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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应用标准包括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2-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数据元标准的“年产量”不到两位数。在电子政务领域,涉及到的文件格式标准,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等,这些都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另外还应该制定基于XML的电子公文格式标准等。庞大的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需要政府部门和IT企业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业务流程的电子化和网络化。

5.3.2 电子政务应用标准

应用标准由数据元标准、代码标准、文件格式标准、业务流程标准等组成。

1. 数据元标准

数据元也称为数据元素,是数据的最小单位。通过一组属性来规定这些单位的定义、标识、表示形式和可能的值。在与计算机交往中,人们大量涉及到的数据是以字符形式表现的数据。由于人文、地域、经济政治等等复杂因素,即使使用同种文字的人群,也普遍存在着用不同字符组合(“词”)表达相同概念的现象。然而,在人与计算机、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是以计算机资源浪费为代价解决这个差异问题。为了尽量减少这种浪费,数据元标准在世界上应运而生。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数据元标准的制定主要是遵循一般标准的制定方法和程序,即提出标准课题项目征求意见→立项→产生各级草案→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等等,时间跨度比较大。数据元标准的“年产量”不到两位数。

由于信息技术应用的迅速扩展,特别是互联网的迅速扩展,对数据标准化的需求也随着“数字化”建设的推进而大大增强,相应的标准数据元数量剧增。常规标准化程序已经无法满足这种急速增长的需求。面对着数量巨大的有待标准化的数据元,在各行各业纷纷制定自己急需的数据元标准的同时,国际上提出了支持大规模快速制定数据元标准的方法。这些方法受到广泛重视,并且被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纳入标准化活动范畴,制定并发布了相应的标准化文件。其中的突出代表是美国国防部的8320.1—M—1《数据标准化规程》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IEC11179《数据元规范和标准化》系列标准。这些标准化文件的主要目的在于支持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数据标准的制定,换言之,迅速生成大量“元数据(定义和描述其他数据的数据)”,以满足数据高效率交换和使用的要求。这些标准化文件所规定的其实就是随时成批制定数据元标准的方法。

2. 代码标准

为了便于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利用,必须在对浩瀚的信息进行的合理分类的基础上,用代码加以表示。系统地发展代码标准,可以为实现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创造条件。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信息代码标准的制定工作,而且强制执行。例如美国从1945年起就开始研究这一问题,1952年起正式着手物资编码标准化工作,经过六年时间完成了国家物资分类编码。我国从1979年起着手制定有关标准,已经发布了一系列信息分类编码标准。

制定代码标准应该遵循下列几条基本原则:

① 唯一性:在一个分类编码标准中,每一个分类对象仅有一个赋予的代码;一个代码只唯一地表示一个分类对象;

② 合理性:代码结构和分类体系相适应;

③ 可扩充性:留有合理的备用代码,以适应扩充的需要;

④ 简单性:结构尽量简单,长度尽量短,以减少录入差错,减少机器存储空间,提高系统运行的效率;

⑤ 规范性:在一个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中,代码结构、类型及编写格式必须统一;

⑥ 易记性:代码尽可能反映分类对象的特点,便于人们记忆和使用。

3. 文件格式标准

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是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标准化从各个方面都支持这些功能的实现,其中文件格式的标准化是重要的一个方面。

信息化时代,总会有大量的文件要产生,要传递。为了便于文件的生成、传递和检索,应当对通用文件格式进行标准化,内容上大体包括:文件结构、内容顺序、编排格式、语句表达形式,以及所用名词术语、代码、标识等的统一规定。

在电子政务领域,涉及到的文件格式标准,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等,这些都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另外还应该制定基于XML的电子公文格式标准等。

4. 业务流程标准

20世纪90年代初,从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工程起步的电子政务并不只是意味着政府上网,最重要的应该是政府业务流程的计算机模拟处理与再造。

庞大的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需要政府部门和IT企业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业务流程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在IT企业为政府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时,政府是电子政务工程的甲方,而IT企业则是乙方,它的任务是以技术手段满足政府需求。但是,在电子政务工程中,IT厂商往往几乎没有什么发言权,主要因素在于,现在对政府的系统需求有比较多的了解和感悟电子政务的厂家寥寥无几。他们不知道政府原有流程如何,更不用说对政府流程的改造。基于以上原因,至少从目前来看,政府业务流程重组和再造还并非IT企业所能承担的重任,更为关键的是:政府流程再造带来的将是政府结构的变化和权力的转移,传统的政府运转模型和电子政务运转模型之间会出现冲突和不适应。虽然一些政府中正在出现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会议、网上公文、网上纳税等政务交互服务,但这些大多还是试点中的服务,最终是否能得到政府中大多数的支持并进入大规模的应用,还是个未知数。这些导致的结果是:目前的电子政务多数停留在用计算机系统去模仿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即便厂商有实施流程再造的能力,由于针对的是政府这个特殊行业,流程再造还是很远的事。由此,我们知道,只有尽快建立起业务流程标准或规范,如电子公文交换处理规范、电子公文管理规范、电子公文处理流程规范等,用IT技术固化政府业务流程,才具有寻找流程再造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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