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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适度干预的城市化较快发展时期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强劲增长势头,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均在12%以上。1979年,中国政府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农村城市化的思想。1983年,江苏实行“市管县”体制,进一步重视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
政府适度干预的城市化较快发展时期_ 中国城市化公共政策研究

2.1.3 第三阶段(1978—1991年):政府适度干预的城市化较快发展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江苏城市化进程亦随之步入了较快发展的时期。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强劲增长势头,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均在12%以上。由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国家鼓励政策的实施,江苏全省农村工业以近30%的速度飞速增长。

1979年,中国政府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农村城市化的思想。这个阶段的城市化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要动力,带有恢复性增长的性质,“先进城、后建城”的特征比较明显。城镇人口增长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下放农村的城镇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和“上山下乡”的知青因落实政策陆续回城;二是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各大中专院校招收了大量的农村学生;三是苏南地区进城的“亦工亦农”人口。与此同时,国家为了偿还过去城市建设的欠账,提高了城市维护和建设费,结束了城市建设多年徘徊的局面。

1982年5月,江苏省委在常州市召开全省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以城市为中心,以农村为基础,以小城镇为纽带”的城镇化发展方针,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了积极反响。1983年,江苏实行“市管县”体制,进一步重视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此后,县级市、建制镇也得到了蓬勃发展。1984年,中共中央的一号文件出台,允许农民进集镇经营二、三产业,但是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农民进集镇问题的通知》中则规定不许进县城,有些市、县则自行开了口子允许农民进县城。1984—1986年的“撤社建乡”,降低了建制镇的标准,1986年国家有关部门修订“建市”标准后,县级市数量也快速增长。仅1985—1989年间,江苏全省就新设县级市11个、建制镇378个。到1989年末,全省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个数分别为1、4、5、16、533个。至1989年,全省非农人口达到1374.06万人。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随着国家治理整顿方针的贯彻,江苏乡镇企业由初期的劳动密集型逐步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变,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相对下降。加之城市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大批进城的农民工返乡。1990-1991年全省回流到农业领域的劳动力达22万人。此间,苏锡常等地区的小城镇建设仍有发展,小城镇人口占乡镇总人口的比重仍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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