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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科室医德医风评价

时间:2022-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节热门考点

1.医德评价的主要标准:有利、互助、自主、公正。

2.医德评价的方式: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

一、医学道德修养

(一)医德修养的含义和意义

1.含义 医德修养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学道德方面所进行的自我教育、自我锻炼和自我陶冶的过程,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达到的医德境界。

2.意义 医德修养与医德教育、医德评价相辅相成,是医务人员养成良好医德品质和实现人格提升的根本途径,是促进医疗卫生保健单位良好医德医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医德修养的目标和境界

1.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过程中,做到身体力行,并以此对照自己的言行,克服不足,同时帮助别人纠正不足。

2.在加强医德修养教育时应该敢于面对旧思想、旧道德,与不良医疗作风展开批评斗争。

3.一个医务工作者有了良好的医德修养,并能达到“慎独”的境界,那么他就可以自觉地按照社会主义医德的内心信念,去为病人服务,不做任何不利于伤病员的事,即使有了某些缺点或错误,自己也会感受到良心责备,能自觉地予以纠正和改进。

(三)医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1.根本途径和方法 坚持在医疗卫生保健实践中进行修养。

2.具体途径或方法 坚持自觉地学习医德理论知识,有的放矢,持之以恒,追求慎独等。

二、医学道德评价

(一)医德评价的含义和意义

1.含义 医德评价是指病人、社会其他成员以及医务人员依据一定的医德理论、规范,对医务人员的行为和医疗卫生保健单位的活动之道德价值所做出的善恶评判。

依据评价主体的不同,医德评价可分为两种: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

2.医德评价的意义 医德评价是医务人员行为、医疗卫生保健单位活动的监视器和调节器;是维护医德原则、规范和准则的重要保障;是使医德原则、规范和准则转化为医务人员行为和医疗卫生保健单位活动的中介和桥梁。

(二)医德评价的标准

1.医德评价标准的概念 医德评价标准是衡量医德行为善恶的尺度。它是道德的善恶评价标准在医疗卫生保健实践活动中的具体化。

2.医德评价的主要标准

(1)有利:具体看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有利于病人疾病的缓解、治愈和病人康复,是否有利于社会人群的健康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体现了有利则为善,反之则为恶。

(2)自主:具体看医务人员是否尊重病人的自主权。体现了自主则为善,反之则为恶。

(3)公正:具体看医务人员是否能公平、合理地分配医疗卫生资源,是否能在医疗卫生保健实践中一视同仁、平等地对待每一位病人等。体现了公正则为善,反之则为恶。

(4)互助。

(三)医德评价的依据

1.医德评价依据的概念 在评价医德行为和活动时,用客观标准衡量以定善恶。

2.医德行为和活动中两对主要矛盾 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主观目的与客观手段。

3.科学的医德评价依据观 医德评价应坚持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的辩证统一论,防止片面的动机论或效果论、目的论或手段论。

(四)医德评价的方式

1.三种评价方式 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

2.三种方式的关系

(1)相互区别:社会舆论和传统习俗是社会评价方式,是一种客观评价力量;内心信念是一种自我评价方式,是一种主观评价力量。

(2)相互联系:医德评价应坚持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的辩证统一论,防止片面的动机论或效果论、目的论或手段论。

(五)医学道德评价的方法

1.定性评价 听取组织领导和社区群众的反映、听取患者反映、听取同行的反映。

2.定量评价 四要素评价法(德、能、勤、绩)、百分制评分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综合指数法。

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1.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2.遵纪守法,依法执法。

3.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4.优质服务,医患和谐。

5.廉洁自律,恪守医德。

6.严谨求实,精益求精。

7.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8.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二)医师行为规范

1.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更新医学理念和知识,保证医疗技术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2.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3.学习掌握人文医学知识,提高人文素质,对患者实行人文关怀,真诚、耐心与患者沟通。

4.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

5.依法履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传染病疫情、药品不良反应、食源性疾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等法定报告职责。

6.认真履行医师职责,积极救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增强责任安全意识,努力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

7.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单位内部规定的医师执业等级权限,不违规临床应用新的医疗技术。

8.严格遵守药物和医疗技术临床试验有关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充分保障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权。

(三)违反行为规范的处理原则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本规范的,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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