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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社会化势在必行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维权社会化势在必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职工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不难发现,工会维权的任务越来越重了,只靠工会的力量也越来越不够用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协调,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新格局。维权是工会的“主业”,对其它部门和单位来讲有可能是“副业”。
维权社会势在必行_善待普惠林业人

维权社会化势在必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职工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不难发现,工会维权的任务越来越重了,只靠工会的力量也越来越不够用了。所以,争取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工会工作规范的、长效的社会化运行方式和制度,构筑一个具有开放型功能、充满生机活力、适应工会工作发展需要的社会化维权工作体系,是现实的选择,也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性质所决定的。《中国工会章程》中指出:“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国企经营者代表政府和人民依法管理企业,同样肩负着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职责,都是工人利益的“维护者”。那么工会就要借用这些力量搞好维权,借鸡生蛋,借船出海,为我所用,为我服务,跳出单枪匹马,包打天下,唯我独“维”的怪圈,走出只有工会才能为职工办一切事情的误区,借助社会的力量维权,构建社会化维权的新格局。

一、维权机制的社会化

职工的劳动权利是基本权利,是维权的着力点。目前,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革,非公有经济成分大量涌现,职工队伍在数量、结构、劳动方式、就业方式、分配方式、经济地位上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各种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劳资矛盾日渐明朗化,迫切需要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在新的社会利益格局和劳动关系形成的过程中,要想积极推进建立科学合理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协调劳动关系和调处劳资矛盾发挥更大的作用,各级工会就要根据不同层面建立社会协调机制。一是宏观层面:由地方工会与劳动局、中小企业局、企业家协会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如源头参与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机制、劳动争议仲裁机制、劳动法律监督机制等。二是微观层面:由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建立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机制、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劳动工资与劳动时间协商机制等。三是产(行)业层面:由产业工会与相关各产业协会建立产业职工利益保护机制、产业壁垒机制、产业政策保障机制,确保产业工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四是区域层面:按照属地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区域性组织,由区域内影响较大的一方牵头,联合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社会化维权机制。

二、维权格局的社会化

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特别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与社会劳动和职工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使工会具有了普遍的社会化倾向。工会必须走出自我封闭、内部循环的状态,纳入到社会全局的体系中去运作,建立社会化维权的格局,全力履行维权的历史使命。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协调,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新格局。

党委领导:这是由工会组织性质和地位决定的。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必须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工作,没有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只靠工会组织去推动,难以建立起有效运作的维权机制,只有党委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社会化维权才能得到顺利实现。

政府支持:《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这就表明了工会和政府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一方面,工会应当支持政府,政府也要保护工会,支持、扩大工会代表职工参政议政,对政府工作的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工会不隶属政府,是一个群众性的社团组织,在法律上双方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工会与政府在维权平台上构建互为合作关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要吸收同级工会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工会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和长效沟通机制,以取得政府及相关部门更多的支持,圆满地做好新时期工会的维权工作。

各方配合:工会要广泛借助社会资源,努力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全力增加工会工作的覆盖面,不断完善多层次的社会化维权长效机制。今后,工会维权的工作量越来越大,涉及层面越来越广,绝不是工会一家能够独立胜任的,必须多方协作,密切配合。

工会协调:我们强调社会化维权,不是工会维权的任务减轻了,而是更加艰巨和繁重了。维权是工会的“主业”,对其它部门和单位来讲有可能是“副业”。这就要看工会的“协调”力度,协调力度大了,维权力度就强,不怕其它部门“反客为主”;协调力度小了,人家就可能置之不理。工会干部为职工维权,要成为“万能胶”,走到哪粘到哪,只要能为维权出力,就要拉过来为职工服务;要成为“万金油”,拿得起,放得下;要成为“万人迷”,使其它部门对你没有反感,愿意帮助你。总之,想取得各方面的支持,你必须是名副其实的社会活动家。

职工参与:职工参与维权的形式多种多样,如职代会和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等,但是参与的内容至关重要,我认为有以下几项:

劳动就业权:劳动权是职工经济利益的基础,没有劳动就业,就没有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息息相关的多种劳动权益就不存在。因此,劳动就业和劳动权问题始终是工会长期而艰巨的维权任务,职工必须随时参与,工会也要努力追求职工就业的最大化。

资本分配权:这里主要指工资发放和利润分配。它可以体现主人翁真正的自主地位、主体权利,体现劳动力资本收益的最大化。工资分配和利润分红从根本上说是劳动报酬权益的具体化,职工有权参与,工会要引导职工搞好有序参与。

民主政治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协商权、共决权;二是职工的人身自由、人格平等不受侵犯的权益。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是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安全保障权:工会引导职工参与的侧重点是: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和职业健康等方面。工会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社会氛围,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引导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安全意识和监督意识。

社保福利权:当前重点是三个方面,即: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和女职工特殊保障。工会要引导职工参与国家各种保障政策的贯彻实施,还要通过医疗互助活动减轻职工医疗负担。注重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医保、社保问题,增强这类企业职工的保障意识和参与意识。

文化教育权:主要体现在:教育培训权、学习发展权、休息、休假权、文化娱乐权。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职工休息休假权的维权,许多企业的职工工作时间每天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成为“社会上较普遍的违法问题”。要一手抓维权,一手抓职工参与,如果大多数职工都能觉醒起来,“超时工作”将无计可施,没有市场。

三、维权人员社会化

工会是职工维权的重要力量,但不是唯一的力量。随着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社会矛盾和劳动关系矛盾日渐突出,维权只靠工会是远远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工会干部不是万能的,维权涉及许多专业性较强的领域,需要专家来指点和参与。另外,通过社会化维权,吸收社会人员参与,可以说出许多工会想说而不敢说或不便说的话,以减缓政府与工会、企业行政与工会的矛盾和误会,以便更有效地维权。

一是成立职工维权协会。把那些德高望重的如人大、政协、政府的老领导及社会名流吸收到协会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社会影响的优势,为职工维权服务。经常开会,经常沟通,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增强维权的社会影响力,扩大维权的整体实力。

二是成立法律援助协会。《工会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凡侵权行为都涉及到法律问题,只靠一般性维权是不够的,必须依法维权,依靠懂法律的人去维权。必须吸收那些有名望的法律专家和法律志愿者来为职工维权服务。

三是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新闻媒体是社会公正的裁判。许多记者都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政治敏锐性,加之占有表达意愿的舆论阵地,对符合社会公德规范的可以正面宣传,反之,可以作为焦点跟踪,使丑恶的东西在社会中没有滋长的余地。这是工会维权依靠的重要力量。依靠媒体的力量,对那些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揭露和鞭挞,对那些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人和事进行弘扬和激励,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维权经费社会化

工会维权的实践告诉我们: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维权的人数越来越多,维权的成本也越来越高,只靠现有的工会经费已经满足不了维权的需要,必须广泛地吸纳社会资金,满足日益增长的维权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拨一点、工会拿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募集社会资金,成立“职工维权基金会”。西方国家的工会一般没有专门经费,经费来源都是会员缴纳和社会捐助的,值得我们借鉴。

社会化维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工会维权外延的进一步扩展,随着工会维权实践的深入,社会化维权的内涵将十分丰富,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吉林工运》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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