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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士钊_被当事人当庭驳斥的大律师_关于民国的故事

时间:2022-06-28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章士钊_被当事人当庭驳斥的大律师_关于民国的故事一个社会的法制是否进步,律师的数量和素质是重要指标。可惜的是,章士钊一生大部分时间并不是在做那些显赫的事情,而是做他认为自己的本业:律师。章士钊参与过很多著名政治案件的辩护,可怜的是这些案件都出了让他尴尬的事情。章士钊章士钊辩护的一个重要政治案件是陈独秀案。此时的章士钊也早已下台多年,只在上海当他的大律师而已。

章士钊_被当事人当庭驳斥的大律师_关于民国的故事

一个社会的法制是否进步,律师的数量和素质是重要指标。中华民国建立在大清朝的断壁残垣上,在建国初期,全国的律师加起来不过几十个,而很多时候,这些大律师还没有用武之地,因为中国人还不太懂得打官司要用律师这回事。袁世凯政权倒台之后,大批的法政专业大学生留学归国,除了一小部分充实到司法部门外,大部分只好去当律师,这才让民国的律师正式成为一个重要的职业。民国律师们除了普通的律师业务外,参与政治斗争也是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很多“大律师”正是在著名政治案件中被记住的。

章士钊是民国历史上一个很特殊的人物:他在政治上曾经很风光,算得上是辛亥元老,又当过段祺瑞内阁的司法总长和教育总长;在文化上是著名的反派人物,和鲁迅、胡适等人论战,斗得不亦乐乎;在人缘上国共两党通吃,建国后还当上了中央文史馆的馆长。无论如何,他都算得上是“成功人士”。可惜的是,章士钊一生大部分时间并不是在做那些显赫的事情,而是做他认为自己的本业:律师。

章士钊参与过很多著名政治案件的辩护,可怜的是这些案件都出了让他尴尬的事情。

章士钊

章士钊辩护的一个重要政治案件是陈独秀案。

章士钊与陈独秀本是旧相识。可是两人后来一个成了共产党的领袖,一个成了守旧势力的代表,政治见解可谓水火不相容,两人因此也没有了什么来往。政治是瞬息万变的,到1932年的时候,陈独秀已经被共产党开除,成了“托洛斯基派”的领袖,但国民党仍然视他为敌人,该年10月,中统特务在上海将其逮捕,这已经不是陈独秀第一次坐牢了,但这一次似乎再也难以翻身。此时的章士钊也早已下台多年,只在上海当他的大律师而已。章士钊在政治上当然还是保守派,他见陈独秀被捕,无人敢为之辩护,况且陈独秀已经不是当年的共产党领袖,于是心生怜悯,主动找到陈独秀,为他免费做无罪辩护。陈独秀当然是感激不已。在这个时候,章士钊敢冒风险为自己辩护,这是需要很大的政治勇气的,也确实够朋友。

1933年4月,中华民国江苏省高等法院在江宁开庭,宣布对陈独秀案进行三次公开审判。据说公审的消息传出后,参加旁听的人一次比一次多,《申报》是这样报道的,“唯庭地不敷容纳,后至者多抱向隅,”“有立于座次两旁者,有立于记者席之后者,有立于室外者。”中国人向来爱看热闹,国民党的法庭审一个前共产党领袖,同时又有北洋政府司法总长做辩护律师,这样的大热闹谁不爱看呢?法官宣布开庭,陈独秀在法警的押解下,走入被告席时,庭内顿时鸦雀无声,陈独秀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因政治而受审,他感到的是光荣而不是屈辱,因此他一直镇静自若,面带笑容,向参加旁听的各界人士频频颔首致意。

首先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陈独秀犯的当然是政治罪,具体罪名则是“主张打倒国民政府,和无产阶级专政,是一样的目的,都是共产,都是危害民国”,这触犯的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陈独秀对一切“罪行”并不否认,而且引以为荣,但对起诉书的逻辑做了最严厉的抨击:

法官问:“何以要打倒政府?”

陈独秀答:“这是事实,不否认。至于理由,可以分三点简单说明之。一、现在国民党政治是刺刀政治,人民无发言权,即党员恐亦无发言权,不合民主政治原则。二、中国人民已穷至极点,军阀官僚只知集中金钱,存于帝国主义银行,人民则穷困到无饭吃,此为高丽亡国时现象。三、全国人民主张抗日,政府则步步退让。根据以上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

法官问:“托派和史丹林派(指中共)主张虽有不同,但都主张打倒国民政府和无产阶级专政,是一样的目的,都是共产,都是危害民国。”

陈独秀答:“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政府并非国家,反对政府,并非危害国家。”

这一段自我辩护说出来,整个法庭都沉寂了,因为句句说中了时弊,也切中了当权者的痛处,可谓精彩至极、精确至极。这样的“辩护”当然只是政治演说,起不到任何辩护的作用。

接下来就是辩护律师的时间了。章士钊从辩护席上站起来,宣读他费尽心思写就的五千言辩护书词。辩护词是用章士钊最推崇的文言文写成,在法庭上宣读,听众听得颇有些吃力,这无形中让辩护力道大打折扣。章士钊的辩护意见主要抓住下面几条:一、陈独秀反国民党是言论自由,国家既然有言论自由,就不能治陈独秀的罪;二、陈独秀只有反国民党的“心”,没有反国民党的“行为”,法律不能“诛心”;三、陈独秀的政治观点和孙中山的政治理想很一致,不能视为错误。这些辩护意见确实抓住了要害,甫一说出,就让法官心中赞叹。但是,一旁的陈独秀听了却颇不以为然,这些辩护有意把他和国民党拉到一起去。他陈独秀是要当理想主义的烈士,并不想当苟且偷生的叛徒,所以并不以为然,尤其是听到下面这一段的时候,他更恼火,好几次都要站起来打断章士钊,但被法警强行制止:

审判长又问独秀:“究以何故成为苏俄干部派(即斯丹林派)之反对派?”独秀答云:“以意见不同耳。”再问是何意见?即惨然不答,并求审判长勿复进叩党事,致陷彼于自作侦探之嫌。此其哀情苦志,实已洋溢言表。而独秀党籍之被开除,与联合汪精卫发表宣言一事之不见悦于莫斯科干部派人物,不无草蛇灰线,因果相寻之迹,明眼者不难一目得之。己虽不言,而要不失为法院应采之证。当是时也,容共为国民党公开政策,凡共产党同时为国民党,反之,凡国民党亦多同时为共产党。陈独秀适为大团结中之一人,其地位与当今国民党诸要人,雅无二致。清共而后,独秀虽无自更与国民党提携奋斗,而以已为干部派摈除之故,地位适与国民党最前线之敌人为敌,不期而化为缓冲之集团。即以共产党论,托洛斯基派多一人,即斯丹派少一人,斯丹林派少一人,即江西红军少一人,如斯辗转,相辅为用,谓托洛斯基派与国民党取犄角之势以清共也,要无不可。即此以论功罪,其谓托洛斯基派有功于国民党也,且不暇给,罪胡为乎来哉?此义独秀必不自承,而法院裁决是案,倘不注意及此,证据、方法既有所未备,裁判意旨复不得谓之公平。

这段话的意思是陈独秀的存在对国民党不仅“无害”,而且“有益”。这怎么会不让陈独秀恼火呢?那岂不是意味着陈独秀的革命是玩假的?明着是革命,暗地里是帮了国民党?陈独秀越听越恼火。章士钊这不是在帮忙,而是在拆台了。

章士钊的辩护词终于宣读完毕了。陈独秀急忙起身声明:“章律师等之辩护,以其个人之观察与批评,贡献法院,全系其个人意见。至本人之政治主张,不能以章律师之辩护为根据,应以本人之文件为根据。”当事人亲自当庭宣布辩护人的辩护错误,这在民国司法史上可谓绝无仅有了。章士钊没料到陈独秀这么不给面子,神情颇为尴尬,但他毕竟对陈独秀的为人有很深的了解,作为辩护律师,他能做的也只有这样了。

章士钊的辩护词虽然遭到了陈独秀的反对,但法庭毕竟还是要讲法理,在最终判决的时候,确实采用了章士钊的辩护意见。判决书在列举了陈独秀的“罪行”之后说:

惟念该被告等均为刻苦深思之学者,其犯罪原因,盖由于研究社会主义误入歧途,而对于已身并无权利思想。且反对史丹林派利用土匪溃兵领导乡村农民为武装暴动,时时加以抨击,即从证据上观察,该反对派亦尚无实施暴动之准备。审按情节,尚可矜原,自应量予减科,以昭平允。

陈独秀被判刑13年,后来经过上诉又改判8年。章士钊的辩护功劳可是大大的。但人们只记住了陈独秀对他的当庭驳斥,已经不记得他的功劳了。

章士钊并不责怪陈独秀,到上海后,还特意来到亚东图书馆,拿出一些钱托人带去给陈独秀贴补狱中生活。抗战爆发后,陈独秀得到提前释放,一家逃难来到四川江津,过着清贫的生活。这时,章士钊也在重庆,偶有闲暇便来看望,并尽其所能予以生活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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