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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机构能力建设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八章 东海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机构能力建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是服务型政府功能和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已经成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落实民生问题、实现服务于民的一项重要任务。东海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主要是县农村养老保险处及派驻各乡镇的农村养老保险所。
东海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机构能力建设_城市化与小城镇社会管理研究

第八章 东海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机构能力建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是服务型政府功能和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已经成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落实民生问题、实现服务于民的一项重要任务。2006年2月6日,劳动保障部[1]《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构建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要求,各地要按照总体目标的要求,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提高学习能力、执行法规政策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防范风险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提出从六个方面加强社会保障经办能力,包括:①不断提高学习能力;②不断提高执行法规政策能力;③不断提高管理能力;④不断提高服务能力;⑤不断增强防范风险能力;⑥努力提高创新能力。

农村养老保险特别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近两三年才开始实行的一个险种,一方面,其制度尚未完全成熟,目前普遍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管理,不同的行政单元制定的制度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别,给未来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障碍,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专业精神和创新态度,应对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另一方面,参保对象是基本上从未接触过养老保险的农民群众,这一群体相对于城镇的参保对象来说,知识水平与收入均较低,在对养老保险的认识与参保能力方面都有一定的欠缺,这就要求工作人员从耐心、知识水平、感染力和影响力方面进行训练,以期完成扩面征缴工作中的各项任务。因此,在农村养老保险方面,应以提高执行力为核心,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性更甚于其他险种。

一、东海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经验

东海县正处于工业化中期,这是迈向工业化后期的关键阶段。这一时期是实现富民强县、巩固和发展全面小康社会成果,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这期间,政府把民生问题摆上重要位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疑成为“关注民生”的一个重要“窗口”。

东海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主要是县农村养老保险处及派驻各乡镇的农村养老保险所。县农村养老保险处共有工作人员10名,是副科级单位,除主管主任外,共有9名工作人员,学历基本均在大专以上,见表8-1。在这9名工作人员中,有4人兼任县农保大厅的工作。适龄参保对象按50万人计算,平均每位县农保处人员对应的参保对象为5.56万人,人员紧张的情况已十分突出。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经办人员编制按照人均险种管理幅度配备,例如,社保制度比较完善的瑞典,人均管理621人,芬兰,人均管理816人。即便在国情与我国相近的印度,其人均管理也仅1 813人。东海县作为农业大县,农业人口的比重占到了全县人口的80%以上,所以,其对应的经办人员数量也应适当提高。

表8-1 东海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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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为了保证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就需要依靠基层的工作人员。东海县各乡镇都设有农保所,配有联网的电脑,参保人员只要到乡镇办理参保的相关事宜即可,除此之外,每村还设有一名联络员,负责政策的宣传通知工作。县农保处还按所有对象的年龄计算了其参保需缴纳的费用,由各村的联络员挨家发放到户,做到让广大农民对自己参保将获得的利益和支出的费用心中有数。东海县农村各具体经办大厅及工作人员数量见表8-2。平均每个经办大厅的工作人员为3名,面积为93平方米,基本上能满足日常的工作。

表8-2 东海县农村养老保险机构及工作人员数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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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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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看,东海县已基本建成覆盖县、镇(乡)、村三级的农村养老保险网络平台,县农保处负责政策的制定、农保基金的管理和社会保障日常工作的管理;各镇(乡)设置农村社会保障所,负责社会保障费的收缴、待遇的发放,以及提供社会保障事务的信息、咨询和服务等;各村配备1名社会保障协管员,具体负责本村农村养老保险的通知宣传工作。从未来发展的需求看,应进一步提升经办能力,服务向下延伸,数据向上集中。

二、东海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经验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了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各个环节,信息及信息资源管理成为经办工作的重要领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将“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电子政务应用和服务体系日臻完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密切结合,网络化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列为国家信息化的重要战略目标。劳动保障信息化作为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纳入国家信息化的总体战略布局中。

东海县农村养老保险处以网络为依托,整合优化现有业务处理模式,和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利用日本劳动省赞助资金,针对东海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际,开发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07年7月上旬正式开通运行,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县乡系统网络管理信息化。

这一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整合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实现社会保险登记、缴费核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缴费记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等前台业务的计算机处理和规范化管理,实现业务处理全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将业务终端下移至各镇(乡)劳动保障所,借助银行力量缴费,整合了资源,从根本上提高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综合来看,东海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化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管理系统的便捷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具备参保农民基本信息管理、缴费管理、领取管理、查询统计、辅助功能、维护功能、登记业务、审核审批业务、财务业务、统计打印等10项功能,弥补了传统农保管理过程耗时且容易出错的不足,实现了一处录入,全网可查,统一管理,及时审核,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一的目标。确保基金安全入库,以后参保农民只需要一个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在当地乡镇的农保所完成信息查询、个人保费缴纳等多项业务。

(二)制订专门的文件保证操作的规范性与系统的安全性

农村新型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着规模巨大的资金和人员信息,涉及每一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出不得半点差错。“十一五”期间,数据集中管理和各系统的整合将成为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趋势,系统能否安全、稳定地运行就显得愈发重要。为此,东海县农保处制定了《关于新型农保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管理规定》及《东海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严格规范了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使用,保障了系统的安全性。《关于新型农保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管理规定》,对人员的技术能力、保密工作、系统管理及处罚措施均进行了规定,使操作人员的工作有据可依。《东海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对农民参保的全程进行了规定,包括编制保险号码,缴费业务,退休业务,退保、转保业务,稽核业务,补发证、折业务,业务档案管理的每一个步骤,从制度上保障了操作流程的规范性。

(三)业务办理的简便性

目前,东海县农村养老保险登记、征缴、发放等主要业务在县农保征缴大厅及各乡镇农保所均可办理。申请参保时,参保人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县农保征缴大厅及各乡镇农保所申请,资格被审核通过后,每年只需去一次当地的邮政银行,将应缴纳的保险费存入全县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户。领取养老金时,参保人只需提交相关材料,便可领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就会按月打到折上,不需再按月领取现金。整个业务流程简单、方便。同时,县农保处为了避免参保农民来回奔波,特别组织了2个工作小组,依托21个乡镇劳动保障所,深入农村集市,现场办公,现场参保。节假日,县农保处安排专人值班,正常办理业务,大大方便了农民参保业务的办理。

(四)资料汇总的及时性

乡镇农保经办机构会在每月25日将当地邮政银行为参保人员出具的缴费凭证、参保人员的《通知单》等相关资料和领取的《专用票据》及时上报县农保处,以利于县农保处对每月参保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及时的了解汇总。依靠每月的常规统计、调查、调研得到的数据和信息,有利于科学全面、及时准确地搜集和反映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的进展情况,客观地反映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登记、稽核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和发放过程的实际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监测和预警,及时提供政策参数,为科学地进行宏观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五)多层次的稽核业务保证农保基金管理的有效性

在发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前,县农保处财务科与业务科会对参保人的信息进行双重核对。县农保处财务科核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与当地邮政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是否一致;业务科核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与参保人员的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领取养老待遇满十年的,每年必须参加生存调查。乡镇农保经办机构负责对本乡镇领取人员的生存情况进行核实,并上报县农保处。领取人如定居外地,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报县农保处输入系统备案。

(六)农保基金的专款专户管理

东海县农保基金在当地邮政银行设有专门的账户,各经办机构的农保经办人员本身不需要直接接触现金,保证了农保基金管理的安全透明。

建立新型农保信息系统是实现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的需要。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网络,搭建乡镇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平台,将农村保险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向基层延伸,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农村养老保险业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申领登记等服务,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提供技术支持,实现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社会保险关系向社会化转变,社会保险制度的演变和发展越来越表现出“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和特征。可以说没有社会保险信息化,就很难有管理服务的社会化。

【注释】

[1]劳社部发[2006]10号文,现劳动保障部已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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