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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动争议处理在劳动法的贯切实施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给予了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的有力救济,同时也维护了劳动法的尊严。行政处分是指劳动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而进行的处罚。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双方各有其权利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或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以致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劳动争议处理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劳动争议,也叫劳动纠纷,世界上有的国家和地区则称为劳资争议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引起的纠纷。具体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法的范围内,因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直接相联系的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劳动争议处理在劳动法的贯切实施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给予了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的有力救济,同时也维护了劳动法的尊严。在《劳动法》中不仅规定了有关劳动关系的各项实体法,同时又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在《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有所体现,是“一调一裁两审制”,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企业的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两审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这一套制度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制度的总结,它存在着许多优点:(1)调解解决一般性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我国司法制度中的优良传统,《劳动法》继承发扬了这一优良传统,把通过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争议作为一条首选的基本途径确定下来。(2)仲裁既不同于调解,又不同于诉讼,而是介于调解与诉讼之间的一种行为,它以双方自愿为基础,又具有强制执行的特征,而且这一途径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作用。(3)当事人不服仲裁决定,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时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途径。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对争议作出具有强制力的最终判决,可以避免劳动争议长期拖延、激化矛盾。(4)实践证明这一体制也是可行的。实践证明: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都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在基层,有利于双方当事人今后的合作,一小部分是以仲裁裁决结案,有极小部分是由法院最终判决,这样有利于调解不成,或久调不决的案件的解决,不至于使矛盾激化、发生恶性事件,影响生产、影响社会安定。

二、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在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有力工具,也是保障劳动关系当事人实现权利、承担义务,维护和谐与稳定劳动关系的关键。我国《劳动法》第12章对法律责任作了专章规定,对劳动关系主体的违法行为规定的法律责任种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指用人单位及其行政管理人员或劳动者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引起行政上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其性质属于轻微违法、失职或违反内部纪律,依法给予的行政制裁。其制裁的形式可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处分是指劳动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而进行的处罚。我国《劳动法》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的情形主要是: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行政处分的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是指劳动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而进行的处罚。为保证《劳动法》的顺利实施,依法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劳动部于1994年12月26日颁发《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劳动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有:罚款、责令改正、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的国家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用人单位的一种特殊的行政处罚。它一般分为警告、罚款、拘留三种处罚。《劳动法》第96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侮辱、体罚、殴打、搜查和拘禁劳动者,情节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警告。

(二)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用人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或劳动者实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为,给国家、集体或劳动者个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依照有关劳动法规应承担的经济清偿或者赔偿责任。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双方各有其权利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或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以致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劳动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1)用人单位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2)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及侮辱、体罚、殴打、搜查劳动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违反《劳动法》,依照其他法律、法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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