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河浜与居住地的营造

河浜与居住地的营造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太湖流域较大的河道多以“塘”、“浦”命名,这种传统一直延续至今。虽然促成“浜村相依”格局有较强的外力因素,如人口压力,并非顺其自然而发生,但这种聚落格局的生态合理性仍然是显著的。但即便如此,盛氏先人却依赖此浜繁衍生息,后又有钱氏加入,聚落随之扩大。在浦东田野调查中发现,乡村聚落普遍存在“宅河”这种水体。
河浜与居住地的营造_水乡聚落:太湖以东家园生态史研究

河浜作为水乡聚落的必要组成部分,其价值最初体现在沼泽湿地的河渠化方面,只有开挖河塘、排干沼泽,才能营造适合居住的环境,这包括获得高爽的居住空间与平坦的农田。随着聚落的成型,河浜所提供的饮水、交通、农田排灌等多元功能开始凸显,开浜与造宅成为两种并列的行为。继而随着地域开发的深化,地理环境制约下的聚落构建记忆开始进入文化信仰的层面,于是水乡地区形成了以河浜为依托的风水观念。凡此种种,都决定了河浜在太湖平原聚落景观格局中的主体地位。

考古遗址中水稻田的发现,可作为史前时期人们围绕定居地开浚水沟、利用淡水的证据。1995年马家浜文化(公元前5000—前4000年)晚期的草鞋山遗址发掘出水稻田34块。这些水稻田面积较小,从几平方米到十几平方米不等,周边有水沟、水塘及水路等水利配套设施[32]。这说明新石器时期人们的定居地与人工水塘、水道的依存关系已经确定,人工河渠化是由该区地理环境所决定的地表水利用方式,这种方式在整个历史时期一直伴随着聚落的发生与发展。

太湖流域较大的河道多以“塘”、“浦”命名,这种传统一直延续至今。考诸历史,“塘”包含两层意思,既指中间的水道,也包括河道两边的堤岸。秦汉以前太湖以东地区属于低湿的沼泽地带,人们通过开挖疏水通道,即渠化河道,逐渐将低洼处的积水排出,进而再将排干后的区域围垦成农田。在开挖河道时堆泥成堤,由此逐渐形成人畜行走、拉纤或陆上运输的道路。这种水道与堤岸的结合体最早被称为“塘”,体现了太湖周边低洼地区在早期开发中,两岸堤路夹河,外挡洪涝,中通排灌,也通航行的水陆兼通的特色。“凡名塘,皆以水左右通陆路也”[33],这就是对“塘”初始含义的最佳概括。太湖以东的河网构筑在唐中期之后随着大型圩田的出现逐渐完善起来。圩田全赖圩岸,筑圩必须“相地势,度水势,划而为圩,高筑堤岸,令内足以围田,外足以御水。圩岸既固,不惟在圩之田无霖涝之旱,且湖水不得漫行,而归于塘浦。则塘浦之水自然满盈迅疾,虽高阜之地,亦因水势易达,可引以资灌溉”[34] 。当时太湖平原的大部分形成了统一的能灌、能排、能通船的河网体系,纵有浦,横有塘,岸上有路,水内行船,故交通十分便利[35]

唐五代时期太湖以东的圩田都是大圩,河道体系以大型塘浦为主干,如郏亶所云为“五里一纵浦、七里一横塘”的格局,官方力量在圩田修治中起主导作用。但宋元之后,原来大圩大河的格局开始向泾浜转变,民间力量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宋室南渡后的人口增加和生存压力以及太湖平原农业的精耕细作趋向,使得小型泾浜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原来的塘浦系统变成了枝蔓繁多的泾浜系统,村庄与小河浜的依存关系得到确立并长期稳定地延续[36]

从居住安全的角度来讲,村庄依存小河浜比依存大河更具有安全保障,可以免受急流和潮汐的冲击,堤岸坍塌的危险减小;从行船交通的角度来看,普通农户的交通运输需求通过小河浜亦可解决,小型水道可以直达门口。虽然促成“浜村相依”格局有较强的外力因素,如人口压力,并非顺其自然而发生,但这种聚落格局的生态合理性仍然是显著的。

对于小河浜在聚落营建中的重要性,明清方志多有涉及,虽非直接记述,但可从不同的侧面为本论题提供证据。

首先看松江、嘉定一带的高乡。光绪《松江府续志》记:在华亭县新桥镇三十六保六磊塘上,国初训导徐基曾避兵于此,辟莱通道,浚河作宅,遂成村聚[37] 。此点出了明清太湖以东高乡聚落营建的几个必要环节:清除杂草、开辟空地、修筑道路、开浚河浜、建造房屋,其中“浚河”与“作宅”处于并列的地位,而且开浚小河浜凭借一家一族之力即可为之。由于高乡地势较高,宋元之后随着上游大圩的崩溃和塘浦系统的破碎化,来水不足而发生干田化,所以适于建宅的高爽地面并不缺乏。寻找一定面积的空地建造住宅,并在宅旁开浚河道引入外河之水,成为聚落构建的关键环节。

清代名儒钱大昕《盛泾先茔之碣》也提到嘉定高乡的泾浜与聚落兴起的关系:“盛泾先茔者,钱氏始迁祖之所葬也。苏松之水皆注于娄江、松江入海,纵者为浦,横者为塘,其称 ‘泾’者,特小之者尔。盛泾介于吴塘、顾浦之间,广不过四五尺,不能容舟楫,相传昔有盛姓者居之,乡人读盛姓为直上切,并以氏名斯泾焉。吾始祖自常熟之双凤里来赘于盛泾之管氏,贫不能归,且乐其俗之朴而淳也,有田四五亩,有屋两间,夫耕妇耨,足以自给,既殁而葬于泾之阳。”[38] 吴塘、顾浦均位于当时的嘉定县境内,乃干河,盛氏先人据以建村的盛泾,只是从干河引出的一条分支尾闾,广不过丈,甚至不便交通行船。但即便如此,盛氏先人却依赖此浜繁衍生息,后又有钱氏加入,聚落随之扩大。傍依“盛泾”而兴起的盛氏、钱氏聚落,还应将家族墓地包括在内,因墓地与村中住宅所依据的乃是同一条泾浜——盛泾。所以总体看来,高乡聚落的房屋、祖先的墓地、赖以生存的农田往往共享一条河浜(包括从该河浜发散出的数支浜头,浜头一般没有具体名称),整个聚落的布局围绕河浜而展开,聚落与河浜的一体化关系十分明显。

至于淀泖低洼区的低乡聚落,其与河浜的依存关系更为显著,这从村落的名称上即可得到直接体现。清嘉庆三十年修成的《珠里小志》所列青浦朱家角镇下辖的村落有:陆九房、周家港、高家港、和上湾、道士浜、玉阶桥村、薛家汇、小江村、南大港、理麻浜、长条、王家浜、罗家浜、江家角、强固埭、汤家埭[39]。清《金泽小志》所列的村庄有:潘家湾、仙泾港、杨垛、颜家浜、西湾、神道浜、芦田浜、池家港、新池家港、南汪、谢家湾、李家圩西岸、徐家湾、小北沈浜、塘湾、西田、东圩生田、薛家港、俞家浜、斜河田、姚簖、金泽港[40] 。朱家角镇与金泽镇均位于太湖东缘的湖泖低地,其大部分村落直接以“浜”、“港”为名,亦即村落与其所依存的河浜同一名称,这说明泾浜与村宅在形态和名称上已达到合二为一。与高乡相比,低乡河浜宽深,水量丰沛,两端均与大河相通,交通便利,其在聚落景观中的主体地位更显突出。

今浦东一带的滨海平原虽然成陆较晚,水乡地貌的发育与西部相比相对滞后,但其聚落的格局也自始至终体现出与地表淡水系统紧密依存的关系。在浦东田野调查中发现,乡村聚落普遍存在“宅河”这种水体。早期在滨海定居的人很难获取淡水,除打井外,也在地面开挖池塘以储存天然雨水,人们将这种近乎封闭的水体称为“宅河”,可见其为人们建宅定居提供淡水的重要作用。为防止咸潮进入,宅河与外面的河流只有很窄的通道相通。最近二、三十年,浦东地区的农村饮水已逐步改为自来水,但宅河的遗迹尚且随处可见。

关于滨海宅河的文献记载不多,主要在一些族谱中有所提及。例如南汇北六灶《傅氏家谱》记:三房十二世南山公在弟兄分家时,分得“田十二亩,房三间,衣食不能常给,乃弃读就耕,尝与曾伯祖矢鱼于自家宅河,得数十尾,不食,使家人畜之,曰,家有塾师,储以食之耳”[41] 。南山公生于乾隆十年,殁于嘉庆六年,时南汇各盐场已届衰落,农业已成主业。傅家老宅所在地——南汇北六灶,当时尚在海塘(钦公塘)以外,文中所提到的“宅河”,就是当时滨海务农人家所不可缺少的储水设施,也是建宅定居的必要条件。与内陆地区的泾浜相比,宅河的形态显然具有滨海特征,例如封闭、两端不通、阻挡潮汐进入,但随着滨海区域向内陆的转化,宅河也将变化为与外河相通的泾浜形态。

《傅氏族谱》载有一篇《访旧宅祖墓记》,其中也提到宅河与家族墓地的关系:“窃思二世至七世祖墓无从查考,欲寻无由,欲修不得,心不自安,因又往访六十六图先君所访之惠元公老宅,又访先君所访或曰惠元公墓,晤族人十五世顺龙学球等。顺龙谓此墓共九穴,向所祭扫者,似主山之西五穴,又谓其父祖曾祖之墓在河东新坟……又木和谓顺祥宅河西学球宅后则和田内,有一墓,似三穴,现由则和樵柴,相传系兰初祖墓。”[42] 从中可见滨海聚落的宅河与家族墓地的关系类似于西部内陆地区,墓地位于族人田内,距离住宅不远,也是聚落的必要组成部分。

市镇是古代聚落的高级形态,从方志中看,太湖以东的市镇有以“溪”作为雅称的习惯,这种地名现象暗示了市镇房屋面河而坐落的形态特征比村落更为明显。例如清嘉庆《法华镇志》云:“居民皆面李漎泾而居,故又号漎溪。”[43] 再如,清代金山县松隐市,在七保,一名松溪,旧名郭汇,元至正时开浚。僧德然参石屋禅师,琪书“松隐”二字示之,遂以名其庵,明景泰中赐额为寺,镇名本此[44]。康熙《嘉定县志》也提到当时市镇名称有文饰之嫌,喜欢以“溪”称之,例如,安亭则曰安溪,娄塘则曰娄溪,罗店则曰罗溪[45]。作为村庄的高级形态,市镇的交通需求大于村庄,房屋不但要距河近,而且对河浜的通达性要求更高,市镇以“溪”为雅称的现象,实际上形象地反映了市镇聚落与河浜的高度依存性。

许多市镇的沿革史都显示了其前身为乡村聚落,并非一开始就以商业聚落的面目出现,在乡村上升为市镇的过程中,其所傍依的河流也有所扩大,最终能够满足商业贸易对交通的需求。例如清代上海县二十六保的张家塘市,位于县治西南二十二里,其原名为“张家浜” [46]。在其成市之前,即为张氏宗族聚居之所,但所依河流仅为规模较小的“浜”,而成市后称张家塘。“塘”一般是干河的称谓,可以推知原来的河道已经得到拓展,以适应商业发展的需要。当时上海县二十六保的漕河泾镇,原先也只是一个小村落,形成于元代,名“王家宅”,其名称中并无河流景观的表示,但明中叶成市后,以“漕河泾”为名,突出了河流在市镇发展中的重要位置[47]

综上所述,太湖平原聚落的“浜村相依”形态具有普遍性,并不受地势、潮汐、成陆早晚或聚落规模的限制,从地势低洼的湖泖低地,到依赖潮汐补充水量的高乡地区,再到成陆较晚水土盐碱程度较高的滨海地带,聚落发生的先决条件都是解决淡水水源,这一生计诉求从根本上造就了“浜村相依”的聚落形态。其次,早期定居人群对沼泽地貌的改造,也必须从地表的河渠化开始,开挖河浜成为建宅和排水的前提。只不过由于成陆时间和地势的差异,不同的亚地貌区的泾浜形态和具体功能也出现了分异:最早内陆化的西部低湿地区,泾浜水量充沛,水上交通发达,不乏大型集村;中部冈身两侧的高乡地带,泾浜浅窄,依赖潮汐补充水量,陆上交通反占优势,聚落以散村形态为主;成陆较晚的东部滨海平原,地面泾浜体系发育不完善,以储蓄淡水为主的宅河具有封闭性,可附属于一家一户,所以屋宅散布的特征更为明显。

市镇作为乡村聚落的高一级形态,其河浜与聚落依存的关系更为明显,市镇河流的交通功能和汇聚商业的功能超越于其他功能之上,因此市镇河流的形制大于乡村,街巷不仅沿河分布,还向纵深处扩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