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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收购管理条例2021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粮改确定的改革方案,便是“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挂账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更好地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消费者的利益,真正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四是将新老财务挂账分开,并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限期归还。五是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
“四分开一完善”_世纪末中国“探戈”:问题与对策

新粮改确定的改革方案,便是“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挂账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更好地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消费者的利益,真正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

一是政企分开。政企不分不仅造成国有粮食企业吃财政和银行的大锅饭的状况,而且是造成粮食流通不畅、体制不顺等诸多弊端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粮食企业需要具备企业的性质,参与竞争,自负盈亏,但国有粮食企业由于受其经营的商品本身性质的限制,又存在着许多不同于企业的特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粮食企业只要按照国家的指令性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就可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种兼顾本身就是一种矛盾。不改变这种政企不分的局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就根本无从谈起。因此,此次的新粮改把政企分开作为首要的内容来进行。

所谓政企分开,就是通过分离人、财、物,使粮食主管部门与粮食企业真正脱钩,使企业成为真正的经济实体。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应对全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管理,要与粮食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不得参与粮食经营,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乡镇粮库,都要面向市场,实行独立核算,降低生产经营费用,增强竞争力,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不承担粮食行政管理职能。

二是中央与地方的粮食责权必须明确划分。粮食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本省粮食供求的基本平衡。而中央的主要责任则在于制定中长期粮食发展规划;搞好全国粮食总量平衡;确定粮食购销政策和价格政策的基本原则;对粮食进出口实行统一管理;负责中央储备粮储备和管理并承担费用与利息补贴;搞好粮食流通设施的规划,负责中央直属库的建设;推动全国粮食市场体系的发展,指导和协调省间粮食调剂与调运;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或全国性的粮价大幅度上涨时,动用中央储备粮和采取其他方式救灾、平抑粮价;出现全国性粮价大幅度下跌时,及时收储中央储备粮。总起来说,中央政府集中抓好全国粮食供求总量的宏观调控,地方政府则对本地区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发展粮食生产,搞好粮食收储,保证粮食供应,稳定粮食价格。

三是粮食储备和经营必须分开。中央和地方的储备粮与企业经营周转粮要在管理上分开,真正做到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储存成本费用。要加快完善中央和地方两级粮食储备体系。无论是产区和销区(特别是销区)的政府都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合理粮食储备。

四是将新老财务挂账分开,并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限期归还。中央财政将负担除少数主销区以外的亏损挂账在限期内的全部利息。粮食企业要通过减员增效、改善经营、降低费用、提高效益,尤其是坚持顺价销售的原则,保证不发生新的亏损,在还本限期内,从经营利润中逐步归还亏损挂账的本金。为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新的挂账,要切实做到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今后,粮食收购资金要严格按照“库贷挂钩”的办法供应和管理,坚决实行“钱随粮走”的办法,确保粮食销售后能及时足额将贷款本息归还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切实加强对粮食收购、调销、储备资金的全过程监管。严禁再出现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的情况,对违反规定者要坚决查处并停止贷款。

五是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今后在正常情况下,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决定,粮食企业按市场价格经营粮食。为了保护生产者利益,政府制定粮食收购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制定粮食销售限价,作为调控目标。当市场粮价低于保护价或超出销售限价时,依靠储备粮吞吐等经济手段,通过调节市场供求,促使市场粮价稳定在合理水平。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运行一年来,从总的情况来看,进展比较顺利,并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突破,如政企分开、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等。199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治工作报告中肯定道:“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基本停止了新亏损。”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由于认识不一致,行动不协调,在粮改过程中,也还存在着对粮改政策缺乏全面准确理解、一些地区没有严格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和“户缴户结”的政策、粮食收购市场还没有完全管住、有的基层粮食部门、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仍搞“逆向操作”,低价亏本售粮,有的甚至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等现象。为此,朱镕基总理强调指出,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和政策措施,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的,应当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粮改成功与否,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事关社会的稳定,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都应当重视、支持粮改工作,在实践中创造出一个既保证维持一个合理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又保证可以顺价售出,让市场、消费者承受得了;同时,使国家不再为粮食购销而承担亏损的,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国家三方都满意的那种粮食流通新体制。

现在,粮改进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越往前走,难度越大,困难越多。但我们不能有任何的犹豫与松劲。按朱镕基的话说,就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因为这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朱镕基给我们算了一笔账,粮改成功后,除了能实现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的目标外,还可以减少银行挂账500亿元,减少中央财政补贴300亿元,加在一起就是800亿元,这还未包括地方财政的补贴。这几百亿资金,无论是对国家财政还是对国民经济发展都无疑是巨大的支持。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保证中国人能在下世纪吃得饱、吃得好的一个相当关键的方面。党中央、国务院一致认为,新一轮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符合中国的国情,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必须坚定不移地进行下去,不能发生任何动摇。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粮食问题的重视,有几亿农民对粮食生产的努力,有全中国人对粮食形势的关心,我们完全有把握说,在下世纪,我们一定会吃得更饱,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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