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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镇制度是我国小城镇发展重要的问题之一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的城市按行政等级分为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建制镇4种类型。中国城市规模等级划分为5级,即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市县并存,城乡分治,这种模式在改革开放以前一直是中国城市的主要空间组织模式。设置标准是中国市镇制度的最主要内容,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标准体系。

市镇制度是我国小城镇发展重要的问题之一。我国市镇制度的要点包括:

(1)行政等级制度。中国的城市按行政等级分为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建制镇4种类型。

(2)规模等级制度。城市规模与人口、用地2个因素相关,通常是以人口规模作为城市规模等级的划分标准。中国城市规模等级划分为5级,即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

(3)空间组织模式。①切块设市模式,即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依据“市县分立、城乡分离”,“城市工业、农村农业”的二元经济结构,以县(自治县)的中心城镇或县、市中心以外的重要的工矿城镇、交通枢纽、风景名胜点、边境口岸等地及其近郊设置市。市县并存,城乡分治,这种模式在改革开放以前一直是中国城市的主要空间组织模式。②整县改市模式,即将整个县改为市,或几个县合并为一个市,还包括撤销市外围的县并入市,变原来切块模式设立的市为整县改市模式。这种模式为改革开放所普遍采用,全国现有城市中70%以上采用整县改市的模式。1997年国务院做出冻结撤县设市的决定,该模式实际上已停止运行。③多中心组合模式,即一个市含有若干个城区,各城市建成区之间有大片农村相隔。这种模式主要用于分散的工矿城市,或因几个市合并成一个市而采用。④市领导县的模式,即由地级市管辖原来属于地区管辖的县,其实质或是把一级城市政府变为辖县的一级政府,或是将派出机关—地区行政公署转变为省县之间的一级政权。市领导县的空间组织模式主要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属于城乡合治型的建制模式。

(4)设置审批制度。中国城市设置的审批制度包括2个方面:①审批的权限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县级以上的城市行政建制及层级由所在省区拟定,报国务院批准;省级以上的城市行政建制及层级由国务院拟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定批准。②城镇设置的标准。设置标准是中国市镇制度的最主要内容,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标准体系。我国现行的设镇标准,是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民政部《关于调整建制镇标准的报告》中规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商品经济和乡镇工业的蓬勃发展,小城镇建设得到进一步恢复和发展。为了适应城乡经济发展的需要,该标准适当放宽了建镇标准。该标准明确规定:①县级国家机关所在地,均应设置镇的建制。②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 000人的,可以设置镇的建制;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也可以设置镇的建制。③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地、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 000人,如确有必要,也可设置镇的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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