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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团体与社会团体

时间:2022-1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团体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人民团体在人民政协中,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人民团体与社会团体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人民团体属于社团组织,但由于其在人民政协与统一战线中所具有的特殊作用,又是具有特殊职能的社会团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成立各类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3.人民团体与社会团体

人民团体是指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其各自特点组成的从事特定社会活动的全国性群众组织,如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红十字总会。其中,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又是最具有特殊政治地位和广泛社会影响的团体。

在我国政治生活中,一方面,人民团体是人民群众自己的组织,是特定群体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另一方面,它又是党和政府的群众工作部门,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有的还是统一战线的一种组织形式。人民团体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人民团体在人民政协中,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人民团体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过程中,为团结、代表、教育各自的成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人民团体与社会团体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人民团体属于社团组织,但由于其在人民政协与统一战线中所具有的特殊作用,又是具有特殊职能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的含义则更为广泛,目前,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近两千个,地方性的社团就更多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成立各类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在当前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人民团体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的机遇和挑战。社会的多元化发展为人民团体更好地发挥其社会职能创造了条件,人民团体已经不仅仅是党和政府的群众工作部门,但与此同时,其他多种非政府组织的不断发展与成长也逐步成为人民团体发展中的有力竞争者。人民团体需要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实现从行政性职能向社会性职能的转化,并在增进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中的工作人员既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有的则参照公务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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