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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犯罪行为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了解,全国近十年“毒驾”案件增长迅猛,仅2013年,全国就查获“毒驾”行为2 000余人次,吊销2.4万名药物滥用人员驾照。毒品造成的直接祸害,不仅是“毒驾”,更是滋生其他犯罪的温床。全市18个区县有17个区的登记在册吸毒人数超过千人。截至2014年6月15日,本市累计登记药物滥用人员7. 5万人,其中男性占72%,18~35岁青壮年占44%。截至6月15日,社区戒毒4 800余人,社区康复3 400余人。
同伴教育理念的意义_禁毒社会工作同伴教育服务模式研究——上海实践

药物滥用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以往,甚至在现在一些人的心目中,药物滥用人员都被视为社会的边缘群体,甚至被视为社会的垃圾。这表现了一种社会文化,在这种社会文化中,吸毒是一种不应该的行为,是一种应被唾弃的行为,因而应受歧视,由此,药物滥用人员也应被唾弃、被歧视。从理论上看,这种文化维护了社会的正义性行为,从而对社会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秩序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不能说这种文化是错误的,或者是片面的。但是,理论毕竟是灰色的,在具体的实践中,具体到药物滥用人员本身时,这种文化则可能过于简单。

如何看待吸毒行为和药物滥用人员,在我国已有很长历史的讨论。两次鸦片战争的历史让我们看到了毒品对我国的重大危害,形成了我国拒绝毒品、排斥毒品的文化。在这样的文化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使用强制性的管理方式,在全国范围消灭了毒品,使中国成为无毒之国。但国际毒潮并没有因我国成为无毒国而消除,反而有越来越盛的发展势头。在国际毒潮的影响下,我国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毒品问题。随着国门打开,毒品也悄然地进入我国境内,并发展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1989年,我国首次公布全国登记在册的吸食阿片、海洛因成瘾者7万人,1991年14.8万人,1992年25万人,1994年38万人,1995年52万人,1998年59.6万人。[1]《2015年中国禁毒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累计登记药物滥用人员295.5万名,估计实际人数超过1 400万。另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全国新发现药物滥用人员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75%,最小的年仅8岁。吸毒群体呈低龄化趋势;枪毒同流,武装化、团伙性制贩毒增多;毒祸扩大,涉毒人员肇事、犯罪事件突增。据了解,全国近十年“毒驾”案件增长迅猛,仅2013年,全国就查获“毒驾”行为2 000余人次,吊销2.4万名药物滥用人员驾照。毒品造成的直接祸害,不仅是“毒驾”,更是滋生其他犯罪的温床。部分吸毒严重地区,60%~80%的抢劫、盗窃案件系涉毒人员所为;80%的吸毒女从事卖淫活动;由滥用毒品导致的暴力攻击、劫持人质等极端事件也时有发生。据调查统计,1999年,上海市首次普查登记在册的药物滥用人员为8 437人,2004年为24 195人,2005年为29 448人,2006年为33 139人,2007年为37 859人,2008年为44 423人。全市18个区县有17个区的登记在册吸毒人数超过千人。青少年是主要受害人群,现有药物滥用人员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47.57%;吸食新型毒品人群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75%以上。截至2014年6月15日,本市累计登记药物滥用人员7. 5万人,其中男性占72%,18~35岁青壮年占44%。2014年1~5月,上海收戒药物滥用人员同比上升69%。截至6月15日,社区戒毒4 800余人,社区康复3 400余人。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毒情和越来越多的药物滥用人员,社会对药物滥用人员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在不断的讨论中,社会对药物滥用人员的认识也逐步清晰。人们不再简单地用好或坏来评价药物滥用人员,不同学科从不同视角对药物滥用人员进行了重新定位。如从法律的角度看,药物滥用人员是违法者;从医学的角度看,药物滥用人员是病人,等等。这种定位的多元化,表明社会对药物滥用人员开始进行分析式的讨论,也表明社会对药物滥用人员的认识不断深化。

那么,在社会工作的视野中,药物滥用人员是一种怎样的社会定位?我国历来就非常重视对人性的讨论,有人性本恶说、人性本善说、人性本无善恶说;而在西方,也有如白板说等关于人性的讨论。可见,对人性的预设在于怎么看待人,怎样定位人。社会工作是以人为最基本的服务对象,因而社会工作一直都非常重视对人的看法。如果我们要从上述人性本恶说、人性本善说、人性本无善恶说、白板说中寻找一个对应于社会工作关于人性的设定的话,那么,人性本善说和白板说可能更能说明社会工作对人性的看法。社会工作对人的一个最基本的设定是,人是可以改变的,因而不能用一成不变的观点来看待人,更不能用一成不变的观点来看待某一类人或某一个人。同时,社会工作不主张用大写的人,或抽象的人来看待某类人或某个人,而是注重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要素方面来看待人。这种看待人的方法可以说是一种分析式的人观,也就是说,在社会工作看来,每一个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总体,他是可分析的,可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来分析,因而不能简单地用好或坏这种总体式的方式理解人。人是好和坏、善和恶、美和丑、真和假等众多方面的统一体,而在这两极之间,又存在着众多的互渗性的要素,人也是这种多元的互渗性要素的统一体。

用这样的人观来看药物滥用人员时,社会工作认为,首先,药物滥用人员也是人,人所应有的一切,如尊严、权利等,他们都应享有;其次,吸毒行为本身是一种应被社会歧视、排斥、唾弃的行为,但这并不代表药物滥用人员整体应被歧视、排斥、唾弃,因为吸毒行为只是他们众多行为中的一种或几种,而非药物滥用人员的全部;再次,药物滥用人员本身也具有一些优势方面,不同的药物滥用人员表现不同,如有些药物滥用人员可能具有同情心,有些药物滥用人员可能孝敬父母,有些药物滥用人员可能热心公益,等等,这都是他们的优势所在,只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他们是可能成为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的;最后,人都是可以改变的,药物滥用人员的吸毒行为作为他们行为中的一种类型,也不是不可改变的,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他们也可能积极地改变自己的行为,从而使自己融入主流社会。也就是说,社会工作相信,药物滥用人员中有相当部分是有积极改变的动机的,也是具有改变吸毒行为的潜能的,尽管这种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但社会工作相信,他们中的相当部分最终都能有所改变。

用这样的人观来看药物滥用人员时,我们会发现社会工作对药物滥用人员的看法是有变化的。在传统的总体性观点中,药物滥用人员总体是坏的,是不可改变的,更不用说他们会做对社会积极的、有意义的事情了。而在社会工作分析式的人观思维中,药物滥用人员本身是一个系统,在其吸毒的过程中,这个系统的某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出现了问题,但这个系统中仍然存在着积极的、带有正能量的因素。一方面,这些因素有可能导致他们不同的行为方式,如吸毒的行为、孝敬父母的行为等等共存,即社会主流赞赏的行为和社会主流不赞赏的行为、优势行为和劣势行为的共存,使他们成为一个矛盾体,在有些行为中有益于社会,在有些行为中危害社会。另一方面,这样的矛盾体实质上也是矛盾的,即药物滥用人员的吸毒行为本身也是处在一个自我的矛盾体中,他们可能会因吸毒而不时懊悔,希望有所改变,希望进入主流社会;也可能因吸毒而否定自我,损害社会,因此排斥主流社会。

这种矛盾体的核心在于药物滥用人员自我发展的核心意义的丧失,即他们找不到人生发展中主导性的意义所在,用人们常说的话就是,他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和为什么了,这使他们失去了人生的航灯,从而走向迷失。因此,禁毒社会工作者希望药物滥用人员能够有所改变,就需要给药物滥用人员找到适合他们自己人生发展的航灯,也就是说,要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和他们一起找到他们生活中的航灯,即意义。“自助—互助—助社会”这样的同伴教育理念,即体现了社会工作的这种追求,这一理念表明,禁毒社会工作者希望通过同伴教育的方式,为“自助—互助—助社会”思想的建构和行动,为药物滥用人员,至少是参加同伴教育活动的药物滥用人员,找到生存和生活的意义。

这一理念的提出并非一种先验的思考,或是事前提出的,而是与禁毒社会工作的发展,与同伴教育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禁毒社会工作者在和药物滥用人员共同开展同伴教育的过程中提出的。从最初的情况看,同伴教育更多地注重关爱之类的主题,之后,在同伴教育的发展中提出了“自助、互助”的理念,从这一理念看,已经具备了意义追寻的主题,与现在所用理念相比较,只是程度的差异而已。而这一理念与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可以说是同伴教育发展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和药物滥用人员将社会工作价值理念运用于同伴教育中的结果。完整的“自助—互助—助社会”的同伴教育理念则是在一次全国性的同伴教育活动现场,由专家在“自助、互助”理念的基础上,建议增加“助社会”的内容,同伴教育采纳了专家的建议而形成的。在这个意义上,“自助—互助—助社会”的同伴教育理念实质上是禁毒社会工作者、同伴教育成员、专家在同伴教育的实践过程中共同构建而成的。因此,完全可以说,“自助—互助—助社会”的同伴教育理念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

基于同伴教育实践而提出的“自助—互助—助社会”的同伴教育理念是否可能?这里的核心问题是药物滥用人员是否能够做到“自助—互助—助社会”?这是一个很尖锐,也很现实的问题。因为在一般人看来,药物滥用人员不危害社会就已经不错了,不可能做到“自助—互助—助社会”。这种质疑有其深刻的现实基础。确实,吸毒本身就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特别是在深受毒品危害几百年的我国,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容易被社会所认知,也确实有一部分药物滥用人员,在吸毒的同时,做出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而加深了人们对吸毒危害社会的认识。但这种现实不能否认部分药物滥用人员仍然可以做到“自助—互助—助社会”的期望和行为。在后面章节进一步分析同伴教育的内容时,我们也可以看到,确实有相当多的参与同伴教育的药物滥用人员通过自己的努力,不仅提升了自己,帮助了他人,同时也对社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因此,完全可以说,在药物滥用人员同伴教育中,“自助—互助—助社会”是完全可能的。

“自助—互助—助社会”对药物滥用人员之所以是可能的,在于这一理念较好地把药物滥用人员个体和他人、社会联结起来了,而且这种联结还具有较强的有机性,这需要对“自助—互助—助社会”进行具体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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