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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建设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直以来,河北省妇联将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群众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救助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服务方式,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妇女之家”。借助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等妇联关爱服务阵地,把留守妇女儿童关爱工作渗透到妇联工作全局中,使留守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二是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建设的调研报告_河北妇女工作实证研究资料选编

省妇联权益部

2013年8月

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是改革开放后伴随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而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现象,日益受到各方关注。近期,我们深入到石家庄衡水、邯郸、廊坊等市,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入户座谈等形式,对全省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进行了调研,系统了解了她们目前的生存、发展现状,总结发现在救助保护这一特殊群体方面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救助保护体制机制。

调研情况如下:

据统计,截至2010年,河北省人口总数为7185万人,其中女性人口为3542万人,占49.3%,留守妇女122万人,全省共有18岁以下儿童1497.9万人,0~18岁留守儿童68.2万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25.6万人,其中小学阶段176964人,初中阶段78855人。从年龄结构上看,留守妇女年龄集中在30~50岁之间;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村留守妇女文化水平普遍偏低,30~40岁初中文化程度者居多,41~50岁的以小学文化程度者居多;从职业技能上看,绝大多数留守妇女没有参加过职业技术培训,有技术特长的较少;从留守原因上看,客观因素是需要在家务农、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主观因素是本人不想外出务工或家人不支持;从就业意向上看,如果出去打工,均想就近就业。同时,调查结果显示,留守率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即地方经济越发达,留守率就越低,地方经济越欠发达,留守率就越高。

一直以来,河北省妇联将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群众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救助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服务方式,取得显著成效。

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留守妇女儿童基础信息统计台账,分级建立了留守妇女儿童档案、数据库,详细登记留守妇女儿童的个人信息、家庭基本情况等,准确了解留守妇女儿童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等,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全省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现实需求,明确关爱行动的重点和对象,扎实做好关爱帮扶工作提供了依据,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此基础上,省妇联制定下发了《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方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各级妇联组织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技能培训、家教指导、婚姻调适、助困帮扶、法律援助、文艺活动等多项维权服务。对家庭特别困难的进行救助服务,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对有致富能力的进行项目扶持,鼓励并引导其带领更多的留守妇女创业致富。

一是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妇女之家”。严格按照有场所、有制度、有工作人员、有服务队伍、有台账档案、有品牌活动的“六有”标准,推动全省“妇女之家”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在服务留守妇女儿童和家庭方面的阵地作用。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教育引导,面向留守妇女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传授妇幼保健常识,交流家庭教育心得,帮助留守妇女提高身心素质,增强致富本领;利用“妇女之家”深化对留守妇女的维权服务,对留守妇女开展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心理情绪疏导,调适婚姻家庭关系,切实加强对她们的人文关怀;通过“妇女之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满足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留守妇女儿童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此外,在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机构的支持与参与下,在全省树立河北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河北省示范留守(流动)儿童之家30个。借助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等妇联关爱服务阵地,把留守妇女儿童关爱工作渗透到妇联工作全局中,使留守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二是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坚持“妇女参与、妇联协调、各级联动”的工作宗旨,动员全省各县区各乡镇妇女组织,以村为单位建立起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做到生产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扶持、情感上相互依靠、安全上相互关照。目前,全省已有留守妇女互助组共计18086个,覆盖妇女人数达550508人,邻里互助在农村蔚然成风,营造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三是发挥好妇女维权站对留守妇女的关爱作用。目前,全省乡镇妇女维权站建设率已达100%,村(居)妇女维权站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石家庄、邢台、邯郸、秦皇岛等市的大部分县(市、区)已经基本实现了村级维权站的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各级妇联积极促进基层维权站与“妇女之家”的有机融合,重点关注、竭力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维权站预防冲突、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等多种功能;积极探索建立村妇女议事会、姐妹点评台等制度。目前,全省共建立妇女议事机构21449个,妇女参与议事活动累计31914次,及时听取并反映留守妇女心声,提供有效维权服务。四是实现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全覆盖。省、市、县、乡(街)妇联组织全部建立了妇女信访代理服务中心(站),2013年底前实现村(社区)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的全面覆盖。严格按照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岗位培训要求,面向妇联干部和社会各界志愿者广泛招募妇女信访代理员,建立完善了36502名妇女信访代理员的信息库,实现村村都有培训合格的妇女信访代理员。各级妇女信访代理机构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746件,信访群众中妇女比例明显下降,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切实维护了留守妇女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留守妇女儿童,省妇联从志愿者中认真挑选,择能而上,狠抓四支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即以文明办、教育、民政、卫生等关爱留守儿童协调小组成员部门干部为主的管理者队伍,以专家学者为主的理论研究队伍,以教师、“五老”人员、企事业爱心人士、热心家长、大学生等为主的志愿者队伍,以新闻工作者为主的宣传队伍。注重加强对四支队伍的培训,开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聘请全国知名专家,讲授社会工作、项目运作、家庭教育等专业知识和技能。他们将所学知识带回各地,在当地县(区)、乡层层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业务能力。针对河北省经济结构的快速转型和人口的大量流动,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不断增多的问题,省妇联联合省民政厅、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爱心代理妈妈”“爱心代理儿女”志愿服务的意见》,在全省大力开展了“爱心代理妈妈”“爱心代理儿女”志愿服务活动,召开了全省“爱心代理妈妈、爱心代理儿女”活动新闻发布会和工作推进会,专门对这项活动进行推广、宣传、部署,明确了工作原则、志愿服务的内容、对志愿者提出基本要求,并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爱心代理妈妈、爱心代理儿女”活动的良好氛围。目前全省正式登记在册的巾帼志愿者已达56万人。

加大推动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工作力度,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实施专项帮扶。加强宣传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留守妇女对创业项目的知晓度;开发推介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适合留守妇女经营、能够增收致富的项目,确保农村留守妇女切实受益;加强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女性创业促进会、妇女创业网、女性创业导师团、各类妇女创业就业基地的指导作用,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就业援助等服务,提高留守妇女生产劳动技能;推进河北省“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春风送岗位”等活动,将妇女创业就业服务送到留守妇女身边,使留守妇女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创业就业工程的实惠,有效促进关爱行动的实事化、成果化。其中,“温暖援助农村贫困单亲母亲”项目列入了省委、省政府10年扶贫规划,援助1300名贫困单亲母亲。“母亲小额循环”“妇女发展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等投入772万元,支持4000多名农村妇女发展种植养殖,支持500名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就业。

深入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大力实施“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和“复明12号”工程,提高留守妇女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全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试点扩大到66个县(市)区,为43.1万农村妇女进行免费“两癌”筛查,对108名患者给予每人1万元的特困救助。“母亲健康快车”为10万多名贫困妇女提供了健康体检和咨询服务,“复明12号”手术车治疗贫困白内障患者1900多名。从留守儿童需要入手,借助社会力量,募集款物折合人民币1000余万元。大力拓展“春蕾计划”,省级新建春蕾小学3所、春蕾班10个,资助春蕾女童2203人;分10批发放紧急医疗救助金共97.5万元,救助200名烧烫伤、急性白血病、复杂先心病等特殊危难患儿;创建“贫困先心病儿童爱心普查站”,为1452名贫困地区儿童免费进行先心病检查,救治贫困儿童达8000余人。

留守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心理特点、发展状况存在较大的问题,在救助工作中需要较多的资金支持,目前各级妇联组织普遍缺乏专项财政经费做保障,需要到处“化缘”解决,要想从根本上做好留守妇女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资金是制约救助工作的“瓶颈”所在。

留守妇女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救助保护的内容多、工作量大,既有精神层面也有物质层面,只靠妇联组织单一行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目前涉及留守妇女儿童的问题日益突出,然而对留守妇女儿童的救助保护还缺少具有针对性、综合性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还相对滞后。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国家政策法规体系,改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状况,为他们提供切实的帮助。

留守妇女儿童作为一个规模庞大的特殊群体,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关注,但是社会上对他们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却认识不高。男劳动力外出后,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留守妇女缺少安全感,她们往往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主要侵犯对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安全问题令人堪忧。

留守妇女文化水平偏低、生产技能单一,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常常产生焦虑、忧郁的情绪。法制意识普遍不强,缺乏依法维权能力,在面对矛盾纠纷时不懂得如何依法维权。留守儿童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养成阶段,正处在学习知识增长能力阶段,是人生发展的黄金期。由于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学习成绩普遍偏差,性格孤僻,易产生厌学、打架、说谎等不良习惯。

以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形式建立农村贫困留守妇女儿童救助基金,通过公益性项目运作,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当中的特困人群进行定期的多种形式的援助。

各级党委政府牵头,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通过制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评,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救助服务。继续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提供生活帮扶、法律咨询、心理抚慰等服务,对儿童从学习上资助、精神上抚慰、立志上鼓励,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逐步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体制。

在调研中发现,基层组织建设好的地方,留守妇女儿童救助工作也开展的好。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提高村妇代会主任的政治和经济待遇等方式,不断巩固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妇代会主任,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为留守妇女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之中,尽快制定有利于农民工进城就业发展的政策,完善城镇教育、医疗、交通、住房等公共服务,让农民工享有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各项权益。鼓励发展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和法制环境。积极引进适合留守妇女特点的致富项目,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降低政府贴息小额贷款担保门槛,在用地、技术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留守妇女创业就业。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公安、综治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村组、社区建立完善的治安制度,推动平安家庭、平安社区(村、组)建设、平安小区建设,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增强留守妇女儿童的安全感。

针对留守妇女,进行知识、科技、技能、法制、道德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帮助留守妇女开阔视野,提升素质,提高增收致富的能力,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配备专业的心理教师,进一步加强对“留守学生”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培养。

(作者:郭丽萍 高敏 李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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