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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发展趋势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些国家已将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合并管理,目的是为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失业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发展趋势_社会保障学

一、失业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发展趋势

失业保险制度分为强制失业保险制度、补贴性自愿失业保险制度、混合型制度以及失业救助制度四种类型(其中强制保险制度运用最普遍),国际上的失业保险制度大体特点如下:(1)在基金来源及征收比率上,一般与社会保险其他险种相同,通常由雇员和雇主平均分担,也有些国家规定全部保险费由雇主缴纳。对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比率,一些国家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制度,将失业保险费(税)率与各行业失业的风险程度挂起钩来。(2)在享受待遇的人员上,一般都规定为:必须是劳动者,并且收入中止;必须达到规定的资格期限(包括就业期和受保期);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必须有劳动能力又有主观就业愿望。(3)在失业补助金上,通常以周为单位支付,标准为其最近一段时期平均工资的一定百分比(40%~75%)。若失业人员已成家,除发给基本补助金外,还要对其配偶及子女加发一定的补助金。(4)在连续领取失业补助金时间上,大多数国家对此有一定限制,一般情况下为8~36周,在某些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有些国家根据缴费期限或参保时间决定享受期限。(5)在其他补充性津贴上,有些国家除专门规定的失业保险外,还提供失业援助或提供以失业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为条件的其他待遇作为补充。(6)在管理体制上,大多由政府部门管理。同时,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之间经常保持紧密的行政联系。有些国家已将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合并管理,目的是为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但面对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发达国家在过去二三十年中一直在对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问题进行探索,改革主要有两个方面:(1)调整失业保险制度,改变长期以来以提高待遇为目标的做法,缩短失业者享受失业保险的期限、降低失业救济标准,压缩失业保险基金中用于失业救济的开支,通过降低保护水平使失业者减少依赖心理,促使他们再就业。(2)实行积极的失业保护政策,即将失业保险的工作重点转向促进充分就业,包括向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服务,对招用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以及实施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创业计划等。如德国劳工局将职业介绍所、职业培训和失业保险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配套服务体系,积极解决工人的就业问题;英国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原先消极的单纯保障基本生活的失业保险制度改成旨在促使失业者积极主动找工作的求职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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