒而需要伴他同行的人,我们强调对案主身心的全人关怀。“乐助”(Responsibility)是自强对社会的责任,指我们坚持用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方法去实践对社会的责任。除了为药物滥用人员服务之外,自强作为一家社会服务机构,更有义务呼吁社会对于药物滥用人员的接纳,更有责任为构建无毒社区而努力,更有需要去倡导公益精神与和谐理念。“自强”(Strength)是机构对专业的委身,指我们赋己于能,持续对专业的追求。自强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它的成长应当对社会工作的知识基础有所贡献。自强还致力于推动高标准的社会工作实践。

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的主要工作表述如下。

第一,社区禁毒和社区康复服务。

(1)提前介入。为更好地与服务对象建立服务关系,帮助药物滥用者更好地从监所过渡到社会,减轻他们重返社会时的不适和痛苦,社会工作者们为身处监所的药物滥用者提供了相应的提前介入服务。通信、探访、座谈、签订帮教协议等都是社会工作者目前在提前介入中常用的方法。而在某些情况下,社会工作者也会提供维权服务,如对涉及城市动拆迁的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者会扮演代言人的角色,维护药物滥用者应当享受的权益。在提前介入的过程中,许多街镇都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了交通工具、慰问品等帮助;为了给社会工作者创造良好的提前介入工作条件,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与部分监所,如上海市强制戒毒所、上海市女子监狱等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

(2)社区康复。自强社会工作者运用个案、小组、社区三大社会工作基本方法,在社区中为药物滥用者提供综合社会工作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个别辅导、家庭辅导、协助就业就学、提供技能培训等,自强还秉承专业理念,拓展多元化的康复服务,打造了家庭联谊会,亲子平行小组,同伴辅导,新生会就业基地,“身、心、志”瑜伽小组等多个服务品牌与项目。

(3)家庭为本的服务。家庭为本服务的理念认为,协助家庭最好的方法是加强和提高家庭的自主能力,在重视个人需要的同时,维持家庭关系的协调。在自强的实践中,表现为专业服务以家庭为重心,其目的旨在强化家庭,使之有效地履行本身的角色。闵行工作站“自强家庭联谊会”和闸北工作站的“彩虹亲情学校”以服务对象家属为主要成员,改善家庭关系,增强家庭功能。嘉定工作站的“亲子平行小组”运用“平行治疗、共同成长”的核心理念,为服务对象和其父母(或子女)提供一个良性互动的机会。

(4)同伴互助辅导。同伴互助服务是国际戒毒领域普遍使用的一种服务,通过运用榜样示范、“同伴教育”等方法,让戒毒成功者带动正在戒毒的其他人共同成长。“静安汤建卫同伴自助小组”作为自强的品牌项目,通过同伴辅导员提供服务,增强了药物滥用者的戒毒自信心,激发了对新生的渴望和对未来的憧憬,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自强”亦希望能进一步推进同伴辅导计划,使更多毒瘾戒断的人员能加入计划接受训练,然后担任同伴辅导员。

(5)就业基地建设。就业是促进药物滥用人员成功返回社会的重要因素。为了解决药物滥用人员就业信息渠道单一、就业困难等问题,自强总社尝试与更多的企业合作,拓展就业基地,开辟一个药物滥用人员锻炼自我、肯定自我的平台。宝山工作站的“新生会”与上海仙客来保洁公司合作,成立就业基地,在提供心理社会服务的同时解决药物滥用人员的就业问题。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该社会工作者站推荐的服务人员没有一人走回头路,得到了单位、家庭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6)专业支持小组。支持性小组在戒毒社会工作领域既是过程又是手段,强调通过小组过程及小组动力去影响成员的态度和行为。在社会工作者的带领下,成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潜力透过成员间的分享、相互分担和相互支持而发挥出来。徐汇工作站的“瑜伽健身——‘身、心、志’互动小组”,尝试借助瑜伽练习与小组工作方法相结合的形式,通过身体运动与康复、心理调节和认知行为的改变、意志锻炼三方面的改善、提升和互动,发展积极的人生态度和生活目标,学习和提高自我的管理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此来协助服务对象实现心理脱毒和康复的目标。虹口工作站的“‘启帆’行为重组工作坊”运用认知行为互动团体治疗模式,改变青少年药物滥用人员偏差行为,强化戒断动机。闸北工作站的“女子戒毒沙龙”“‘OK男子汉’戒毒沙龙”运用小组工作的理念,引导同性药物滥用人员成长。

(7)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为了使成瘾者更好地回归社会,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引入了降低危害的理念,让多次戒毒但仍未脱瘾的海洛因成瘾者有了改变生活状态的机会。2005年5月,长宁区首先尝试了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6年9月,长宁、浦东、虹口、闸北、杨浦等5个区相继设立了社区美沙酮治疗门诊,面向全市有需求的服务对象。为了确保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正常运作,社会工作者按不同阶段服务对象的不同特点提供了相应的个案辅导服务。

(8)爱心支教。爱心支教系自强总社的拓展项目,该项目由志愿者为药物滥用人员子女提供免费的家教服务。通过发挥志愿者自身的潜能,帮助药物滥用人员周边的弱势群体,从侧面促进药物滥用人员的社区康复。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高校的志愿者组织与各区(县)自强工作站建立关系,共同帮助药物滥用人员子女。

第二,预防教育。

预防教育包括社区预防教育和学校预防教育。十年来,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遵循社会工作价值观和伦理观,运用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为药物滥用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2年,药物滥用人员三年未复吸率达到了33.3%。

5.贵州阳光工程模式

贵州阳光工程发端于贵州省都匀市。2005年5月,都匀市被挂牌为贵州省17个千人吸毒县市之一,为了摘掉这顶“帽子”,都匀市不断地探索,实施了“爱心工程”,建设了“爱心棒球厂”(后更名为“阳光产品加工厂”),逐渐形成了以就业安置为核心的禁毒工作思路。其具体做法是:以政府为主导,以“阳光产品加工厂”为抓手,辅以其他卫生医疗手段,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一次性投入30多万元租建场地,进行人员培训与安置,建设棒球厂。同时,都匀市还通过整合公安、卫生等各部门力量,在棒球厂内开展艾滋病的“红丝带”工程,设置美沙酮治疗点,派驻禁毒专干等,确保棒球厂能够正常运转。

2011年,贵州省在各地禁毒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几年的摸索与实践,找到了一条社区戒毒和康复的新途径,结合贵州实际,创建了以“就业安置”为核心,以“阳光企业”为载体,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阳光工程”。

阳光工程强调戒毒所与就业安置的衔接。药物滥用人员出所时,社区将之接回安置,并在安置点建立美沙酮配合治疗,配备有禁毒专干进行管理。

阳光工程注重安置社区内的机制建设。如在日常管理方面,在企业和社区建立禁毒管理的专门办公室,聘用专干;在尿检制度方面,建立定时尿检制度;在与家庭的联结方面,建立家访制度;在药物滥用人员技能方面,建立培训帮扶机制;在强戒所里,提前对药物滥用人员进行就业培训,出所后,人力资源部门、劳动部门专门培训等;在督导考核方面,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综合治理统一考核,要求各级党委把它作为社会管理工作来强力推进,光靠禁毒办是无法形成合力的;在激励方面,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在延伸治疗方面,重在生理脱毒上下功夫。药物滥用人员毒品依赖用美沙酮替代治疗。所有的阳光企业,都有美沙酮治疗室,让药物滥用人员免费服用。

包头市无毒社区的实践、云南戴托普模式、北京向日葵社区治疗模式、上海禁毒社会工作模式、贵州阳光工程模式等,都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自从社会转型以来对戒毒工作的探索。从共性上看,其目标高度一致,都是为了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戒毒模式;从过程上看,这些戒毒模式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我国戒毒工作从具有比较典型的理想主义特征到面向现实情况的发展过程;从发展思路上看,我国的戒毒工作经历了试图从禁吸、禁贩、禁种、禁制等“禁”字入手,到以药物滥用人员为核心,通过专业方法戒毒的发展过程;从探索区域看,既有封闭性社区戒毒的探索,也有半封闭性社区戒毒的探索,更有全开放性社区戒毒的探索,在这其中,上海即是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作为主要工作力量,在全开放性社区中开展药物滥用人员戒毒工作的率先探索者,而在这种探索中,同伴教育既是这种探索中形成的重要成果,也是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探索的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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