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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社会团体发展研究

时间:2022-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全国人均值为每百万人才拥有21.9个文化社会团体,而低于全国人均数量的还有18个城市和地区,说明文化社会团体的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其中江苏地区人均值排名第一,达到每百万人43.2个文化社会团体,这与江苏拥有的3436家文化社会团体总量密切相关,说明江苏做到了总量和人均兼顾的发展策略。
中国文化社会团体发展研究_中国文化社会组织发展报告

一、文化社会团体发展趋势

根据《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的数据,下面选取2007—2015年社会团体作为分析对象。如图3-1所示,2008年—2014年间,社会团体始终处于增长态势,每年增长数目都在100家以上,2012年伊始,每年增长都在500家以上。综合评析2008年—2014年文化社会团体的发展趋势:社会团体呈现逐渐增长趋势,2012年与2014年新增数目较多,可能与2011年颁布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2年颁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2013年颁布的《文化部社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政策直接相关。社会文化气氛较为活跃自由,在多项政策的推动下,民间文化团体接连成立,形成持续增长,这说明民间社会力量的加入需要国家颁布强有力的利好政策进行推动。

图3-1 文化社会团体(2008年—2014年)年增长数量概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二、文化社会团体空间集聚特点

(一)总量集聚特征

中国文化社会团体主要呈现为东部、中部、西部阶梯式递减的分布态势。如图3-2所示,文化社团的分布数量还是以东部地区最多,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少,但相对而言,文化社会团体的分布并未出现严重失衡。据统计,全国共有31个省市自治区(不含港澳台)拥有文化社会团体,其中,东部沿海省市地区(江苏、山东、浙江、福建、河南、安徽、江西、上海)占比全国总数量达到41.6%,西部地区(陕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重庆)占比27.5%。

图3-2 文化社会团体区域分布概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按照文化社会团体的数量进行地区分类,我们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梯,具体见图3-3。

第一阶梯地区包含江苏、广东。两个地区的文化社会团体数量都在2000家以上:江苏为唯一一个数量突破3000大关的省市,拥有的文化社会团体数量高达3436家。其次是广东省,为2411家。江苏坐拥长江三角洲黄金区域,在开展文化社会组织建设中较为积极,前后颁布了多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如南京颁布了《关于深化全市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促进全市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全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南京市重点文化工程项目计划(2011—2015年)》等。广东作为最早开放,最早接触西方文化的区域之一,文化社会组织的发展也较为十分迅速。

图3-3 文化社会团体分布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第二阶梯地区包含山东、浙江、四川、福建、河南、云南、安徽、陕西、湖北、湖南。10个地区的文化社会团体的数量在1000~2000家之间:山东为1940家、浙江为1853家、四川为1784家、福建为1641家、河南为1317家、云南为1273家、安徽为1223家、陕西为1209家、湖北为1176家、湖南为1158家。第二阶梯地区分布地域广泛,多在南方地区,侧面反映了南方经济相对更为发达的现况。

第三阶梯地区包含河北、山西、甘肃、江西、辽宁、黑龙江、广西、内蒙古、贵州、重庆、吉林。11个地区的文化社会团体数量在500~1000家之间:河北为961家、山西为907家、甘肃为801家、江西为779家、辽宁为715家、黑龙江为705家、广西为673家、内蒙古为638家、贵州为586家、重庆为583家、吉林为522家。第三阶梯地区主要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北部内陆地区分布较多。第一第二阶梯主要是偏东部地区,第三阶梯主要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说明北方地区在文化社会团体的建设上稍落后于南方。

第四阶梯地区包含北京、新疆、上海、海南、宁夏、青海、天津、西藏。8个地区的文化社会团体数量在1~500家之间。新疆为344家,海南为294家,宁夏为160家,青海为159家,西藏为44家。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直辖市地区的北京、上海和天津。北京为346家,上海为312家,天津为106家。中国三大城市中的两大城市北京上海尽管表面上数量不多,占比不高,但事实上限于土地衡量面积,北京、上海的占比相较于其他省市,已然相对较高。便捷方便的交通,普及的文化服务理念,发展较好的文化产业基础和庞大的受众群体,故扎根于北京、上海两大城市的文化社会团体基本也是全国发展最为成熟、最为专业的,在经济实力和多样化的发展上独占鳌头。

(二)人均集聚特征

由于人口规模是影响一个地区文化社会团体数量的关键因素,本报告在此基于2014年各地区人口数量计算不同地区每百万人均拥有文化社会团体数量,以分析文化社会团体的人均集聚强度,具体如图3-4所示。

全国人均值为每百万人才拥有21.9个文化社会团体,而低于全国人均数量的还有18个城市和地区,说明文化社会团体的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按照文化社会团体的人均数量进行地区分类,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梯:

第一阶梯地区包括江苏、福建、浙江、海南、陕西、甘肃、青海、云南,这八个地区的文化社会团体数量均值最多。其中江苏地区人均值排名第一,达到每百万人43.2个文化社会团体,这与江苏拥有的3436家文化社会团体总量密切相关,说明江苏做到了总量和人均兼顾的发展策略。东南沿海的福建和浙江两地在总量及人均的统计上皆有不错的成绩。海南尽管文化社会总数目较少,但其人口基数也较其他省市较少,所以在人均值中反而处于第一梯队的位置。陕西、甘肃、云南、青海等几个西南部省市同样因为人口基数少,而在人均集聚度中占据较好位置,但同样需要考量的是部分省市广阔的地貌和地域面积同时会对人均可真正拥有和享受的文化社会团体服务产生影响。

第二阶梯地区包括内蒙古、山西、宁夏、广东、四川、湖北、安徽、山东、重庆、吉林、黑龙江、湖南、江西。这一梯队内的地区基本在全国均值上下浮动,较能代表全国大部分省市的情况。广东的文化社会团体总量达2411家,由于人口数目达到10724万人,其人均数值达到22.4个/百万人,山东同样是相同情况,其1940家文化团体总量相较9789万人口,其人均集聚只达到19.8个/百万人,略低于全国人均线。相较之下,内蒙古、宁夏、重庆、吉林、黑龙江、江西等地人口基数不大,即使文化社会团体总量不大,其人均表现仍在全国均值范围内。

图3-4 文化社会团体人均分布(单位:个/百万人)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第三阶梯地区包括贵州、辽宁、北京、新疆、广西、河南、西藏、河北、上海、天津,这十个地区的地区均值均低于全国均值。北京、上海、天津作为中国三大直辖市,全部在此梯队中,这与超大型城市人口满溢状况紧密相关。其区域面积有限,尽管文化社团数目众多,但城市人口更多,且构成复杂,多数流动人口所能享受到的文化社会团体服务极其有限。说明当前我国的文化社会团体建设上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即使在一二线城市,仍有众多地方亟待改进和完善。其余辽宁、贵州、新疆、广西、西藏等偏远地区无论在文化社会团体总数目上,还是在人均数值上都表现欠佳,偏远地区的文化社会团体发展仍然长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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