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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校友工作制度实例介绍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为校友和学校各部门牵线搭桥,促成合作,把校友会办成“校友之家”,成为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在产、学、研方面合作的催化剂和黏合剂。创办校友刊物《校友之家》,宣传学校发展现状、校友风采和动态。

二、高等学校校友工作制度实例介绍

(一)绵阳师范学院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划

绵阳师范学院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在学院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广大校友们的关心和期盼中,于2005年10月21日正式成立。现将该机构设置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职责任务和工作安排作一规划,以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1.该机构设置的目的意义

校友是学校的“形象大使”,是学校活的“广告牌”,是学校的公共关系资源、信息资源和物质资源,是学校扩大对外宣传,拓宽办学渠道,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办学的有效途径。而负责开发、挖掘这一巨大资源,维系和强化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感情纽带的主要是校友会和校友联谊工作办工室。它是联系母校与校友之间的桥梁,团结校友关心和支持母校建设的纽带,弘扬学院精神、宣传学子风范的窗口,激励校友成就业绩的加油站,服务校友和学院,促进合作双赢,增进情谊的黏合剂。校友会在团结校友支持母校的改革与发展,激励校友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等的特殊作用是其他职能部门难以取代的,由此所致校友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并早已成为许多高校领导和校友工作人员的共识。

我院从专科到本科的几十年发展过程中,先后培养了数万名大学生。历届毕业生中人才辈出,他们在各自领域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科教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社会的赞誉。他们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也是学校重要的社会人力资源。通过校友会的作用,挖掘这一宝贵资源,加强与他们的广泛联络,促进他们对学校的关心和支持,对正在建设中的学校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2.该机构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以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工作要点为依据,紧紧围绕学院教学、科研、评估、新区建设等中心任务,使校友工作与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机融合。坚持“以情感为纽带,以服务为基础,以沟通为桥梁,以活动为载体,以发展为宗旨”的精神,鼓励校友建功立业,支持校友回报母校,营造学校和校友之间互相关心、共同发展的氛围,不断拓展校友工作新领域,探索校友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升校友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使校友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校友服务,为学院建设发展服务。

3.该机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校友会的日常工作;做好校友间、校友与母校的联系和信息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友回访母校的接待工作,争取校友对母校办学的支持和资助,促进校友与母校之间进行产、学、研合作;向校友宣传学校的改革与发展,通报校友会活动及校友情况;指导和帮助各地校友分会开展工作;促进校友会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工作任务:把增进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情谊、加强相互间的信息交流、促进校友与学校科技、教育、新区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作为校友联谊会工作的主题。

(1)弘扬绵阳师院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宣传学院“三座立交桥”的办学新思路、新理念、新模式以及学院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新成果、新事物、新方法。

(2)积极开展有利于祖国,有益于社会,有助于开展母校与校友的联谊、科技、教育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密切母校与校友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学院与校友在新区建设、教学评估、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

(3)积极指导、协助各地建立、开展校友会工作,完善职能,建立总会与各地分会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各地校友会的重要作用。

(4)努力依靠广大校友的支持,利用校友或校友所在的企业或集团,创建基金(建立奖学基金、教学基金、学科专业建设基金、校园建设基金等),以利于发挥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高等教育的积极性,以利于补充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依法接收各方面的捐赠,提高办学效益。

(5)关心和帮助校友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随时将学校对校友的关爱送到校友身边,体现母校对校友的关怀之情,真情回报,服务至上。

4.该机构的工作计划

(1)抓好基础工作,搞好组织建设,打开校友联谊办的工作局面。

①利用各种机会广泛登记校友信息,了解校友情况,掌握校友动态,与校友建立最广泛的联系;

②收集整理校友信息,制作出功能完备、信息齐全的校友信息库;

③重点掌握校友中一些精英校友的情况,在校友信息库中专门建立一个重点校友人才库,以便为学校提供信息和促进他们对母校的贡献。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使校友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①制订校友联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岗位工作职责;

②草拟校友会章程;

③制定各院系建立校友工作联络员有关制度;

④制定有关校友分会的指导管理制度;

⑤制定关于校友联谊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制度;

⑥制定校友信息管理使用的有关制度。

(3)筹备建立校友会和校友分会,完善校友组织,形成校友工作网络。

①筹备建立校友会,增强校友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使校友活动逐步正规化、制度化、广泛化;

②积极指导、协助各地校友分会的成立,为校友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4)开展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网页建设,拓展学校与校友信息沟通的渠道。

①设计、制作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网页,利用互联网的广泛性和快捷性,提升学校与校友、校友与校友的联系频度,强化校友的母校情结,为广大校友了解母校动态、互通校友信息、寻求服务帮助,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家园;

②指导各地校友会网页的建设,扩大校友联络的空间和层次。

(5)以人性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方式,加强与校友的沟通和联系,开展各项与校友相关的工作。

①开展对杰出校友的专访工作;

②收集校友信息稿件,在校友网上和校友刊物上发表;

③不定期地邀请校友回母校为学生作报告;

④收集校友重大科研学术成果、论文、实物、模型,为筹建“优秀校友成果展示室”作必要准备;

⑤加强与校友间的情感联系,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定期向校友发布学院信息、活动通知、生日及节日祝福等;

⑥热情接待校友回校参观、讲学、举办活动和寻求帮助等。

(6)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为校友和学校各部门牵线搭桥,促成合作,把校友会办成“校友之家”,成为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在产、学、研方面合作的催化剂和黏合剂。

(7)创办校友刊物《校友之家》,宣传学校发展现状、校友风采和动态。

(8)建立“绵阳师院人捐赠基金”,鼓励、争取广大校友以各种形式回报母校,保证合理、公开地使用校友各种资助和馈赠。

(9)积极参加全国高校校友工作专业委员会的活动,与其他高校的校友办建立广泛的联系,以提高本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本部门是随着学校“升本”近三年的建设发展需要应运而生的新机构,我们会全力以赴,竭尽所能的开展工作,做出成绩,为学校发展建设出力。同时,也深感工作上将会存在着很多的困难,主要有来自外界对本部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问题、工作支持的程度问题、自身的工作方法问题,以及开展工作时面临的经费问题。希望学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方面给予实质性的支持和关怀,为我们的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绵阳师范学院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

1.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校友联谊会的日常工作;

(2)广泛收集校友信息,建立和完善校友信息库;

(3)利用各种形式联络校友,争取校友对母校办学的支持和资助,促进校友与母校之间进行产、学、研合作;

(4)加强与各地校友会的联系,指导各地校友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并协助各地校友会开展校友活动;

(5)积极组织和开展校友间、校友和母校间的各种联谊活动,促进学校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友回访母校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7)编印《院报—校友专栏》,向校友宣传学校的改革与发展,通报校友会活动情况及校友情况;

(8)编印《校友通讯录》;

(9)建立、维护、更新“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网页;

(10)支持帮助各部门建立校友信息库,为校内各部门提供有关校友的信息资源;

(11)协助各院系搞好有关校友的各项活动,尽力为院系的建设发展搭建平台;

(12)为校友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筹建校友联谊会;

(3)负责协助各地校友会的成立,协调其工作;

(4)负责组织拟定校友联谊会章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

(5)负责组织开展校友联谊活动;

(6)负责组织协调校友返校回访活动;

(7)负责指导、协调院系校友工作;

(8)负责组织编印《院报—校友专栏》、《校友通讯录》;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职员岗位职责

(1)负责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校友资料,建立和完善校友信息库;

(3)负责校友网页和的校友数据库的维护、检查与更新;

(4)负责草拟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各种文稿;

(5)负责与校友间的具体日常联系和沟通;

(6)参与校友回访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7)参与编印《校友通讯录》的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绵阳师范学院院系校友工作管理办法

校友工作是学院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院系校友工作的开展直接关系到学院校友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学院的建设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对各院系校友工作的管理,促进院系校友工作的开展,推动全院校友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院系校友工作的要求:

(1)各院系校友工作者要从学院建设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校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校友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本单位的校友工作;

(2)各院系分管校友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要严格按照《绵阳师范学院校友联络员工作实施意见》(绵师院校友联谊办[2005]4号)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开拓意识、主动意识,有原则、讲成效地开展本单位校友工作;

(3)各院系要加强对本单位校友联络员工作的管理,从制度上、物质上为本单位联络员的校友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本单位校友工作的正常开展。

2.院系校友工作的开展:

(1)各院系要制定本单位校友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分别于学年初、学年底交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

(2)各院系要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校友的基础资料,建立校友信息库,每学期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汇总到学院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

(3)各院系要建立校友网页,并应及时更新和完善网页内容,学院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将以多种形式督促和检查;

(4)各院系要采取多种形式与校友建立联系,积极开展各项校友活动,并做好本单位校友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5)各院系要发动本单位教职工,积极挖掘校友资源,在产、学、研等方面与校友建立多渠道、多方式的合作,为本单位的发展服务;

(6)各院系要认真落实学院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安排,同心协力地搞好校友工作。

3.院系校友工作的考核:

(1)各院系要对本单位校友联络员的工作加以考核,对工作认真、成绩突出者应认可其工作量,并落实到位;

(2)校友工作在学院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对院系的考核占有一定比例,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将从以上几个方面加以考核;

(3)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每年将对在校友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绵阳师范学院关于校友及社会各界捐赠的鸣谢办法(试行)

绵阳师范学院热诚欢迎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广大校友支持学院的发展,积极向学院捐赠资金或物资,不论涓滴、厚重,都是对学院的关爱与支持。为便于捐赠和对捐赠者表示谢意,保证所捐资金和物资的妥善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捐赠方式

(1)以资金或实物方式对学院的无偿资助;

(2)资助学院标志性纪念雕塑、认捐校友树木林、校庆纪念品等;

(3)大额捐赠者,可根据捐赠者意愿冠名院内建筑物、校园景观、园林绿化、设立奖励基金等;

(4)其他形式捐赠。

2.捐赠项目

主要是以资金和实物的形式对建筑物、广场、道路工程类捐赠、校园景观类捐赠、奖励基金和学术基金捐赠、园林绿化类捐赠、图书设备及其他捐赠等(具体内容见下面的条例一)。

3.捐赠管理

(1)所有捐款一律进入学院指定账户,由学院计划财务处出具财务收据,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实物捐赠由国资实验设备处登记备案,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管理;

(2)向捐赠者介绍学院院情和发展建设规划,提供项目建议,接洽有关捐赠事项;

(3)尊重捐赠者意愿,向捐赠者提供使用情况的报告,保证所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发挥最好的效益,保护捐赠者的权利。

4.答谢方式

(1)在绵阳师范学院校友联谊会网站媒体上公布捐赠者名单和捐赠项目,宣传突出贡献者的事迹;

(2)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宣传突出贡献者的事迹,并写入院史;

(3)大额捐赠者,学院根据情况将公用楼、实验室、工作室、阅览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大中小型建筑物、广场、校内园林、湖泊、道路、雕塑、园林绿化、图书以及其他设备等,用捐赠者的名字或根据其意愿命名(具体内容见下面的条例一);

(4)建立以捐赠者命名的奖学基、助学金或教学、学术基金(具体内容见下面条例一);

(5)对捐赠一定金额者,学院将颁发捐赠纪念证书、纪念章、纪念牌(具体内容见下面的条例二);

(6)对捐资制作学院纪念品、画册、光盘者,可在相应的宣传品上宣传单位及个人;

(7)对提供捐赠的地方政府、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学院制度准许的范围内,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等方面优先开展合作、共建。

5.捐赠办理方式

(1)院内师生员工捐赠现金,由各院系、各部门集中收取后到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2)校友个人、地方校友分会和社会各界捐赠,请与学院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联系;

(3)捐款具体联系方式:

银行转账;邮局汇款;实物接受。

6.其他

(1)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在学院校友捐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持受理学院的捐赠工作;

(2)对捐赠资金联系人用学院校友捐资工作奖励基金给予一定的奖励,其奖励办法按照《绵阳师范学院关于校友捐赠资金联系人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3)对捐赠者、捐赠联系人依贡献和学院需要可由绵阳师范学院校友联谊会会长聘为学院名誉校友、校友联谊会理事等职位;

(4)本办法由学院校友捐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捐赠项目及回报方式:(条例一)

1.建筑物、广场、道路工程类捐赠

捐赠项目:院内建筑物、广场、道路工程都可以接受捐赠,捐赠以实物、建材、设备、资金等形式皆可。回报方式如下:

(1)捐赠人民币1000元以上者,可冠名新校区大礼堂一个座位,教学楼一个座位等;

(2)捐赠人民币5万元以上者,可冠名一间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体育馆内活动室、学生活动中心的活动室等;

(3)捐赠人民币15万元以上者,可冠名院内小型建筑物一座、小型广场等;

(4)捐赠人民币30万元者可酌情冠名校内道路、中型建筑物、广场等;

(5)捐赠人民币80万元以上者可协商冠名校内大型建筑物、主干道或校园湖泊等。学校将为冠名企业、个人在其冠名建筑物旁显著位置立碑铭刻企业或个人简介。

2.校园景观类捐赠

捐赠项目:院内大型主题雕塑、景观性雕塑、纪念性雕塑、功能性小品、导向栏和宣传栏,都可以接受捐赠,捐赠以实物、建材、设备、资金等形式皆可。回报方式:

(1)捐赠人民币5000元以上者,可冠名功能性小品、导向栏和宣传栏等。

(2)捐赠人民币10万元以上者,可冠名大型主题雕塑、景观性雕塑、纪念性雕塑等。

3.奖学金、助学金或学术基金捐赠

捐赠项目:院内奖学金、助学金或学术基金等都可以接受捐赠,该项捐赠主要用于奖励优秀拔尖学生或资助贫困学生以及奖励对教学科研有突出贡献的师生。回报方式:

(1)捐赠人民币10万元以上者,可冠名奖学金、助学金等;

(2)捐赠人民币30万元以上者,可冠名学术基金等。

4.园林绿化类捐赠

捐赠项目及回报方式:根据具体的树种及区域商定捐赠价格及回报方式。

5.设备及其他捐赠

捐赠项目:院内高质量的图书、期刊、资料,图书馆专用设备以及教室课桌椅、新校区建设基础设备等都可以接受捐赠;回报方式:可以根据捐赠者意愿进行协商。

学院对捐赠者颁发捐赠纪念证书、纪念章、纪念牌标准:(条例二)

(1)捐赠价值在人民币500元以上者颁发捐资证书;

(2)捐赠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者颁发纪念册;

(3)捐赠价值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得颁发纪念牌;

(4)捐赠价值在人民币100000元以上者颁发银质纪念牌;

(5)捐赠价值在人民币500000元以上者颁发金质纪念牌;

(6)捐赠价值在人民币1000000元以上者另颁发“绵阳师范学院教育贡献奖”。

(五)绵阳师范学院关于校友捐赠资金联系人奖励办法(试行)

为积极开发校友资源,有效利用无形资产,多方拓展筹资渠道,切实改善办学条件,鼓励院内外校友积极引荐外来资金,捐资助校,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 学院内外的校友个人或单位,将学院外的资金作为捐赠引入我院的,均予以奖励。

第2条 学院设立校友捐资工作奖励基金,用于捐资日常活动和奖励有关人员。

第3条 引入捐赠资金范围:国(境)内外来源渠道合法的无偿捐赠资金(包括直接以现金形式提供的捐赠和以实物形式提供的捐赠。以实物形式提供的捐赠,按照同期同类产品的相应市场价格折价计算)。

第4条 引入捐赠资金所使用的项目包括:学院建筑物、广场、道路工程类、校园景观类、各种奖励基金类、园林绿化类、图书设备类等。

第5条 对联系无偿捐赠资金的,依据实际到位捐赠额度,按10%比例对捐赠联系人或单位予以奖励。

第6条 每个捐赠项目均按一个联系人的份额计奖,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

1.联系人向学院校友捐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奖励的书面申请;

2.学院计划财务处提供资金到位的有关证明;

3.报学院校友捐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报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

5.报院长复审后予以兑现。

第7条 每个项目的奖励都只按一个联系人计奖;对于联系人超过一人时,在联系人身份证明材料中,应予以说明,同时应推荐一人作为全部联系人代表。奖金分配则由联系人之间协商解决。

第8条 奖励实行预登记原则:即捐赠联系人在捐赠项目联系过程中,应在学院校友捐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先登记,以便正式受理时参考确认。

第9条 奖励实行及时受理、集中兑现的原则,即全年受理奖励申请,兑现相对集中,一般定在年末进行,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

第10条 对因工作性质关系联系到无偿捐赠的个人和单位,其奖励不在本办法之列。

第11条 对联系有偿捐赠的单位和个人,其奖励不在本办法之列。

第12条 本奖励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严禁捐赠联系人或单位弄虚作假和工作失职,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13条 本办法由学院捐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4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绵阳师范学院校友联谊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绵阳师范学院校友联谊会 英文名为 The Alumni of Association Mi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第二条 本会性质:是由历届绵阳师范学院毕业生以及教职工自愿结成的以从事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和联谊活动为主的非营利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促进校友联谊,交流信息,加强合作,服务社会。本会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开展一切活动。

第四条 本会挂靠绵阳师范学院,接受绵阳师范学院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仙人路一段 30号(绵阳师范学院内)。

第二章 主 要 任 务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母校与校友、校友之间的联系,传递信息;

2.联络校友,争取对母校办学的支持,促进校友与母校之间进行产、学、研合作;3.发挥高智力社会团体的作用,为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服务;

4.宣传校友,鼓励校友在各个行业建功立业,服务社会;

5.编印《校友通讯录》等内部刊物。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加入本会的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就读于绵阳师范学院及其前身院校的各种层次的各类学生;曾在绵阳师范学院及其前身院校工作过的教职员工;

2.承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愿意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1.递交会员申请表;

2.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九条 本会会员有下列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本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3.有获得本会提供服务的权利;

4.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5.有自愿入会、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 本会会员有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为绵阳师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4.积极促进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第十一条 本会聘请对绵阳师范学院有重大贡献的人士为名誉会员,担任名誉职务。

第四章 组 织 机 构

第十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理事会,理事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更换理事、常务理事;

3.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校友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顾问、秘书长组成;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名誉会长若干人、名誉副会长若干人、顾问若干人、秘书长一人(专职)。

第十四条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采用通信的形式召开,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关,领导、组织本会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其职权是:

1.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2.选举和更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理事会;

4.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设立各地区校友分会及有关机构;

6.决定副秘书长、各校友分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7.决定校友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校友联谊工作办公室为其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秘书长兼任,在会长领导下处理本会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也可以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特殊情况下可延期举行。

第十八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第十九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2.检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提名本会名誉会长和顾问名单。

第二十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校友分会及有关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各地区校友分会和有关机构负责人;

4.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 本会按区域(省、市、地区)建立绵阳师范学院校友联谊分会。

1.各校友分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至三人,秘书长一人;

2.各校友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由本会秘书长与该地区校友协商,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3.各校友分会在本会领导下,在本会章程范围内开展有关活动。

第五章 经费和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是:

1.会员捐赠;

2.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捐赠;

3.绵阳师范学院及其所属单位的资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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