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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新时期女工维权工作新途径

时间:2022-09-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面对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全国妇联又号召发起维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关系到每个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女工组织要做好维权工作,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念好“学法、懂法、用法、执法”四道经。

探索新时期女工维权工作新途径

刘道静[1]1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利益关系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的趋势:一方面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碰撞和摩擦难以避免。企业在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利益情况下,不仅忽视了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问题,且视女职工为包袱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在招工时就不愿招收女职工。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得不到保障,“四期保护”、产假生育费难以落实,加班加点现象更为普遍。面对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全国妇联又号召发起维权。

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好新颁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依法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通过维权工作增强女工组织的活力,提高女工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号召力,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女工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念好“学法、懂法、用法、执法”四道经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法律为基准,增强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妇女权益保障法》关系到每个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女工组织要做好维权工作,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念好“学法、懂法、用法、执法”四道经。

学法:各级女工组织要不失时机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学习宣传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条款内容,领会实质意义,体会国家对女职工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学习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契机,进一步突出女工组织的维权职能。

懂法:通过学习和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女职工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明确权利义务,学会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表达利益,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各级领导也进一步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做维权之事,不做侵权之事,为女职工维权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用法:各级女工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地做好劳动过程中女职工维权和监督工作,应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向企业党政反映真实情况,为依法维权提供决策依据。在工作方法上要抓住重点,要以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契机和突破口,强化女职工组织的维护职能,一抓到底出成效,推动整体工作的开展。经常主动地向企业领导汇报和宣传女工工作,千方百计赢得参与权,积极参与和协调女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与有关部门经常联系,代表和表达女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坚持伸张正义,依照法律法规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执法: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女工干部,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把工作理念、行为方式转移到依法维权轨道上来,女工干部和企业领导都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善于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实际工作。企业行政领导要重视和支持女职工工作,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各项法律法规纳入企业依法管理和依法经营的内容之中,依照法律条款内容履行职责和义务,依法办事,按法执行,有效地调动广大女职工参与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

二、加大参与力度,用好“维权、维护、委任、委责”四种法

长期以来,我们在维权方式上多是事后维护,问题出现了才引起重视去解决,结果难度加大,效果减弱,而在具体维护过程中又往往依赖于行政领导的个人素质和民主意识,这种维权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改革的需要,更不能满足女职工的需求。各级女工组织在维权过程中,要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在调研的基础上,用好“维权、维护、委任、委责”四种法,实现从事后纠正到事前预防的转移,实现从被动监督到源头参与的转移。

维权:知情权、参与权、民主决策权。企业凡涉及女工的重大决策、制度执行、措施出台等,女工组织要知情,要参与到制定决策政策的全过程中。同时要积极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在与行政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女职工组织要代表女职工就休假、工时、劳动保护、福利、保险等直接关系到女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研究,起草集体合同文本,纳入集体合同条款,把维权内容用合同方式规范起来,保证女职工的劳动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不受侵犯。

维护:女工组织要以集体合同为依据做好双重维护。一方面要加大依法维护女职工劳动权利和切身利益的力度,加强对已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对企业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现象,要敢于动真碰硬,理直气壮,伸张正义;另一方面也要站在企业的角度,维护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利益,因为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关系到女职工的个人利益。要动员女职工开展岗位建功竞赛活动,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发挥女职工在企业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促进企业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对女职工提出的不合理的要求要坚决制止,维护企业的发展和利益需要。

委任:提高女职工的政治地位,在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中占有席位。女工组织要完成时代赋予的维权使命,就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使广大女工干部既要有维权意识,明确为什么维权和怎样维权,又要有过硬的维权知识素质,做到既要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大局,还要具备对维权政策的理解和贯彻能力。女工干部要想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就必须广泛学习法律知识,重点是《工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知识,只有熟悉和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得心应手。面对目前改革的措施出台多、力度大、步伐快的实际,要积极向党政领导建议和呼吁,坚持职工代表中有女职工且占有一定比例,做到凡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重大措施和改革方案,都要有女代表在职代会上参与讨论、审议直到通过。只能这样,才能从“源头”上保证女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

委责:明确女工组织和各级领导的维权职责,要建立健全各种机制和女工维权领导小组,协调各职能部门,提高对女工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力推动《企业法》《工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企业中的贯彻落实。女工组织要依照《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指导和帮助女职工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保护和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

三、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关心、关注、关爱、关怀”四到位

随着煤炭经营形势的好转,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得到了明显增强,职工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根本改善,生活质量大幅提升,女职工不再满足于基本的生活温饱,在“求新、求知、求乐、求进步”上有了更高的精神追求。因而女工组织不仅要关心女职工的生活需求,还要关心她们的心理需求和精神需要,只有坚持“关心、关注、关爱、关怀”四到位,才能实现对女工权益的更好维护。

关心: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工作压力过重带给女职工的是精神上长期的高度紧张,家庭妻子和母亲的角色,又使她们承担着“相夫教子”的责任,工作、家庭的双重压力,使女职工的心理和生理健康不容乐观。女工组织要从关心女职工的心理健康入手,有针对性地组织一些有利于女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建设女职工的精神家园。例如举办一些座谈会、联谊会、恳谈会、体育比赛、文艺演出,以及组织女职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为女职工提供开阔视野、增强体质的机会,解除她们的心理压力,培养她们积极开朗的心态,最终转化为乐观向上的前进动力。

关注:女工组织不但要关心女职工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更要关注女职工的精神需要和事业追求。通过宣传女职工工作,以及女职工在企业中的作为和成就,推动社会和企业对女职工工作的关注和认知程度,关注女职工的健康成长。同时为她们创造与男同志同等的发展机会,为她们搭建展示自身才华、能力的平台,创造一切机会宣传女工工作和成绩,扩大女工工作的影响力,弘扬和宣传女职工岗位建功能手和个人,为她们的成长牵线搭桥,铺平道路,为她们更好地发展进步创造条件。

关爱:对女职工中弱势群体的关爱,对特困、孤寡、患病、未婚女职工给予特别的关爱。女工组织要常系女工之苦,常怀关爱之心,架起与弱势群体的连心桥,将姐妹的关爱、领导的关爱送到弱势女职工的心中。女工组织要关心她们的生活,建立困难女工档案,充分发挥女工组织的功能,发动女职工开展姐妹献爱心活动,与困难女职工结对子、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为未婚女职工举办大龄青年联谊活动等,解决她们的实际问题。

关怀:体现领导的关怀。女工组织要配合企业党政,通过多种渠道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关怀女职工工作和女职工的成长,特别在女工干部的培养方面,要本着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原则,让女职工切实感受到领导对女职工的重视、信任和关怀,使她们更加自觉地为企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总之,女职工组织要充分有效地履行维护职能,就必须培养、造就一支勇于维护女工合法权益,为维护工作不怕打击报复,同时又具备法律法规知识的高素质的女工干部队伍。让她们不仅敢于维护,而且善于维护,实现对女职工的主动维护、超前维护和最根本的维护,更好地代表和表达女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女工干部在维权过程中,只有做到勤于学习,善于思考,胸中有大局,心中有女工,手中有情况,工作有章法,理直气壮地为女工说话,满腔热情地为女工服务,真心实事地为女工解忧,最大限度地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才能使女职工组织真正成为有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并深受女职工信赖和拥护的群众组织。

【注释】

[1]刘道静,山东能源枣矿集团公司工会女工生活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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