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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体育争议的组织机构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解决体育争议的组织机构一般认为,解决体育争议的组织机构有如下几类:1.国内体育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体育协会。一般而言,国内体育协会要遵守其所属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规范。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奥委会之间的争议通常由国际奥委会或者CAS来解决,而其裁决的结果通常有利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运动员签署此合同是为了获得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主办的比赛的参赛资格。

二、解决体育争议的组织机构

一般认为,解决体育争议的组织机构有如下几类:

1.国内体育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体育协会。国内体育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体育协会对于避免和解决体育争议以及对有关当事人实行处罚方面负有主要的责任。比较典型的是运动员和其所属的国内体育组织之间的争议通常通过这些组织的内部行政审查、独立的仲裁或者结合仲裁和内部审查这两种方法来解决。一般而言,国内体育协会要遵守其所属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规范。对于国内体育协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其他国际体育组织譬如国际奥委会的关系通常由国内法加以规定。譬如在美国,业余体育法规定每项体育运动的国内体育协会要“指定代表美国参加国际业余体育运动比赛的运动员和代表队,并且要根据相应的国际体育运动规范确认这些运动员和运动队的业余参赛资格”。[10]

2.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IFs)。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可以审查作为其成员的国内体育协会所作的包括比赛和单个的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在内的范围很广的争议。尽管奥林匹克宪章的地位是最高的,但是无法明确的是国际奥委会的决议什么时候能使得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裁决无效。[11]不属于国内法管辖范围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内体育协会之间的争议通常通过仲裁加以解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奥委会之间的争议通常由国际奥委会或者CAS来解决,而其裁决的结果通常有利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咨询意见指出国际奥委会对服用兴奋剂的运动员的制裁较之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管辖权来说是处于次要的地位。[12]

3.国家奥委会(NOC)。国家奥委会可能会涉足有关选拔运动员或运动队参加国际体育组织组织的比赛的争议。国内法有时会授权国家奥委会在批准参加国际比赛和决定运动员参赛资格方面具有专属的管辖权。但是,这些法律有时限制了国家奥委会在处理特殊问题上的权力,譬如奥林匹克训练、选拔和比赛等问题。[13]

4.国际奥委会(IOC)。国际奥委会可以主动或应某运动员或者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请求来对国家奥委会的裁决进行审查,并且其审查范围很广。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国际奥委会承认国家奥委会在代表其国家或者选派参加奥运会和受国际奥委会赞助的地区的、洲的或世界的综合性体育比赛的运动员方面具有“专有的权力”,但是也授权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来确立参赛资格标准以及制定和执行管理其各自所属的体育运动项目的规范的权力。不过在奥林匹克运动范围内国际奥委会仍然对所有的争议拥有最终的决定权。

5.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国际奥委会为了处理体育争议而专门成立了CAS,其中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ICAS)是地位最高的管理组织,根据其规定许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要求在运动员与国内体育协会之间签署的合同中含有强制性仲裁条款。运动员签署此合同是为了获得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主办的比赛的参赛资格。类似的条款尤其适用于奥运会。[14]此类仲裁条款是执行针对单个的运动员的仲裁裁决的根据,即使他们未来的生计有困难时仍是如此。当业余和职业运动员之间的区别逐渐消除并且公开比赛变得普通时这类条款的意义更加重要。它的管辖权是广泛的,包括直接和间接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争议。自从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之后,它已经成为解决在夏季和冬季奥运会以及英联邦运动会上发生争议的主要组织。

6.国内法院。需要明确的是,体育注册许可合同中的最终仲裁条款以及在国内体育协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内部加以改进、比较正式的争议解决方法的广泛应用并不能够阻止诉讼。法院有时是最好的争议解决组织,有时它们也是唯一的选择。有些请求不受仲裁条款的约束,并且即使这些争议得到了仲裁解决,国内法有时也规定了对这些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权。另外,争议请求也可能涉及基本的人权、自然正义或者公共秩序等问题。[15]这些问题包括职业运动员的劳动权,要求利用行政管理程序进行公平听证权以及免予受偏见的权利,尤其是一直存在的兴奋剂争议所施加的严厉处罚更有可能会引起公平性的问题。另外由于相当数量的职业或半职业运动员的与经济利益有关的请求可能会超出行政程序和非正式的裁判组织的管辖范围,所以诉讼也是很重要的。CAS的裁决明确指出,要求进行公平听证权[16]是正当法律程序的一个基本原则,侵犯该权利就应允许法院对该争议进行重新审理,这巩固了进行诉讼的依据。

7.地区法院。有些地区性的法院也可以审理体育争议,譬如欧洲法院审理的博斯曼裁决就是解决体育争议的一个著名例子。该判决的产生及其评价将在后面的“国际体育诉讼制度——以欧洲为例”一章中阐述。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解决国际体育争议的方法除了当事人双方的自行解决外,还有法院诉讼以及包括仲裁和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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