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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干案_司法与政治的大对决_关于民国的故事

时间:2022-06-28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罗文干案_司法与政治的大对决_关于民国的故事抗战时期,在昆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的校园里,人们常可以看到一个留着一点八字胡,面容清矍的中年人,青年学生都不怎么认识他,但总是被他身上那一股强大的气场感染着。辞职宣告了司法界对袁世凯称帝图谋的违宪质疑,这是在制度内部对袁世凯发动的最强有力的革命,其宣示意味甚至超过了后来蔡锷的军事讨伐。以罗文干的能力,完

罗文干案_司法与政治的大对决_关于民国的故事

抗战时期,在昆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的校园里,人们常可以看到一个留着一点八字胡,面容清矍的中年人,青年学生都不怎么认识他,但总是被他身上那一股强大的气场感染着。在这个学校里,凡是法学学科的人都无不对他肃然起敬。他叫罗文干——几乎是这个学校里声名最显赫的人,因为在来当教授之前,他已经把中华民国的重要官职当了个遍:他当过北洋政府的大理院长(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财政总长、蒋介石国民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长、外交总长,他本人就是一部活的民国政治史,尤其是一部民国司法史,所以西南联大干脆请他来主讲《中国法制史》这门课。

罗文干

其貌不扬的罗文干之所以能在民国的政坛如此受器重,和他本人的高学历颇有关系,这位广东富商的儿子在16岁的时候就到英国牛津大学留学了,那还是1904年的事,那一年,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还没死,大清朝还在苟延残喘。等1909年罗文干大学毕业回国的时候,大清朝还没有灭亡,他以高学历被直接赐予“法科进士”资格,这可是中国绝大多数读书人一辈子都梦想不到的事情。以当时的环境,这样的超级人才当然是要受重用的,他直接被任命为广东审判厅的厅长,这是不是史上最年轻厅级干部已经无法考证了,但至少让当时读书人眼红死了。身为大清朝厅级干部的罗文干不久就赶上了辛亥革命,在中华民国的政治圈,他这样的专门法学人才当然也要被重用,大总统袁世凯不久就邀请他到北京去,当上了北京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总之,这位牛津毕业生简直就像是坐上了火箭,一飞就到了天上。(www.guayunfan.com)可是,那些重用罗文干的旧式政客们永远都不会明白他身上那种从西方学到的司法独立精神,为了这一点,他是可以一夜之间放弃所有官位的人。

作为一个现代法律人,罗文干开的第一炮当然会打向袁世凯。1915年,袁世凯为了称帝,搞了一帮文人做“筹安会”,鼓吹帝制,为袁世凯登记做舆论准备,这当然是对中华民国国本和宪法的最大威胁。一个叫贺振雄的在《顺天时报》上发表了一封公开的检举信,要求司法部门查办这个违宪组织:

为扰乱国政,亡灭中华,流毒苍生,贻祸元首,恳请肃政厅长代呈大总统,严拿正法,以救灭亡而谢天下事。窃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奸奴误国,人得而诛,我古神州四千余载,君主相传,干戈扰攘,万民涂炭,四海疮痍,稽披历史,至为寒心。自唐、虞揖让,天下讴歌,暨汤、武征诛,人民杀伐,国无宁岁,民无安时。七雄相并,五霸竞争,秦吞六国,汉约三章,王莽出,光武兴,曹操称雄,司马逞智,南北六朝,梁、唐五代,陈后主,隋炀帝,武则天,安禄山,宋太祖,元世宗,明朱氏,清觉罗,各代君主,而今安在?惟留祸害,传染中华。自古愚人,相争相夺,称帝称王,因一时昏迷不悟,徒博眼前虚荣,而遗子孙实祸,诚可怜而可哀也。在昔闭关时代,相争相夺,犹是一家,今则环海交通,群雄眈视,一召灭亡,万劫难复。叔宝余无心肝,何至于此?吾民国共和创造,未及五载,而沙场血渍,腥臭犹闻,人民痛苦,呻吟未已,我大总统手创共和,力任艰巨,四年以来,宵衣旰食,剑寝履皇,维持国政,整理军务,削平内乱,亲睦外交,不知耗多少心血,费几许精神,始克臻此治理。现方筹备国会,规定法院,整饬吏治,澄肃官方,惟日孜孜,不遗余力,民生国计,渐有秩序,四年之间,国是已经大定。内外官吏,诚能以国家为前提,辅弼鸿猷,绥厥中土,国力日见其发展,国基日见其巩固。而谓吾中国不适于共和,不能不用君主政体,真狗彘不食之语也。吾敢一言以告我同胞曰:有吾神圣文武之袁大总统,首任一期,规模即已大备,若得连任,国政即可完全,不十年间,我中华民国共和程度,必能驾先进之欧美,称雄地球。况我大总统高瞻远瞩,硕画伟谋,既铲除四千余载专制之淫威,开创东亚共和之新国,不独人民颂祷馨香,铜像巍峨,即世界各国,亦莫不钦仰其威信。何物妖魔,竟敢于青天白日之下,露尾现形,利禄薰心,荧惑众听,尝试天下,贻笑友邦。窥若辈之倒行逆施,是直欲陷吾元首于不仁不义之中,非圣非贤之类,蹈拿破仑倾覆共和,追崇帝制之故辙,贻路易十六专制魔王流血国内之惨状,其用心之巧,藏毒之深,喻之卖国野贼,白狼枭匪,其计尤奸,其罪尤大。呜呼!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妖孽者谁?即发起筹安会之杨度、孙毓筠、严复刘师培、李燮和、胡瑛诸贼也。振雄生长中华,伤心大局,明知若辈毒势弥漫,言出祸至,窃恐覆巢之下,终无完卵,与其为亡国之奴,曷若作共和之鬼,故敢以头颅相誓,脑血相溅,恳请肃政厅长,代呈我大总统,立饬军政执法处,严拿杨度一干祸国贼等,明正典刑,以正国是,以救灭亡,以谢天下人民,以释友邦疑义。元首幸甚!国民幸甚!谨上。

这篇檄文简直比当年的骆宾王《讨武后檄》有过之而无不及。名为尊崇袁世凯,实际上是把袁世凯逼上了法律和道德的审判台,只要袁不收手,那些骂筹安会诸人的话就落实到了袁身上。

罗文干作为检察厅长,当然对这样的检举负有回复与承办责任,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马上找到自己的顶头上司——司法总长章宗祥,要求尽快查办此案。一个检察官要在大总统的头上动土,这在中国的官场文化里可是不多见的。章宗祥本是袁世凯的人,不仅不跟着罗文干玩司法独立,还严词驳斥了罗。这个牛津大学法学毕业生遭受到了理想与现实的第一次激烈碰撞,他输了。

罗文干一怒之下辞去了检察厅长的职务,如果他还在这个位置上,又无能力查办,那就和袁世凯、章宗祥等人是共犯了,对于一个理想主义者来说,这是不能忍受的污点。罗文干的辞职当然给了袁世凯很大的政治压力——因为全国上下都知道罗辞职的原因。辞职宣告了司法界对袁世凯称帝图谋的违宪质疑,这是在制度内部对袁世凯发动的最强有力的革命,其宣示意味甚至超过了后来蔡锷的军事讨伐。

民国历史上最容易的一次革命就是对袁世凯的革命,还没等革命者们亲自来革,袁世凯就一命呜呼了。“洪宪帝制”没折腾几个月就彻底报销,罗文干这样的护国先锋当然要大摇大摆地班师回朝。他回到北京后先后任修订法律馆副总裁、大理院副院长、司法部次长等职,在司法界的地位可谓如日中天,与此同时,时年31岁的他还兼任北京大学教授,成为政治和学界双栖的大腕儿。

以罗文干的能力,完全有可能给中国带来更大的司法改革,但北京的政治风向变得太快,1923年,直奉战争结束,直系大胜,吴佩孚组织了一个“好人政府”,素来被尊为好人第一的罗文干成了这个政府的财政总长。财政总长一直是民国政府组织中最要害的职位,因为任何一个政府要维持下去必须要有坚强的财政做后盾,财政一出问题,政府马上垮台。罗文干这个法律人才被推到了财政总长的风口浪尖,注定了要承受他安全没有预料到的一场大风暴。

作为财政总长,罗文干的首要任务是给财政已经枯竭的政府找钱,首先是政府人员本身要发工资,更重要的是给后台老板吴佩孚筹集军饷。他想到了一个聪明的公务员能想到的一切办法:包括加税、发行债券等等,可惜政府的信用几乎已经破产,加之军阀割据,这些正经办法都遭到各地的坚决抵制,无奈之下,罗文干只好回到老办法:向外国财团借款。这也是从孙中山到袁世凯都不得不去用的办法。

当时的国际局势十分复杂,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已经数年。中国也美其名曰“战胜国”,作为战利品,中国从奥匈帝国那里历年积累的借款可以一笔勾销,但聪明的欧洲金融界人士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把一部分奥匈帝国国家的债权转到了私人名下,这些私人的国籍又属于意大利等战胜国,根据国际法,奥匈帝国借给中国的钱可以一笔勾销,但私人借给中国的钱不能抵消,为了能让这些私人债权不至于打了水漂,列强在华财团决定趁中国又要借款的时机提出延长奥国借款合同的要求,名为延长,其实是确认债权的一种方式罢了。罗文干和他的上司、国务总理王宠惠踌躇再三,还是决定接受这一条件,虽说是“人在屋檐下、怎敢不低头”,但毕竟还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办事。经过这些妥协,罗文干从西方财团那里借来了60多万元钱,这点可怜的钱除了留下10万给公务员发工资,剩下的全充作了吴佩孚的军饷。

罗文干错就错在把这剩下的50多万款前都给了吴佩孚,这可把直系军阀内部的矛盾都公开了。直系内部当时本来是曹锟和吴佩孚的天下,而吴佩孚日益做大,让想当总统的曹锟如芒在背,现在又公然把自己抛在一边,在他看来简直是欺人太甚了。曹锟当然也有自己的人,他想趁这个机会向王宠惠内阁以及总统黎元洪发难,争取取而代之。

1922年11月18日晚,北京东厂胡同。大总统黎元洪的官邸来了三个气势汹汹的客人,他们是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和华义银行买办李品一。要说起黎元洪的这个大宅子,可是颇有来历,那本是清朝权贵荣禄的府邸,辛亥革命后被袁世凯买了下来送给黎元洪。黎元洪起起落落,都没有离开过这里。

三人原来是向大总统举报罗文干违法的。表示由财政总长罗文干擅自签订奥国借款展期合同实属违法,因为奥国借款经巴黎和会决定已作为赔偿中国的一种债票,罗此举使国家损失达五千万元,他们还揭发罗在签订借款合同过程中受贿。其中,华义银行支付给财政部的8万英镑支票上和财政部公函上罗文干的亲笔签名,便是他受贿的书证,李品一可为证人。吴景濂几乎是逼迫着要求总统下令立即逮捕罗文干。

黎元洪已经是个没有任何实力的人,对这种明显违法的事情他就是想拒绝也没有什么办法。他拿着文件,嘀嘀咕咕不愿答应,吴景濂素来知道黎元洪胆小怕事,于是赶紧煽风点火道:“如果罗文干逃走,那么责任就全在总统身上了,请总统不要再犹豫了。”黎元洪生怕出点错误让曹锟抓住借口把自己赶下台,只好答应。

这是民国历史上最无法无天的一页:一个内阁主要阁员在未经任何司法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被军事当局逮捕。执行总统命令的是步兵统领衙门的统领聂宪藩以及京师警察总监薛之珩。统领衙门的人带着拘捕公文迅速到达罗宅。当时,罗文干正好带着媳妇看电影去了,没在家,步兵衙门的人倒也不扫人家的雅兴,在家里坐等。罗一回家,即被宣布逮捕。罗文干虽然见过大风大浪,但对这种公然违法的事情还是闻所未闻,就算袁世凯也做不出这种事情来。他是一个遵守程序的人,看了看步兵统领衙门的公文:

奉大总统手谕,准众议长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函开:“财政总长罗文干订立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有纳贿情事,请求谕饬步兵统领捕送地方检察厅讯办。”等由,准此,仰该统领即便遵照,将该总长捕送京师地方检察厅拘押,听候讯办。此谕,等因奉此。合亟仰该徘长即便前往将罗文干一名拘捕前来,听候函送检察厅讯办,切切勿延!此令。

罗文干大怒。这种公文简直是儿戏一般,不把民国法律放在眼里,完全是封建帝王的口吻和姿态。但他基于对总统权威的维护,以及说清楚事实的需要,还是答应了和来人走,只是忿忿地说道:“我当然跟你们去,不过这种做法,简直是笑话,荒唐极了。”

罗文干被押到了京师地检厅。不久前,罗文干还是这里所有检察官的顶头上司,如今竟然是下属来看押长官,真叫人尴尬不已。京师地检厅的厅长是熊元襄,这位熊元襄是留学日本且有法学家庭背景的人,是天生的司法独立追求者。他一眼就看出罗文干案的蹊跷。现在问题的关键已经不是罗文干是不是有贪污行为,而在于查办程序完全违法,如果任由议长吴景濂等人胁迫总统,年轻的中华民国司法系统就会被践踏得当然无存。既然人给送来了,熊元襄决定公事公办,用法律的方法来对抗这种公然的违法行为。

11月20日,京师地检厅奉命开始审理罗文干案。按照程序,检察官先要求证人、举报人到案说明。当天,华义银行代理人罗森达和格索利前往作证,声明此案发生问题的支票是酬劳费,跟罗文干无关。地检厅又发出传票,让吴景濂、张伯烈出庭对质。这本是法律应有之义,但吴景濂、张伯烈两人以为自己贵为议长,哪能被地检厅的传票管辖?于是坚决抗传,理由是:此案由总统交办,公府既非诉讼机关,议长也不是诉讼人,当然不负告发人责任,拒不到庭。这当然是强词夺理到了极点,他们还没明白,在共和体制下,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地检厅也不勉强,迅速查明了其他证据,英国和意大利公使也致函外交部,声明展期合同并无手续上的不妥。

这个案子没过多长时间就结案了,京师地方检察厅得出的罗案结论是:

关于债票无效问题。巴黎和会并没有规定借款一律要赔偿中国,只说协约国或参战国与奥国间的债务应彼此结账抵消。更何况“凡国家债票为敌国人民所持有者,不得因战争之故而没收之,为国际法学者之通说”。这项借款“虽名为奥国借款,而持票各国人士皆有”。

关于支票问题:8万英镑为对方按合同规定付给中国政府的,折合成华币约80万元,转给交通部50万元,余下作为行政日常开支。另3万英镑是付给安利洋行经理巴克的手续费,5000英镑是付给安利洋行买办的手续费。

关于手续问题:这份合同确实未经国务会议讨论,也没有请求总统和国会的同意,但财政部办理展期合同一向如此,也算有章可循。

基于这些理由,京师地检于当天要求无罪释放罗文干。球又踢回到吴景濂一边。

在此过程中,内阁国务总理王宠惠当然不会坐视自己的阁员被这么修理。就在罗被捕的当晚,国务总理王宠惠、外交总长顾维钧、内务总长孙丹林、交通总长高恩洪等都得到了消息。王宠惠率领阁员激动地到总统官邸指责黎元洪。黎元洪自知理亏,只好又亲自派人把罗文干接了出来。可这样一来,曹锟支持的吴景濂一方又不干了,他们眼见倒阁、倒总统的目的达不到,干脆耍起了流氓,带着上百号议员气势汹汹来总统府打架,秀才遇上兵,尚且有理讲不清,更何况是秀才遇上一帮流氓似的国会议员?可怜的罗文干被押来押去,地检厅都成了他的旅店了。

曹锟见自己的权谋完全失败,恼羞成怒,决定拼了自己老命把桌子掀翻算了。在他的暗中鼓动下,各省的督军权贵纷纷通电指责罗文干和王宠惠内阁。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王宠惠内阁黯然辞职。大总统黎元洪在任命了汪大燮为看守内阁总理之后也黯然下台。曹锟用霸王硬上弓的姿势占据了北京的政治头牌地位。

新内阁换上了可以给曹锟办事的人,尤其是司法总长程克、教育总长彭允彝等人,决心把罗文干的案子彻底办死,为新内阁的合法性提供基础。

程克首先把京师高等检察长周贻柯、地方检察长熊元襄及主办罗案的检察官纷纷调职,另派马彝德为京师高等检察长,龙灵为京师地方检察长。不久马彝德就根据“声请”再议已经决定不起诉的罗文干案,发交地方检察长龙灵重新侦查。

程克为办理罗案,而调动司法人员的行为,很快就引起来了各界的反弹,这正是中华民国司法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社会各界用不合作的方式来向新内阁施压:

1923年1月16日,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宣布,教育总长彭允彝干涉司法,羞与其为伍,辞职出京。蔡元培的辞职激起了难以收拾的学潮。

1月19日,修订法律馆总裁江庸以司法总长程克破坏法令,司法独立无望而通电全国,并愤而辞职。此后,副总裁石志泉、陆鸿仪,总纂郑天锡等,亦相继辞职。

1月27日,东三省特别法庭也开始发难,通电北京政府司法部、大理院、法律馆、总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和律师公会,抗议罗文干案再议。嗣后,湖北、安徽、奉天、河南、山东、直隶、江西等地纷起响应。一时间,司法部四面楚歌。

可是,司法总长程克不为所动,继续施压,将大理院院长董康降为法权讨论会副会长;撤去北京司法机关若干重要任务,易以亲信;补送申请罗案再议理由书于法庭;电斥东三省特别法院,将院长撤职;2月28日,他又下令撤换直隶、湖北两省司法人员。

这些受压制的司法人员奋起抗争,一方面根据《临时约法》中的相关规定,斥责司法部任免命令为不合法,不予接受。另一方面,全体一致不办理交接手续,置任免令于不顾。

由于有各地司法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京师地方审检的法官、检察官始终坚持以正当的法律程序,对罗案进行调查、取证、审理。至1923年8月30日,京师地方审判厅宣布罗文干、黄体濂无罪,并将其释放。

程克仍不死心,指令检察官提起上诉,将此案移转于京师高等审判厅。但上诉后,高等审判厅一直未予审理。1924年2月初,地方检察厅向高等审判厅撤消上诉,高等审判厅即日通知罗文干、黄体濂二人。此案历经一年多的时间,至此方告结束。

罗文干案是一场司法界集体抵制政治干预的典型案例,让全世界都看到了司法人的良心,这种不惜官位、不惜代价来维护司法独立的精神,是中国古代人所不具有的,可以说是真正的民国精神的胜利。

罗文干经过这一场政治洗礼,声名更大了,但他表现出来的耿直性格也让权谋家们忌惮起来,人们在需要装点门面的时候都想让他出来,可真正要办事的时候又把他抛在一边。罗文干在看透官场的一切后终于急流勇退,到了他最希望去的西南联大教书。可惜的是,天不假年,罗文干没等到抗战胜利就因病去世了,他把身上的那一部《中国法制史》永远留在了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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