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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律法规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合同法是规定保险合同的所有法规。保险业法又称保险企业法,是专门对保险企业施以监督、管理、规范的法律法规。规范某一具体保险险种的保险关系的法律与法规叫保险特别法,这种法规多用于经营性质有着独特要求的某些险种,如海上保险、某些强制性险种。该法律本着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参考借鉴国际上保险立法的经验,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先进性。

二、保险法律法规

保险法是对保险关系的详细具体的法律规范。它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保险合同法

保险合同法是规定保险合同的所有法规。如,保险合同的有效要件,保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与关系人的具体法律要求和权利、义务规范,保险合同的形式与法定内容,保险合同变更、转让、终止等法律准则与方法,保险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处理准则与方法等。

(二)保险业法

保险业法又称保险企业法,是专门对保险企业施以监督、管理、规范的法律法规。它一般规定一个国家的保险企业及保险市场的监管部门,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程序,保险企业的开业资本、费用率、赔付率、准备金、偿付能力标准、资金运用范围与比例等财务管理法规,保险企业合同法定条款核定、业务人员资格、经营范围等经营管理规范,以及关于保险业违规经营的罚则和停业、解散、清理、清算等方面的法规。

(三)保险特别法

规范某一具体保险险种的保险关系的法律与法规叫保险特别法,这种法规多用于经营性质有着独特要求的某些险种,如海上保险、某些强制性险种。

除以上几方面的内容之外,还有与保险合同关系相关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等方面的管理条例与法律法规。

我国1995年颁布实施的保险法以综合性保险法律文件形式,涵盖了除特别法之外的所有保险法内容。该法律本着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参考借鉴国际上保险立法的经验,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先进性。该法律的颁布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项空白,它与我国的公司法、海商法、票据法等一起初步形成了与国际商法相适应的我国民商法律体系;它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等初步形成了中国金融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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