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在劳动过程中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在劳动过程中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时间:2024-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因持不同主张和要求而产生的争执。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当事人处理争议的案件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应作出受理与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在收到仲裁申请日起60日内结案。

■ 在劳动过程中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1.劳动争议的内容和处理方式

劳动争议,也叫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因持不同主张和要求而产生的争执。主要有个人劳动争议、团体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三种类型。内容包括: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劳动争议处理,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专门机构依法对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仲裁和审判的活动。《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式是: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的仲裁需按一定的法律程序办理。程序的主要步骤有:

仲裁申请。它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递交书面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诉书按规定写明应写的事项。

仲裁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当事人处理争议的案件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应作出受理与不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不予受理的,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仲裁审理。仲裁审理的程序是:第一步,组成仲裁庭。第二步,进行审理准备。主要是进行调查工作。第三步,开庭审理。开庭4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在收到仲裁申请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

一键复制
图片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