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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的法治心

时间:2022-03-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中国梦的实现必将由每一个信守承诺的中国人共同完成。中国梦是民族理想,也是公民理想。国家是公民权利的守护者,用宪法和法律保障每个人的权利,保护每个社会阶层的利益,就会增强中国梦的凝聚力。
中国梦的法治心_中国梦的理论内涵与时代价值

郭明莉

“梦”——是多么让人期待的话语,是多么值得追求的目标!儿时的“梦想”是当一名医生,如同白求恩先生一般,博爱众生,济世救人,拯救生命,实现人生的价值与“梦”的追求。20年的求学之路,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充实自我能力,追寻人生方向,在师范院校求知,积累着成就一名合格教师的应有素质,“梦想”着在那三尺讲堂侃侃而谈。在党校讲台的五年时间,承载着培训、轮训我党优秀领导干部的职责,正是践行梦想的过程。人们都说知道“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梦,但我们同属于一个国家,所以每个人的梦又与国家民族兴衰荣辱紧密相连。先贤顾炎武早就发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呐喊。因为,国家好,大家才能好!

“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此四方面犹如人的血肉身躯,必须均衡全面发展,如何调配得宜,自需要用心二字,而法治就如同中国梦的“心”,细致匀平的推动国家和谐的发展。

一、法治的公平、正义心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人民的力量。而无论是依靠人民,还是为人民造福,都要坚持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公平首先来自于门槛平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人人体面劳动、尊严生活,需要排除教育、就业、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机会不均等,铲除教育、就业和干部选拔不公背后的腐败,用法治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

一个公平的社会,对每一公民而言,参与社会生活是平等的,发展机会是相对均等的,上升的渠道是通畅无阻的,都能够通过勤奋、智慧和个人努力而获得可预期的向上发展的机遇。这样的有序流动并不取决于其来自穷乡僻壤还是繁华都市,也不论其出身寒门还是“官二代”、“富二代”。如果“英雄”论出身、“成功”靠背景,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就会被打破,国家和社会也难以保持生机和活力。

改变机会不均,必须打破权力操控,铲除就业腐败,厉行法治,消除影响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阻碍因素,建立健全“唯才是举、选贤任能”的公平就业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让每个公民都能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中,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体面劳动、尊严生活,必须厉行法治,保障公民的每一项宪法权利,真正让人民当家做主。

落实公民宪法权利,需要从根本上确认和实施“法律权威”或者“法律至上”的原则,用法律来“治官”、“治吏”,落实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通过法治,促进社会主义民主走向制度化,维护“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最高原则;通过法治,建立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使公共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各项制度纳入法治轨道,让公权不断收缩,私权在法律范围内得到主张。通过法治,唤起人们的主体意识、公民权利意识,使人们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独立人格、自由、尊严和切身利益。通过法治,让全社会共享公平正义。

二、法治的诚心

当诚实守信成为公民的一种内心确定、一种行为准则、一种生活方式,中国梦的实现也就有了最坚固的诚信根基。法律、道德两者合力,方能构建起“诚信”中国。“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

一个优秀的民族,必定是一个信守承诺的民族;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必定有一个言而有信的政府。人与人相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相互信任,信守承诺,这也是建设法治社会之本。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中国梦的实现必将由每一个信守承诺的中国人共同完成。法治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最根本保障。国家通过立法,向人民做出承诺,引领行为方式;通过司法,打击违法活动,重塑诚实守信准则,有了法治护航的诚信才是科学、稳定和持续有效的。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出台,其中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守信——市场经济中的道德准则,找到了法律上的落脚点。在之后制定的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再次出现在基本原则之中,成为合同法领域“帝王条款”。索物于暗室者,莫良于火;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诚。法律出鞘“亮剑”铲除一股股“恶流”之时,我们必须重建自己的诚信体系。

当诚实守信成为公民的一种内心确定、一种行为准则、一种生活方式,中国梦的实现也就有了最坚固的诚信根基。法律、道德两者合力,方能构建起“诚信”中国。

三、法治的和谐心

“法”是取得和谐的支点,法治与和谐不可分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也是促使社会和谐运行的最有效机制。《论语》云:“和而不同。”“礼之用,和为贵。”实现和谐,必须容许存在差异,更要遵守共同的规则,也就是“法”。“法”是取得和谐的支点,法治与和谐不可分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也是促使社会和谐运行的最有效机制。

中国梦是复兴之梦、发展之梦,更是和谐之梦。法治有助于我们消弭隔阂、互助友爱,圆每个人心中的和谐之梦。中国梦是民族理想,也是公民理想。国家的强制力体现的是公共权力,参与政治、监督权力、遵守法律是公共责任的体现,也是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的体现。孟子曰:“徒法不足以自行”。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消除“法律工具主义”和人治思维,把法治价值判断贯穿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国家是公民权利的守护者,用宪法和法律保障每个人的权利,保护每个社会阶层的利益,就会增强中国梦的凝聚力。有梦想,才有前进和创新的动力。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实干需要制度作保证,而不能停留在口号号召上。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我们要运用创新性思维科学设计中国未来改革的目标和方案,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解决改革深水区、矛盾凸显期、社会转型期的各种问题,使中国梦的现实基础更加扎实。

(中共四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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