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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时间:2022-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一)对城市治安的影响流动人口犯罪是影响当前我国城市治安的最大因素,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农民,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根本上是进城农民犯罪问题。据调查,近年来相当一部分违法犯罪活动是滞留的无业民工所为。目前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影响和侵害。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对城市治安的影响

流动人口犯罪是影响当前我国城市治安的最大因素,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农民,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根本上是进城农民犯罪问题。进城农民的消极社会心理对犯罪的影响作为一部分而言,事实证明个别进城农民属于犯罪易感人群,是影响城市社会治安的主要因素。据调查,广东省的重大刑事案件70%以上是进城农民所为,这与进城农民固有的特殊心理因素以及因环境的改变引起的心理变化有关。

进城民工的户口及个人行为的管理难度增大。由于户籍制度及相关的生活福利制度未作相应改革,进城民工的身份始终未得到改变。他们进城就业,只是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劳动时间的转移,而不是劳动力的转移,即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由此带来了工作不稳定,居住不固定,流动频繁,城市无法对他们的行为予以约束和管理。

社会秩序和治安下降是近来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大规模的民工进城又加剧了这一问题的发展。据调查,近年来相当一部分违法犯罪活动是滞留的无业民工所为。从发案率看,民工违法犯罪具有上升的趋势。造成的原因是:一是管理“脱档”,二是就业不足,三是城乡收入悬殊,四是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五是受不健康思想文化的影响,六是民工法制观念、精神文明观念淡薄等,因此很容易自觉和不自觉地干出违法犯罪的事来。

总的来说,民工群体是城市底层文化的主要消费者,他们看的玩的都是一些低水平的甚至是有害的精神毒品,他们的文化生活方式和内容不仅影响了都市风貌,也毒害了他们,成为民工违法犯罪的一大根源。

(二)加重了城市负担

(1)进城民工人数从全国来看,农民大规模进城寻找就业机会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但始于80年代初期。当时的背景是:包产到户后,生产率大大提高,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发展商品经济的实践使农民逐渐认识到,有限的耕地只能解决温饱,不能致富,“要得富找工做”,于是不少农民开始自发外出寻找就业机会。初期进城打工的农民不足200万人。到80年代中期,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就业机会增多及城市用工制度的松动,打工人数增加到1000万人次。到了80年代后期,由于改革开放力度加大,国民经济的发展全面启动,从而再度造就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农民进城规模急剧扩大到6000~7000万,形成了举世瞩目的“民工潮”。截至1999年底,流动农民总规模达到1亿左右。由于农民大规模涌入,使一些城市不堪重负,给城市的管理增加了难度。

(2)进城农民的双重角色身份增加了社会运行的成本。社会身份为农民、职业身份为工人,是当今中国的几千万进城农民工所特有的双重角色身份现象,为进城农民的这种双重身份,社会不得不付出如下代价:①由于农业比较收益低和难以兼顾,进城农民对自己承包土地的敷衍和抛荒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据安徽滁县地区的调查,1992年该地区的抛荒户占到整个农户的7.8%;②进城农民的“外人”身份,导致了他们在城市生活中的无责任化倾向以及对他们实施管理的难度,进城民工的违法犯罪问题,近年来一直是城市中的一个突出问题;③在居住地和打工城市间频繁的往返,加剧了交通运输的矛盾;④由于机会不均等,进城民工的素质难以全面的提高,其中的佼佼者在城市中也难以人尽其才。

(3)进城农民面临的事实上的社会不平等,有悖于社会平等的发展目标。因为按照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进城农民作为与城里人别无二致的中国公民,有权要求消除历史加在自己身上的社会不公平,在中国的土地上,具有迁徙的自由,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获得一个建立在社会公正基础上的健康生活环境。

(4)进城民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困难。民工大多数处于生育适龄期,但由于他们流动性大,从业复杂,居住分散,流出地对他们计划生育管理鞭长莫及,流入地对他们的管理也难度极大,致使计划外生育难以控制。

(5)增大当地就业压力。应当指出,农村进城劳动力中有许多人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专业职业技能以至经营管理经验,部分素质较高的人与城市当地劳动力形成一定的就业竞争。这种竞争在一定意义上也能促进城市的创业。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村进城劳动力,在城市就业过程中通过从业实践和各种培训,成长为熟练工人,与本地的技术工人队伍形成就业竞争,也是不可避免的。大量从事服务业劳动的农村进城劳动力,也与城市的年龄较大、技能较旧的下岗职工之间存在着就业竞争。在充分承认农村进城劳动力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城乡分割状况的彻底打破和国内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是一种必然趋势,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巨大压力和农村进城劳动力参与竞争的前景看,有可能对城市的就业局面造成较大的冲击,因此,必须对此进一步引起重视,作好中长期的规划,协调好城市本地劳动力供给与农村进城劳动力的关系,以利于市场就业体制的推进和就业形势的平稳。

(三)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等问题

(1)进城民工子女失学问题严重。据调查,大约100个民工有5个“随军”流动的孩子不能入学,占流动量的5%。依此计算,全国1亿流动农民中“随军”孩子有500万人。如此众多的孩子失学、辍学,不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不仅对个人是损失,对国家、对社会将是一个极大的隐患。

(2)女青年被拐骗或沦落现象不容忽视。在进城民工中,女青年与男青年不同,她们要多一层自身安全和贞操等问题的忧虑。在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情况下,她们在为求职、增加收入和改变自身处境的过程中,往往受骗上当,或被拐骗,或沦落,为此给政府管理增加了不少负担。从发展来看,这一问题还有上升的趋势。

(3)进城民工中的童工问题不容忽视。随着打工潮的出现,很多来自农村的学龄儿童,因家境所迫,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到城市当了童工。据我们调查,由于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拉大,学费负担的加重,农村孩子辍学到城镇企业当童工的数量还有增无减。

(4)进城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目前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影响和侵害。从宏观方面看,一是民工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在他们实现职业和身份转换的同时,却失去了组织依托、政策保护和相关的制度承认;二是民工进城后,在户口、就业、社会保障、婚姻、子女就读等方面还基本排斥在城市之外。从微观方面看,一些用工单位在使用民工中,违背了“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违反国家劳动法规,侵犯民工合法权益。这个问题不认真解决,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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