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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虽以“国父遗教”之名,成为名义上的立宪思想,但事实上,形形色色的思潮均对其产生了重要影响。张君劢是1946年宪法的主要起草者,被称为“中华民国宪法之父”,他对1946年宪法的论述,至今仍是分析这部宪法的最权威之作。张君劢是中国第一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缩影,他主笔的宪法,也不可能不带有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印记。

一、《中华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

在立宪思想上,1946年宪法就体现出多元化的特质。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虽以“国父遗教”之名,成为名义上的立宪思想,但事实上,形形色色的思潮均对其产生了重要影响。就效果而言,张君劢和庞德思想的影响是直接性的,也是具有决定意义的。由于上述三位的主要宪法思想早已为学界公知,没有必要再行赘述,因此,这里着重分析三位对1946年宪法的影响。

孙中山是一位浪漫的民主革命先行者,他力图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寻找平衡,进而兼取中西之长。他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思想,在名义上是1946年宪法的指导思想,也被清晰地载入宪法文本。然而,孙中山也是一位悲剧化的人物,他的立宪思想以民族、民权、民生为第一追求,但这些思想从未真正在中国被付诸实施。一部托名五权宪法的“恶宪”被制宪者有意无意地奉为经典和标准,使孙中山的立宪思想成了专制与独裁的遮羞布。

张君劢是1946年宪法的主要起草者,被称为“中华民国宪法之父”,他对1946年宪法的论述,至今仍是分析这部宪法的最权威之作。同时,张君劢又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是蒋介石的座上宾,却又被国民党长期软禁;他是周恩来的挚友,却又被中共列为头等战犯之一;他是中国自由主义的先行者,却是新儒家思想的创立者和主要领袖;他“不因哲学政治”,也“不因政治忘哲学”,游走于学术与政治之间;他经历欧风美雨,却终生不用白话文写作;他既主张美国式的自由主义,又对德国魏玛宪法有着深入的研究。张君劢是中国第一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缩影,他主笔的宪法,也不可能不带有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印记。

庞德是西方社会法学派的开山鼻祖,也是当时国民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他虽未参加1946年宪法的起草工作,但他对1946年宪法的影响也是直接的。蒋介石亲自指示,“中国宪法草案,庞氏有何意见,希就近询问”。[1]国民政府甚至认为,“我们有绝对的必要,接受庞德教授的意见,作为我们改造中国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指针……如若我们能够接受庞德教授的影响,则我国的法律学与现行法必将开一新时代纪元……”[2]庞德将西方先进的法学思想注入1946年宪法,如宪法解释宜由法院统一行使等,但庞德虽是西人,却并非是简单地将西方法学思想移植中国,他极为赞赏五权宪法思想,并主张立宪应以中国文化为背景。庞德的这些思想,都直接体现在1946年宪法的文本中,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1946年宪法在某种程度上是中国传统文化与庞德思想互动的产物。[3]

当然,过分夸大某个个人对1946年宪法的影响的确有所偏颇,但孙中山、张君劢和庞德的思想,对于1946年宪法的影响难以估量,孙中山的浪漫、张君劢的矛盾和庞德的务实,使这部宪法汇集了三人的气质和思想,也使之成为一部充满了矛盾,又试图在矛盾中自我解脱的浪漫主义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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