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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三权分置”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土地由承包户直接生产经营,并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土地承包费时,农业生产的盈利空间有限。为减轻农民负担,国家取消了土地承包费,农业生产的盈利空间有所扩大。提高农户承包权的产权强度,究竟会给土地流转带来什么影响,值得密切观察。

在土地由承包户直接生产经营,并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土地承包费时,农业生产的盈利空间有限。为减轻农民负担,国家取消了土地承包费,农业生产的盈利空间有所扩大。但随着土地有偿流转现象的增多,农业生产的土地成本概念逐渐清晰,租地经营实际支付的土地成本和承包户自营土地的机会成本都在上涨,共同推动农业生产的土地成本快速上涨。以全国水稻小麦、玉米三种粮食为例,2005—2013年间土地成本年均上涨14.35%,其中流转地租金年均上涨17.1%,自营地折租年均上涨13.52%(见表5);同期,亩产值年均增长9.1%,亩利润年均下降6.2%,土地成本占产值的比重从11.33%上升到16.5%,利润占产值的比重从22.38%下降到6.64%,地租侵蚀利润的趋势非常明显(见表6)。我国户均耕地面积只有8亩左右,要达到100亩左右的适度经营规模,所经营的土地中90%以上是需要付地租的租赁土地。至于公司制农业经营主体,几乎100%的土地要付地租。在不少地方,现在靠租地种粮食很难盈利,这是规模经营“非粮化”的重要经济原因。在基层调研中,经常能听到规模经营主体“租金太贵”、“种不起地”的抱怨。为扶持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委员会2013年发文规定,“土地流转费一般以500市斤稻谷,按当年稻谷收购价折现兑付,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不超过上下5%,原则上一个镇(街道)土地流转费价格要统一”(2)。这类做法值得我们深思。

表5 农业生产的土地成本:全国三种粮食平均

 

土地成本

(元/亩)

其中

流转地租金(元/亩)

自营地折租(元/亩)

2005年

62.02

5.80

56.22

2006年

68.25

6.64

61.61

2007年

81.64

7.91

73.73

2008年

99.62

10.09

89.53

2009年

114.62

11.31

103.31

2010年

133.28

15.37

117.91

2011年

149.75

17.75

132.00

2012年

166.19

21.81

144.38

2013年

181.36

21.81

144.38

2005—2013年累计增长

192%

253%

176%

2005—2013年年均增长

14.35%

17.10%

13.52%

表6 地租侵蚀利润:全国三种粮食平均亩产值

 

亩产值

(元)

亩土地成本(元)

亩净利润(元)

土地成本占产值比重(%)

净利润占产

值比重(%)

2005年

547.6

62.02

122.58

11.33

22.38

2006年

599.86

68.25

154.96

11.38

25.83

2007年

666.24

81.64

185.18

12.25

27.79

2008年

748.81

99.62

186.39

13.30

24.89

2009年

79.76

114.62

192.35

14.46

24.26

2010年

899.84

133.28

227.16

14.81

25.24

2011年

1041.92

149.75

250.76

14.37

24.07

2012年

1104.82

166.19

168.4

15.04

15.24

2013年

1099.13

181.36

72.94

16.50

6.64

2005—2013年累计增长

100.72%

192.42%

-40.50%

2005—2013年年均增长

9.10%

14.35%

-6.28%

2004年开始实行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及2006年开始实行的农资综合补贴,在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均是按承包面积直接发放给承包户。在粮食种植面积占播种面积比重很高、土地流转又不普遍的情况下,按承包面积补贴基本可以体现国家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意图,而且有农村税费改革时建立的分户计税面积数据基础,政策执行成本能得到较好控制。但是,随着土地流转现象的逐步增多,出现了“拿补贴的不种粮、种粮的拿不到补贴”的新问题,农业补贴政策从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演变成了土地承包权补贴政策。2014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分别达到151亿元和1071亿元,这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在究竟应补贴“地主”还是应补贴“佃农”之间,应作出政治决断。

早在1984年我国就允许土地流转。自那时起农用地流转速度明显滞后于农村劳动力非农化速度。土地流转不仅速度慢,而且期限短。据浙江省农业厅课题组对绍兴、金华两市300个大户的调查,在对“当前制约你进一步增加投入的最大因素是哪个”的回答中,回答“土地承包期太短”、“个人经营能力受限”、“缺少技术”、“资金不足”所占比例分别为62.7%、20.0%、9.3%、7.0%,土地承包期平均为6.4年,承包期太短是规模经营农户的最大担心(3)。据河南省统计局对150个种粮大户的问卷调查,普遍反映流转合同期限短影响生产长期投入,70%以上的种粮面积流转期限在6年以下,其中流转期限5年以下的占42.5%,有些甚至一年一签(4)。很多人认为,为促进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把农户承包权做大做实。唯其如此,方能令承包户放心地流转土地。我们认为,土地流转不动,不能简单归结为承包户对农用地产权缺乏稳定预期。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的情况表明,拥有小块土地所有权的农户获准出售或出租土地后,在初期确有一部分农户转出了土地,但大多数农户反响并不积极,他们即便就业和收入高度非农化,也宁愿土地撂荒而不愿出售或出租,意在坐等土地升值,结果陷入流不动的僵局(叶兴庆,2013b)。提高农户承包权的产权强度,究竟会给土地流转带来什么影响,值得密切观察。

(1)本部分内容参见叶兴庆(2014)。

(2)参见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资料来源:http://sj.shac.gov.cn/jtnc/fczc/201307/t20130716_1370619.htm,访问时间:2014年5月3日。

(3)参见浙江省农业厅课题组:《种粮大户形成和发展机制研究——来自绍兴、金华两市300个大户的调查与分析》,载《浙江现代农业》2006(1)。

(4)参见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队农产量与农村住户处:《河南种粮大户问卷调查报告》,资料来源:http://www.ha.stats.gov.cn/hntj/tjfw/tjfx/qsfx/ztfx/webinfo/2013/08/1376901333809401. htm,访问时间: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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