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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究生招生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时间:2022-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研究生招生改革的回顾与思考韩如全[1]回顾10年来,上海研究生招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从上海看,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经济中心,1983年人才现状普查结果表明,全市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仅4 540人。上海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比较发达的地区,研究生教育理应有更重要的地位。

上海研究生招生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韩如全[1]

回顾10年来,上海研究生招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恢复招收研究生的前3年,采取有利于选拔人才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允许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使一大批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有了深造机会;二是放宽报考年龄到40周岁,使一大批被“文革”耽误的人才得以弥补机会;三是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选拔研究生比较符合指导教师的要求。实践证明,这些措施是适应当时的实际情况的,招生质量也是公认较好的,其中不少经验至今仍可借鉴。当时,主要问题是地区之间不平衡,形成“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局面。

(2)招收出国预备研究生。1981年至1983年,在招收国内研究生的同时,结合进行了出国预备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由于国内培养条件和科技水平与世界先进国家有很大差距,派遣一部分研究生出国留学,对我国的四化建设是有利的。但是由于派遣专业和培养计划不够明确,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措施也未跟上,以致实际效益并不高,其中不少人把报考研究生作为出国的“跳板”。

(3)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为了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级专门人才的各方面需要,进一步挖掘招生单位的潜力,加强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从1984年开始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近几年,由于供需双方关系的变化以及其他原因,要用人单位出钱培养研究生,委培生数量明显下降。1985年上海招收委培生517人,1988年仅招收274人。

(4)试办研究生班。为尽快加强某些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影响较大而目前国内又比较薄弱的学科、专业,以及高等学校某些公共课、基础课的师资队伍建设,1984年在部分高校试办研究生班。结果,这一措施刺激了招生总数的迅速增长,也促使高校师资过快地趋向“饱和”,但其他部门需要的专业却未得到应有的充实,这是有违初衷的。

(5)推荐免试入学。1985年试行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这对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秩序的稳定有着积极影响。但是由于目前比例较小,不能根本解决研究生招生和本科生教学的问题,实际意义不大。

(6)地方高校计划外招生。为了使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教育进一步适应各地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计划外增加招生。这一管理体制的改革,扩大了地方权限,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地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但由于上海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比较集中,要在总体规模和结构上进行有效调控,现行机制仍然是不完善的。

(7)扩大在职人员比例。从1981年起,报考研究生的对象转为以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为主,以后又年年提出提高在职人员比例的问题。1987年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少数招生单位,可以进行对大学本科毕业后有4年以上实践经验,且工作中确有成果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的试点;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招生单位,对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录取的研究生,采取保留入学资格,到专业对口的单位工作1年至3年后再入学的办法。但是这两项措施限于少数招生单位和少数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能根本解决提高在职人员比例的问题。同时,片面追求数量上的比例,实际上并未达到选拔真正优秀的在职人员入学的目的。

(8)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在职人员申请学位是指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通过本人的工作实践和刻苦自学钻研,在教学、科研或专门技术上做出成绩,提高了业务和学术水平,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目前,上海已有4名在职人员获得博士学位,344名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开辟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获得学位的渠道。问题在于这扇门还应开得更大一点。

(9)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为了按照社会实际需要招收研究生,采用了培养单位和需求单位在招生前签订合同的办法,用合同来约束需求和培养双方,这就是定向和委托培养制度。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培养经费的来源不同,前者是为属于国家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培养,国家提供培养费用;后者是为国家计划服务范围以外的用人单位培养,培养费用主要由用人单位提供。但这一措施仍有较大的主观因素,例如定向单位的划分、比例的确定、合同的履行等,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总之,上述一系列改革成效是主要的,但是对于成功与失误、经验与教训,也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其中对一些具体措施和做法应该允许有不同看法和评价,包括进行争鸣和探讨,以利于总结经验、减少失误。我认为,从总体上看,目前研究生教育改革缺乏系统理论的指导,缺乏分级管理的机制,因此难免有一定的局限性,以致研究生教育改革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

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从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探讨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地位、比例、结构及对象,加强宏观指导和科学管理,我认为对此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1)地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研究生教育的地位如何,即研究生教育要不要?这是应首先解决的问题。从全国看,我国25岁以上人口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仅为0. 6%,如果每年招收60万大学生和4万研究生,60年后也仅达到3.5%,这与世界先进国家相差甚远(目前,美国是31.9%,前苏联是8.3%,日本是14.8%)。从上海看,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经济中心,1983年人才现状普查结果表明,全市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仅4 540人。目前上海招收研究生平均每年3 500人左右,如果60%分配在本市,40年后上海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也不过8.4万人,而目前我国台湾每年招收研究生1.1万人,差距也是很明显的。由此可见,我国的现状是人口过多,而不是人才过剩。众所周知,经济竞争、科技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我国研究生教育仅仅恢复10年,就已面临供过于求的困难,这显然是一种假象。要改变我国的落后面貌,必须提高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上海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比较发达的地区,研究生教育理应有更重要的地位。

(2)比例。教育的地位确立以后,还必须解决教育内部的比例问题,即研究生教育要多少?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部分;高等教育又可以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这三个部分和三个层次都有着相互衔接的关系,其中前者是后者的基础。所谓优化教育结构,就是要确定不同部分、不同层次的最佳比例。我认为,只有确定了教育内部的合理比例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投资的效益。由于我国教育经费的比重较低,决定了我国教育发展的重心也较低。我国现阶段研究生教育的总规模只能根据国情按需确定,不能超前发展。但新中国成立近40年,如果教育的重心仍停留在扫盲上,这不能不说是教育的重大失误。同时也应看到,上海的情况不同于全国,教育的重心应该相对高一些,研究生教育的比例相对大一点,这是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的。

(3)结构。研究生教育的总规模确定以后,关键就在于优化研究生教育的结构,即按需调整各学科之间的比例关系,落实有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多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主要是按培养能力招生,而不是按实际需要招生,在达到一定规模之后必然会产生供需矛盾。至1987年,上海研究生教育各学科比例为:哲学1.9%,经济学4.3%,法学2.0%,教育学1.5%,文学6.4%,历史学2.0%,理学25.0%,工学43.7%,农学0.2%,医学13.0%。根据需求预测,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和理学的招生比例大于需求比例,其中理学博士占44.9%,大大超出了社会需求,也造成了毕业分配的困难。我认为,只要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完善按需招生机制,调整结构是可以做到的。例如日本原是一个重文法、轻理工的国家,工学研究生1960年只占14.8%,1980年占到43.7%,这显然是与日本引进技术、发展经济的方针相适应的。这点我们应该借鉴。

(4)对象。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以后,生源的数量和质量就成为主要矛盾。所谓生源就是研究生教育的对象。大家知道,研究生教育既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后继续教育的组成部分,因此研究生教育的对象应包含两部分,即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和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相当大学毕业水平的优秀在职人员。现在的问题在于,对这两部分对象在招生、培养和分配中应该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政策和办法。这个问题不解决,选拔优秀人才就是一句空话,研究生教育就会自然走向萎缩。近几年,上海报考研究生的人数连年下降,应该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刊于1989年第1期)

【注释】

[1]韩如全,上海市高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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