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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与法学院共建实习基地过程中资源共用

时间:2022-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学院在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的各基层法院共同建设实习基地的过程中,做到了资源共用:一方面,法学院为法院提供理论资源。据统计,近五年来,法学院与法院共同举办了20余次学术会议和沙龙等学术活动,开阔了法官视野。另一方面,法院为法学院提供实践资源。其次,法院为法学院教师实务学习提供方便。

法学院在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的各基层法院共同建设实习基地的过程中,做到了资源共用:

一方面,法学院为法院提供理论资源。法学院作为教学科研单位具有理论优势,可以为法院提供理论资源:首先,法学院为法院干警的深造培训提供各种方便。实习生顶岗实习后,被顶岗的干警也就可以腾出时间来深造或参加培训,既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又能完成法院每年确定的培训任务。法学院顺应这一形势,积极采取措施支持法院干警到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学位,为法院干警理论学习举办专门的理论培训班,给法院开设各类讲座50余场,等等。据统计,近五年来,法律实务部门有157名法院干警考上法学院法律硕士,有近1000名法院干警到法学院参加过培训,有近2000名法院干警听过法学院老师作的各类讲座,极大地改善了审判队伍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其次,法学院与法院合作开展学术研究,服务审判工作:①双方共同参加课题研究,如共同参加最高法院和省、市法院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的研究以及其他课题的研究,提升了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以及理论科研水平;②双方共同承办学术会议,如共同承办了2010年博鳌法学论坛暨第七届法官与学者对话民商法论坛等,共同探讨法院审判、执行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③双方共同举办学术沙龙,如针对实践中的疑难案例或需调研的课题,共同商讨相关思路和对策,解决法律实务部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和理论问题。据统计,近五年来,法学院与法院共同举办了20余次学术会议和沙龙等学术活动,开阔了法官视野。

另一方面,法院为法学院提供实践资源。法院作为法律实务部门,可以为法学院提供实践资源:首先,法院与法学院共建了11个实习基地,为每位实习生解决了实习身份,提供实习经费600~800元/月。其次,法院为法学院教师实务学习提供方便。法学院派遣专任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学习,法学院教师由此了解法律实务部门的创新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丰富了教师的资讯,有利于创新教学方式,使教师在教学中进行生动风趣的讲解提高其法律实务水平,强化其法律实践能力。再次,法院为法学院教师调研提供帮助。法学院教师在科研工作中需要实证调研时,法院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最后,法院为法学院提供案例资源。法院有丰富的案例可以向法学院提供,而这恰恰是法学院教学科研所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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