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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国家构建的民族模式

时间:2022-07-17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国家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也意味着当代中国的族际政治整合的时空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迁。

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研究

张会龙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 要:秦朝建立以后,中国封建王朝国家时代的族际政治整合就开始付诸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中国国家演变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它不仅标志着中国民族国家的初步形成,也标志着中国的族际政治整合实践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的族际政治整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如何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和中国族际关系的变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模式,以便为国家崛起和民族复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提供和谐稳定的族际环境,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了。

关键词:当代中国 民族国家 族际政治整合 发展(www.guayunfan.com)从民族构成角度来看,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从国家形态角度来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以中华民族为国族的民族国家构建的初步完成,中国开始成为一个民族国家性质的多民族国家。可是,在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完成之后,中国还面临着复杂而艰巨的民族国家建设任务。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问题尤其是各少数民族对新生国家政权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的抵触和排斥以及各民族之间的隔阂,成为制约国家建设的巨大阻力。为此,国家继续高度关注族际政治整合问题,在全面总结我国王朝国家时代族际政治整合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仿照苏联经验重构了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模式。这一模式实行60多年来,我国的族际关系有了明显的改善,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有了明显的提高,中华民族的一体化进程有所加快。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模式也遇到了民族意识日渐强烈、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有所加剧、中华民族不断“虚化”的强力挑战。在此形势下,全面地分析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基础、目标、取向、进程、完善等问题,发现其可取与不当之处,找准其发展的路径,就具有突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了。

一、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基础

族际政治整合是多民族国家的基本维持机制,由于它关涉多民族国家的存续和发展这一根本问题,也日益将其凸显为民族国家时代多民族国家最为重要的政治机制。族际政治整合的完整含义可以阐释为:在多民族国家内,将组成多民族国家的各个民族维持在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和巩固、强化各个民族的政治结合的过程,也是多民族国家通过协调族际政治关系来维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的过程。[1]关于族际政治整合的这一完整定义也决定了多民族国家内部所有旨在维系多民族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制度、机制、政策、措施、行动,都属于族际政治整合的范畴。在国家间竞争日益激烈的民族国家时代,多民族国家只有开展卓有成效的族际政治整合活动,才能保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才能在既定路线和方针的指导下开展民族国家建设,不断提升多民族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

对于世界上普遍存在的多民族国家而言,其国家发展大都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国作为一个拥有着5000年文明发展史的国家,其族际政治整合的历史探索和实践进程可谓由来已久。在每一个时代,在不同的封建王朝国家时期,族际政治整合总有着特定的时空条件问题,这些特定的时空条件构成了族际政治整合的基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国家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也意味着当代中国的族际政治整合的时空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可是,族际政治整合的基础不是凭空而来的,也不是人为构建起来的,而有一定的历史延承性。概括起来看,封建王朝国家时期族际政治整合的理念、经验和教训构成了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历史基础;自辛亥革命以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完成构成了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现实基础;历史上逐渐形成并延续至今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构成了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逻辑基础。这三大基础和条件的形成和确立,对于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实践产生了深刻而重大的影响。

1.中国封建王朝国家时期的族际政治整合实践及其后果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历史基础。在清朝被推翻之前的2000多年是中国的封建王朝国家时代,那时的中国就是一个由众多民族且民族间互动频繁的多民族国家。基于统治和管理的双重需要,历代封建王朝中央无不建立各种制度、采取各种举措,协调民族间的关系,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少数民族政权的控制,以使其置于王朝国家的版图之内。这些制度的建立、这些措施的推行都包含着丰富的族际政治整合元素。王朝国家时期疆域的拓展,多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建立和巩固,中华民族的“自在”发展,中华民族璀璨文化的形成,无不与王朝国家时期族际政治整合的实践有着密切关联。

在漫长的封建王朝国家时代,“华夷之辨”与“华夷一统”两种看似对立实则内在统一的理念成为王朝中央族际政治整合的指导思想,“抚之以仁义,示之以威信”[2]“慑之以兵,怀之以德”[3]“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4]的恩威并用的统合方式成为王朝中央族际政治整合的惯用方式,羁縻、和亲、武力征伐、屯垦戍边、直接管辖成为王朝中央族际政治整合的主要举措,对少数民族必需的物资(如盐、铁、粮、棉、茶)的策略性控制成为王朝中央族际政治整合的补充做法。王朝国家时代的族际政治整合在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加强各民族的融合、形成稳固的“大一统”意识的同时,也使民族间的矛盾与隔阂增加,导致了各少数民族对国家政权的长期的敌视与不满,客观上还造成了边疆民族地区与王朝中央腹地及其周围地区发展上的巨大失衡,这些都被新中国继承下来,共同构成了中国民族国家时代族际政治整合的历史基础。

2.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完成及民族国家建设的起步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现实基础。多民族国家是民族构成意义上描述型“国家”概念,民族国家是国家形态演进意义上的发展型“国家”概念,二者并非是相互对立、非此即彼的。从本质上来看,民族国家就是建立在民族认同基础上的现代主权国家,它可以由单一的民族构成并实际控制国家政权,也可以由多个民族组成一个统一的国族并由其代表行使国家公共权力。衡量一个现代国家是否具备了民族国家的形态,主要可以从是否具有法定的为其他国家所普遍承认的明确领土,是否具有可以独立行使至高无上的主权,各民族是否具有强烈的国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国家内部是否具有一套完整的民主制度和机制等四个方面来加以考量判定。

通过以上四把标尺的衡量,我们可以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一个具备了民族国家形态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这样的民族民主国家,也成了鸦片战争以后历代仁人志士毕生追求的目标。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日渐觉醒与交融一体,中华民族的独立,各民族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成为中国建构起民族国家的三个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则将由辛亥革命开启的由民族国家取代王朝国家的历史进程画上了一个句号,建立了主权独立的人民共和国,宣告了中国民族国家的建立。[5]这一历史事件,在中华民族发展史和中国国家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对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当代实践具有决定性意义。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历史进程正是在民族国家构建完成以后,在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之内,依靠民族国家的公共权力,以民族国家的暴力机器和强大经济实力为基础而渐次展开并不断推进的。因此,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完成可谓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最为重要的现实基础。

3.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及其变动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逻辑基础。对于具备了民族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而言,执政党和国家之所以必然要开展族际政治整合活动,从逻辑上来讲,主要是因为这些国家在内部的民族关系上形成了一种“多元一体”的格局且这种格局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逻辑起点和逻辑基础也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国内的民族关系处于一种“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及其变动的态势。费孝通先生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做了精辟而深刻的分析,实际上论述了当代中国开展族际政治整合活动应注意的两对重要矛盾,即如何更好地处理“多元”与“一体”“同”与“异”的关系问题。他说“中华民族的‘多元’是指当代中国的56个兄弟民族,但中华民族还没有形成为一个民族,不能成为一体”,“‘多元’是指各兄弟民族各有其起源、形成、发展的历史,文化、社会也各具特点而区别于其他民族;‘一体’是指各民族的发展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相互依存,与整体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和共同的民族利益”,“中华民族的‘一体’是指各兄弟民族的‘多元’中包含着不可分割的整体性”,“中华民族已有长期发展的历史,今后……同和异还会长期存在,不是说‘同’就完全一样,说‘异’就大家分开”,必须“深入挖掘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经济等各个层面的共同性,以促进中华民族的大统一和在现代化基础上的中华民族的振兴”[6]。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多元”是历史上形成的,民族间的差距会长期存在,但“一体”是中华民族发展的未来走向,必须在承认民族差异的基础上致力于中华民族共同性的挖掘,通过现代化建设,带动中华民族的“一体”化程度的提高。

二、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目标

目标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行为主体开展具体的行为实现特定的目标是人类全部生活(包括政治生活)的基本逻辑。在此过程中,目标的设定是连接行为主体和具体行为的重要纽带,对于主体行为的实施发挥着重要的定位、引导、规范、评判功能。从本质上来讲,当代中国的族际政治整合是多民族国家针对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而实施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行为。为保证族际政治整合的有序性和有效性,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根据当时国家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的特点以及当时中国少数民族发展和族际关系的实际状况,合理地确定了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目标体系。这一目标体系主要由三个具体的子目标构成,即基础性目标、工具性目标和高层次目标,它们共同支撑起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目标体系框架,共同引导着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实践。

(一)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基础性目标:维持多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的统一和稳定

对于任何性质的多民族国家而言,抑制和消除潜在的或已存的政治分离,保持国家政治共同体的统一和稳定,都被视为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的基础性目标,也是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的“底线”。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所有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的底线”,都是力图“将族际冲突控制在不致危及整个多民族国家生存的范围内”。[7]国家主要领导人也曾多次强调: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

当今的中国恰逢民族国家时代,具备了民族国家的外在形态,成为国际社会中最有影响力的行为主体之一。可是,由于“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决定了当前的中国从民族构成角度来讲,仍然是典型的多民族国家。在中国这样的国家内部,民族与民族之间、民族与国家之间在利益需要与利益满足互动与实现的过程中,出现一定的民族问题成为在所难免的“历史宿命”。存在于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各个民族既可以共创、共守、共建一个国家政治共同体,也会产生从业已存在的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分离出去并另立新的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冲动。尤其是当有的民族与其他民族的竞争中总是处于劣势,在民族与国家博弈的过程中民族的利益诉求总是无法满足时,另立符合民族发展利益的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冲动就会直接付诸实践。恰如马克斯·韦伯所言:“一个民族就是一个情感共同体,这种情感可以在一个它自己的国家中得到充分表达;因此,一个民族就是一个通常会倾向于产生一个它自己的国家的共同体。”[8]亨廷顿也曾指出:“即使是最成功的社会,也会在某个时候遇到内部分界和衰落的威胁,或是受到更加激烈和无情的外部‘野蛮’势力的威胁。”

这样的实例,不只是在民族国家时代到来以前的各种国家形态中时有发生,而且在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形成以后、世界体系对民族分离予以限定之后,仍然屡见不鲜。当代中国是世界上民族问题解决得最好的国家之一,现在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民族分离主义的挑战。“疆独”“藏独”等分离势力,“藏青会”“东突”“世维会”等分裂组织,与外部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不断挑起事端,破坏边疆地区的治安和稳定,对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分离势力的存在以及对国家统一稳定造成的冲击,进一步彰显了把维持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促进多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巩固作为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基本目标的必要性。

(二)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高层次目标:提高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整体性

对于当前的中国而言,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是国家开展族际政治整合活动的基础性目标。这一目标短期内的实现,可以通过合理的民族政策的施行和有效的民族问题的治理来达成。然而,国家要想通过族际政治整合的实践“根除国家解体的威胁,必须把国族和国族建设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只有建立一个统一、稳定的国族,国族的价值得到彰显和广泛认可,国家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多民族国家解体的威胁”。[9]这也就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高层次目标问题,也就是加强中华民族建设,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整体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华民族成为中国的国族,支撑着中国民族国家的政治屋顶,掌控并行使着中国民族国家的公共权力。可是,中国的民族国家形态毕竟与欧洲原生性民族国家存在巨大的差异,最大的差异在于国族的整体性与同质性的程度不同。欧洲原生性民族国家的国族建设伴随着其民族国家建设的进程,历经数百年,其整体性和同质性程度已然很高。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虽已历经千年,但真正具有明确的整体意识和族属观念,却是近代以来的事件。因此,中华民族的整体性水平、同质化程度仍然与中国民族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这种差距鲜明地体现在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之间的差异还非常明显,各个民族的民族分界意识还非常强烈,各个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还有待提高,中华民族没有由“多元”真正走向“一体”。在苏联,国族建设的失败最终导致了苏联的解体。在美国,美国国民特性受到的侵蚀和面临的挑战,引起了亨廷顿等人的极大担忧,甚至将其视为使美国走向解体的根本因素。在中国,“民族”而非“公民”是社会成员最为基本的社会身份,至少是在日常生活中屡屡被强调和突出的身份。“这种状况的长期存在和不断地被强化,甚至导致了国族的虚拟化”[10],长此以往,显然与中国的民族国家建设和国族一体化建设背道而驰,不利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增强、整体性的提高、创造性的发挥,甚至演变为滋生民族分离主义思潮及其运动的重要根源。

(三)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工具性目标:引导多民族国家族际关系的良性互动

维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底线”,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整体性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根本”,那么如何在固守“底线”的基础上实现“根本”呢,也就是如何在维持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前提下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与整体性以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呢,这就涉及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工具性目标问题。所谓工具性目标,也就意味着,它既是族际政治整合追求的目标期待之一,同时又是实现另外两个目标的工具和手段。工具性目标的缺失或难以实现,将会对另外两个目标的实现造成直接的影响。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由低到高、层层递进的,但又是相互影响、相互牵制、密不可分的。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工具性目标就是在保持多民族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基础上,有效化解族际矛盾和族际冲突,引导族际关系的良性互动,促成族际关系的和谐发展,以此来带动中华民族凝聚力和整体性的提升。简而言之,就是引导族际关系的良性互动,促进族际关系的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华民族成为了中国唯一的国族,但中华民族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民族国家的外力“统合”而成的,它看似一个整体,实则由56个各有其独特文化的次一级民族构成。这些次一级的民族,是中华民族的基本构成单元,充其量只能在民族国家统一的制度框架和权力体系中拥有一定的自治权,但不能建立或保持独立或半独立的次级民族政治体系,如民族的自治共和国、加盟共和国等。但是,在人类历史上,民族是一种比国家更为久远的人群共同体。民族的界限和差距不会因为民族国家建构的完成而马上消失,仍将遵循着自身发展的规律在民族国家内部缓慢地演变着,“基于民族利益并诉诸政治权利的政治互动在所难免”。而其他形式的互动,如族际的经济互动、文化互动、社会互动等,也会在民族意识不断增强的条件下、在利益追求与实现的过程中,日渐常态化、多样化、普遍化,并对民族自身的发展和国家政治秩序的维护产生深刻的影响。

族际的互动尽管形态各异,但其本质都是民族间的利益博弈,都是民族以个体或群体或整体的形式围绕利益展开的活动。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各个民族都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都是国家的主人,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正因为如此,族际互动的常态是良性的,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为本质特征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才得以确立和维护。然而,同处于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共同体中的56个民族,即使在共同利益或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也可能因为局部利益的不同,在有限的稀缺性资源的竞争中发生矛盾和冲突。一旦这些矛盾和冲突不能得到及时的化解,就会导致族际关系的紧张,甚至会打破来之不易的族际关系的平衡状态,导致族际关系的恶性发展,进而威胁到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造成族际关系恶性发展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民族意识过于强烈造成的,也可能是外部势力干涉造成的,还可能是民族政策的调整或失当造成的。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族际关系的恶性发展,都会破坏民族间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威胁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影响中华民族整体性的提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也正好凸显了把引导多民族国家族际关系的良性互动列为国家族际政治整合工具性目标的价值所在。

三、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取向

对于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来说,价值取向是一个十分重要甚至是根本性的问题。“价值取向”是从社会学中引入的一个概念,用以分析社会群体或个人对于某一社会问题的基本态度和主观倾向问题。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把价值取向系统“作为分析社会系统本身的结构与过程的主要参照基点”来看待的,并将其“看作是现代社会学理论的主要原则”。[11]国内学者张宝印则强调,“对于涉及人们具体行为的实践层面的价值取向,既包含着人们观念形态的价值,更重要的是包含着与价值主体人或人的社会的利益需求密切关联的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的价值取向”[12]。在考察族际政治整合时,也必须高度重视它的价值取向问题。

族际政治整合的价值取向,是族际政治整合本身所体现出来的一定的价值偏好,它指的是族际政治整合实践过程中渗透和体现出来的基本倾向和精神实质,也是指族际政治整合的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族际关系和族际矛盾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和价值倾向。族际政治整合的价值取向,是族际政治整合的价值底蕴、精神内涵,也是族际政治整合的行动指引。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在族际政治整合实践中具体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进而影响着族际政治整合的走向和成效。

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价值取向形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在深入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族际关系的实际状况,结合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所确立起来的。因此,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价值取向在族际政治整合活动中的影射和体现。这一取向有着鲜明的国家主义特征,体现为一种强烈的“求同”取向,是一种典型的“扶异求同”的取向。所谓“扶异求同”,其基本的逻辑预设在于“先分后合”,它首先承认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发达民族和后发达民族之间差异的事实存在,并把这种差异的消除看作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以此为基础,试图通过对后发达民族尤其是弱小民族的扶持和帮助,逐渐消除民族间的差异,最终达到各民族一体化的目的。其基本做法在于,国家在各个方面给予少数民族以照顾、帮助和扶持,促进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希望在赢得少数民族感激的基础上,增强少数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对国族的归附,最终实现国族的一体化。

为有效地贯彻这一取向,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族际关系问题,大力提高各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确立了一套以少数民族利益为基本取向的民族政策体系。毛泽东强调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13]周恩来一直强调要以“向少数民族赔不是”的态度来处理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关系,以此来化解历史上形成的民族隔阂和民族矛盾。邓小平更是主张:“所有这一切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原则,就是同少数民族商量。”[14]为此,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制定了形式多样、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体系,以此来调整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这些政策的价值取向是很明朗和一致的,这就是对少数民族及其聚居的地区即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支持、帮助和扶持。”[15]同时,国家还在1953—1979年间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民族识别工作,识别出55个少数民族,以此为依据,赋予识别出来的各个族体单位以固定的族称、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由上可见,不管是国家主要领导人处理民族关系的态度、新中国成立初期确立的民族政策体系,还是具体的民族工作实践,处处都体现着国家在族际政治整合上的“扶异求同”取向。这样的价值取向在具体的族际政治整合实践过程中,根本的目标指向是维护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提升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同质性,具体实现路径是对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然而,其现实结果又往往是事与愿违的,也就是说并没有因为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真正达到维持国家统一和稳定、提升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同质性的根本目标。反而出现了因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民族意识的不断强化、族外排斥心理增强、族际争夺加剧,甚至是个别少数民族群体的民族分离主义现象严重等问题,对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构成了直接的威胁。

当前,在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研究过程中,学者们对于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价值取向问题尤为关注,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主张,形成了相互激辩的态势。学者们大多是在批判或借鉴西方同化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取向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族际关系和民族国家建设的需要构建自己的逻辑体系的,其中最具影响的观点主要有“公民化”“文化化”“民主论”“和谐论”和“求同论”五派观点。

“公民化”的观点与西方国家“求同”取向甚为一致,其基本主张是:“在多民族国家中,应淡化民族意识和观念,强化公民意识和观念;应淡化民族权利,强化公民权利。因为实现了公民权利平等,也就是实现了民族权利平等。所有民族只有一个国家,树立爱国主义崇高精神”[16],以此来达到维护国家统一的目的。“文化化”主张用“族群”取代“民族”指称民族国家条件下继续存在和发展的传统民族,强调民族国家的典型性与合法性,希望用“文化多元主义”的思路来引导多民族国家内部将长期存在的族群关系,通过“把少数民族问题逐步去政治化”的途径达到“政治一体,文化多元”的目的。[17]“民主论”者对前两派观点提出了严厉的批判,提出“仅在文化领域承认文化多样性和少数民族群体认同,但对少数民族群体政治地位和权益缺乏制度性安排,同样不能满足多民族国家内少数民族由于自我意识的增长而提出的集体权利要求”,将会“制造新的民族歧视和不平等,不利于社会的团结和稳定”,而只有“通过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制度建设,创造民主的机制,增加民主的向量,促进民族之间的沟通和对话,保证各个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增加国家体制的活力和政策灵活性的族际政治民主化,才是多民族国家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家统一、创造社会和谐的最佳途径”[18]。“和谐论”者认为,族群权利取向和族际政治民主取向并不能必然带来族际政治整合,“和谐的理念在处理内外各种复杂关系上,从来不持极端。它在多元共存中,既承认了差异,也确立了‘和’的地位;既承认了多元也承认了统一的合理性”。因此,“和谐理念是一个更有全局性,更有助于族际政治整合的理念”[19]。

针对以上四派观点的激辩与纷争,有的学者提出了更具现实价值的“求同”取向观。他分析指出,“这些争论归结起来,就是如何看待‘求同’与‘存异’的问题”,“公民化”与“文化化”的观点,“虽然也肯定了‘存异’的必要性,但最终强调‘同’,要以‘求同’的方式来实现族际政治整合,其根本取向是‘求同’”。“民主论”与“和谐论”的观点“虽然也要‘求同’,但却肯定和强调‘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意义,进而要通过‘民主化’或‘和谐’的方式实现族际政治整合,‘存异’构成了他们的根本取向”。[20]尽管“求同”的观点与“存异”的主张各有其现实依据、内在逻辑和道义支撑,但从维护多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统一和稳定的角度来看,族际政治整合应树立更为鲜明的“求同存异”取向,“‘求同’是出发点和目标,‘存异’是对现存差异的尊重和承认;‘异’要存之,但不去扩大和强化,最终要发展到全面的‘同’”。[21]“求同论”的主张不仅有利于平息目前我国学术界存在的纠结不清的价值取向“主义之争”,更符合我国族际政治整合模式发展与完善的现实需要,无疑更具实用价值。

四、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进程

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不仅在理论层面、制度层面、政策层面、法律层面有所体现,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在理论的指导、制度的限定、政策的促动、法律的约束之下体现为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作为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国家发展的整体进程呈现亦步亦趋的发展态势。总体看来,国家发展,族际政治整合的思路明确、政策合理、措施得当,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族际政治整合则不断发展;反之,族际政治整合就会陷于停滞甚或倒退的局面。

对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整个过程进行阶段性分析,依据的标准一般有二。其一,按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主要表现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从无到有、发展变化为依据对其过程进行划分,主要有三个标志性的事件,第一,1952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批准实施;第二,1984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施行;第三,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补充修订。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惯常历史分期,结合国际国内形势的重大变化和不同时期族际政治整合呈现出的鲜明特点,以国家发展中的重大事件作为分水岭,对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历史进程进行划分。

以上两种分类方式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各有其利弊和困难。按照第一种方式进行分类,可以牢牢抓住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作为我国族际政治整合制度核心和政策主线这一关键问题,若能展开详细分析则逻辑更为清楚,论证更具说服力,但最大的问题在于每一阶段的时间跨度有长有短、差距过大,也与人们的惯常思维和历史习惯有所出入。按照第二种方式进行分类,则较为符合人们的惯常思维和历史习惯,但突出的问题在于每一时期人为拆分的色彩较为突出,每一时期与前后时期并无清晰分界点,存在时间上的交叉现象。经过综合考量,这里我们对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历史进程的阶段性分析主要采用第二种方式,主要考虑到人们的历史习惯、分析的简便性和时间跨度较小等三方面的因素。

遵循这样的原则和分类方式,可以把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发展历程划分为四个时期:起步探索时期(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实行到1958年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召开)、曲折发展时期(从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到1977年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宣布“文化大革命”结束)、恢复调整时期(1977年“文化大革命”正式结束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大挫折)、发展完善时期(从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一直持续至今)。

第一,起步探索时期。该时期的基本特点是进行族际政治整合的制度创设和政策设定,形成了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基本框架。这一时期党和国家通过建立各级民族自治机关、推进民族立法、成立民族事务管理机构、构建民族关系日常管理机制等重要举措,以及组织民族识别、吸纳和培养少数民族精英、“走下去,请上来”、消除民族歧视性历史遗留、定期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等具体民族工作,为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有效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些措施和工作的作用之下,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增强了各民族对党和国家的认同,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得以初步形成。

第二,曲折发展时期。该时期的基本特点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确立的正确的族际政治整合指导思想发生严重偏差,族际政治整合的制度和政策被部分废止,族际政治整合的进程遭到严重破坏。受国家整体政治形势的影响,这一时期的族际政治整合急剧“左”转,形成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维,背弃了民族发展的客观规律,很大程度上废止了既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无视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实际存在的差异,错误地把民族问题划归为阶级问题,在民族关系方面错误地推行激进的“民族融合风”。这些错误的做法使我国的族际政治整合遭受重创,民族工作机构陷入全面瘫痪,大批的优秀民族干部遭到迫害,致使前一时期的族际政治整合成果消失殆尽。

第三,恢复调整时期。该时期的基本特点是实现了族际政治整合上的“拨乱反正”,重新确立了正确的族际政治整合思想,恢复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政策,使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回归到正确的轨道,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这一时期的族际政治整合工作是从纠正民族工作的“左倾”错误思想开始的。1978年召开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1979年4月召开的全国边防工作会议上,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重申,揭开了民族工作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序幕。1979年5月召开的国家民族恢复后的第一次委员(扩大)会议上,提出要及时把民族工作的中心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之后,国家的民族工作机构和民族政策得到全面恢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以重新落实并逐步走向法制化,配套的民族关系体系逐步形成,一系列的民族优惠政策和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纷纷出台。

第四,发展完善时期。该时期的基本特点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大幅提升,但伴随着现代化进程,在民族关系方面的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不断涌现,我国族际政治整合的既有模式有待进一步的调适与转型。这一时期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以及第三波“民族主义”浪潮的兴起,引起了党和国家对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以此为背景,党和国家不断深化马列主义民族理论,深入落实我国的民族政策,积极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制化进程,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大大推动了我国族际政治整合向纵深发展。中华民族整体意识的充分觉醒与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最终确立是这一时期族际政治整合最为重要的两大成果。但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尤其是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来以后出现的不同于以前的新兴民族问题也呈日渐增多态势,这些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也在强烈呼唤着国家在族际政治整合方面的全方位的发展与完善。

五、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完善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以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为核心的族际政治整合模式,在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保障各民族间团结和引导族际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国际国内形势瞬息万变,我国的族际关系也发生了重大的变迁。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的族际政治整合的思路、模式、机制、措施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方能保持族际政治整合的适应力、效力和活力。

今天的中国,不论国家的发展水平,还是国内形势和国际形势,都与重构族际政治整合模式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的族际政治整合也面临着新形势生成的一系列挑战,这些挑战包括:族际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显著增强,西方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影响日渐加深,国际竞争背景下的外部势力干涉加剧等。

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不完善,以及族际政治整合面临的各种挑战都凸显了一个问题,这就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整,并通过调整促使其更加完善。对于处于民族国家时代的多民族国家中国而言,调整和完善族际政治整合模式,不仅是民族国家建设和族际政治建设的一项任务,而且是一项不断创新并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内容的政治建设任务。这样的政治建设任务将与多民族国家相依相伴,而且必须持续进行。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调整族际政治整合模式需要以解决影响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重大问题为突破口,围绕这些重大问题进行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中不断提升族际政治整合的意识和能力,成为族际政治整合的必由之路。

(一)树立族际政治整合的“求同”取向和民族政策的“国家主义”取向是根本

价值取向(value orientation)是价值哲学的重要范畴,它指的是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价值倾向。价值取向具有实践品格,它的突出作用是决定、支配主体的价值选择,从而直接影响主体采取的行为的效果是好是坏。在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实践中,有两个重要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族际政治整合的实际效果、未来发展走向和成败,这就是族际政治整合本身蕴含的价值取向和族际政治整合的最重要手段——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能否根据不同时代条件下族际政治整合实践的实际需要确定合理的族际政治整合和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是党和国家在调控族际关系、进行族际政治整合过程中需要高度关注的重大课题。

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部分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采取的“求同”的价值取向值得我们借鉴。同时,中国传统的族际政治整合本身也包含着“求同”的价值取向,历史证明这种价值取向对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从历史上看,“突出国民的共同性,强调以‘统’与‘和’等基本价值取向的意识形态,往往能够引导各个民族倾向于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促进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也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22]。在当前,随着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很多少数民族的文化渐渐变成为旅游产业中的“展示性”文化,现代的大众的文化在日常生活中日益居于主导地位,少数民族语言逐渐衰落,民族互动呈现空前加强乃至某种“自然融合”的倾向,这也是民族发展规律的客观反映。故此,政府应顺应形势,确立“求同”的价值取向,通过政策不断增强各个民族之间的共性,建设中华民族文化,促进民族之间的融合。而人为通过政策固化差异的行为,从根本上来说是不可取的。

应实现民族政策“民族主义”价值取向的转型,确立“国家主义”的政策价值偏好。国家主义的取向,强调国家的整体利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至上地位,始终以国家利益作为政策的出发点和追求的目标,从有利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待和处理民族关系及其问题。当然这并不是否定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利益,相反是在一个新的基点上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例如,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边疆地区,我们可以制定“边疆治理”或“边疆发展”战略改善其经济环境;而对于内地不发达少数民族聚居区,可以让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帮扶”政策实现地区经济的发展;对于贫困的少数民族居民,可以通过民政部门通过相关法律进行救济;对于民族冲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并保证司法的公正和透明,消除民族之间的误解等等。通过诸如此类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加强国家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政治屋顶”价值,增强其对国家的认同,同时也可以协调区域内的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关系,在共同发展中构建不同民族之间新的“共同的历史记忆”,进而加强民族的融合。

(二)引导民族自治地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发展是重点

民族区域自治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政策核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成功的重要制度保障。能否一如既往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根据族际关系的变动和族际政治整合的需要不断地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仅关系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实现,也关系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它关系着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发展与效能问题。

“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它首先是中国共产党调整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继而上升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对于少数民族而言,实行区域自治,在特定的区域内自主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这是国家赋予的一项特殊权利。当然,这是一种整体性的权利,而不是个体性的权利,它不是由少数民族成员直接行使,而是由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少数民族享有这些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与之对称的相应的义务。从多民族国家的角度来看,国家在做这项制度安排的时候,也充分考虑到了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仅赋予了民族自治机关一定的自治权利,也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不论是在宪法中还是在民族区域自治法中,都能看到关于义务的表述。

但是,通过对这项制度的具体考察我们不难发现,这项制度安排中存在着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现象。从法律层面来看,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权利的规定较为具体和细致,操作性较强;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义务的规定则相当宽泛,操作性很弱。从实践层面来看,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不仅付诸了实施,而且得到了诸多法律、法规、条例的保障,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落实自治权的规定不胜枚举,切实落实自治权成为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共识,各种用好用活自治权的经验之谈也频频见于报端;而有关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义务的规定却并不多见,而且相当含糊。总体看来,相较于权利,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的义务处于某种虚置化的境地。

以上这种重权利轻义务的安排,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尚不完善,自治权尚未得到全面落实的情况下,在少数民族发展程度较低、民族意识不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极其落后的条件下,是恰当和值得鼓励的,有利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但随着少数民族发展程度的提高、民族意识的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大幅度提升之后,这种安排将会在实践中导致出现许多始料不及的问题,可能减弱其族际政治整合中的功能甚至会有失效之虞。因此,从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族际政治整合功能的角度出发,构建民族区域自治的约束机制,平衡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的权利义务关系,成为一个需要认真考虑、严肃对待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民族意识调控机制,协调民族认同与国民认同的均衡发展是关键

在人类共同体的建构过程中,认同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作用,直接关系共同体的形成和巩固。在民族国家时代的多民族国家内部,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又是两个最核心和最重要的认同。如果民族认同能与国家认同协调发展,不仅能促进国家政权的巩固,而且能使得各个民族共同体分享国家政权。反之,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产生冲突,不仅有可能导致民族间的冲突,更有可能导致民族分裂主义的发展,甚至出现国家的分裂。[23]苏联族际政治整合中出现的民族分离运动、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面临的最严重挑战——魁北克分离主义运动,就是这两种认同矛盾冲突的明显后果。

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民族识别赋予了各个民族以明确的族称,也就明确标明了各个民族之间的族际界限。与此同时,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少数民族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少数民族族体规模的不断扩大,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弘扬,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广泛实施,公民身份登记制度中民族成分登记的严格规定,如此等等,客观上激发了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的持续增强。与此相连的则是民族认同的强化,甚至出现了民族认同凌驾于国家认同之上的趋势。

民族意识具有两面性,适度的民族意识对于促进少数民族自强自立、奋发图强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可能引发其他问题,带来难以收拾的负面影响。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民族意识既是天使又是恶魔,关键看它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出现和怎样发挥作用。”[24]就民族意识与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关系来看,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之间,以及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动关系,此消彼长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增强,会直接对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平衡构成挑战,进而影响到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心理基础。

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过程中逐渐显现并趋于旺盛的民族意识,对我国的族际政治整合来说形成了一定的挑战,这种挑战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干预,则有可能演化为严重的问题。因此,适应族际政治整合发展的需要,构建完善的民族意识调控机制就显得无比迫切和必要了。首先,要建立民族意识的预警和评估机制,对少数民族意识增强的程度作出准确的评估,对出现过度发展的情况要有所预警。其次,对民族意识中过度发展的现象,国家要保持必要的调节和控制机制。只有具有这样的一套机制,才能从民族关系的另一个侧面为族际政治整合提供保障。通过一系列的控制和调节,使多民族国家内各民族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保持协调。

(四)加强中华民族建设,夯实民族国家统一和巩固的族体基础是保障

民族国家就是国族的国家,国族就是取得了国家形态的民族。在民族国家时代,多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维持和巩固,有赖于一个强大的国族。构建一个具有高度的内部认同和凝聚力的国族,不仅能够为民族国家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源源不断的推动力量,充分发挥民族国家的制度优势,还能够为国际政治共同体的巩固提供坚实的基础。[25]反之,如果一个民族国家,不重视国族的建设,不重视国族内部认同和凝聚力的提升,致使国族内部分化严重、内耗不断,则既不利于国家共同体的稳定,更不利于国家建设的全面进行。

客观地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还是比较重视国族建设,即中华民族建设的。但由于我国长期贯彻“扶异求同”的整合路径,实施“民族主义”取向的民族政策,我国的国族建设的现实情况却并不理想,与民族国家的要求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现实政治中对各个民族的区分以及不断强化,民族政策中族际界限法定化、固定化,这对于中华民族的巩固和建设来说是一种消解性的力量,它迟滞了中华民族的建设,造成了中华民族“虚幻化”的趋势。这样的现实对族际政治整合的进一步发展而言无疑构成了某种程度的制约和阻碍,影响着族际政治整合的调整和完善。因此,必须站在国家统一和国家建设的高度不断加强中华民族的建设。

加强中华民族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高度肯定中华民族建设对于国家和各个民族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各个民族融合为完整的中华民族的重大价值。第二,努力破除人为设置于各民族间的藩篱,积极消除各民族间的自然界限和文化界限。第三,充分挖掘、整合蕴含在各个民族中的优质文化资源,塑造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民族文化。第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强化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和国民意识。第五,积极保护和引导族际通婚,真正促进各民族的交融一体。

(原载《思想战线》,2014年第1期)

【注释】

[1]周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50页。

[2]《贞观政要》卷5。

[3]《清太宗文皇帝实录》卷21。

[4]《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1。

[5]周平:《论中国民族国家的构建》,《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VI》,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06页。

[6]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4、309~310、361页。

[7]陈建樾:《多元一体: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族际整合与合法性》,《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8][德]马克斯·韦伯:《马克斯·韦伯社会学文集》,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71页。

[9]周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91页。

[10]周平:《中国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分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年第2期。

[11][美]塔尔科特·帕森斯:《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140~141页。

[12]张宝印:《价值界定、价值取向和价值碰撞》,《中日价值哲学新探》2004年,第459页。

[13]国家民委政研室:《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61页。

[14]国家民委政研室:《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59页。

[15]周平:《中国族际政治整合模式研究》,《政治学研究》2005年第2期。

[16]陈联壁:《民族自决权新议》,http://bic.cass.cn/info/Arcitle_Show_Study_Show.asp?ID=2232&。该文发表于《民族研究》2001年第6期,但这段话被删除了。

[17]马戎:《理解民族关系的新思路——少数族群问题的“去政治化”》,《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18]王建娥:《族际政治民主化:多民族国家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民族研究》2006年第5期。

[19]常士:《和谐理念与族际政治整合》,《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4期。

[20]周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98页。

[21]周平、贺琳凯:《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研究》,《思想战线》2010年第4期。

[22]周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0页。

[23]邱显平:《当代世界民族冲突问题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4页。

[24]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8页。

[25]周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中国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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