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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及医疗风险预警处置管理办法

时间:2022-04-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科室发生医疗纠纷及医疗风险事件的,由主管医生负责向科室管理小组成员、医务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三级医疗纠纷风险事件发生以后,科室医疗纠纷风险事件处置小组到事发现场处置。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有损医院声誉的过失行为当事人,由医院缺陷管理委员会按照《医院缺陷管理条例》论处。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与行业作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医事法律规范,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保障医疗质量的长效机制,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医患双方的正当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医疗纠纷及医疗风险事件的处置。

(二)医疗纠纷及医疗风险事件的内容与定义

1.内容 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医患矛盾、医疗差错、意外、医疗事故和突发医疗应急事件。

2.定义 医疗差错,是指虽有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或错误,但未造成患者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等人身损害后果的事件;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体质特殊或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不良后果;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突发医疗应急事件,是指在医疗工作中出现的不可预测、控制和无法防范的事件。

(三)职责

科室医疗纠纷及医疗风险事件预警处置小组组成与职责。

1.科室医疗纠纷及医疗风险事件处置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医疗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各医疗小组长担任。

2.负责本科室医疗纠纷及医疗风险事件的预警、报告和率先组织现场处置工作。

3.科室发生医疗纠纷及医疗风险事件的,由主管医生(下班时间或节假日由住院总医师)负责向科室管理小组成员、医务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4.立即指定专人对病历质量进行讨论、把关,指定专人尽快收集、整理、完善病历,对整理、完善后的病历妥善保管。

5.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医疗纠纷及医疗风险事件的分级、应急反应时限和程序

依据医疗纠纷及医疗风险事件发生的性质、结果和事态发展的趋势分为以下三级(一级最严峻和紧迫,二级次之,三级再次之)。

1.三级医疗纠纷风险事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被确定为三级医疗纠纷风险事件:患者及家属质疑医护人员,发生医患矛盾的情形,当事医护人员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以各种理由纠缠医护人员的;患者在病房发生意外事件,如摔伤、烫伤等;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当事医护人员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三级医疗纠纷风险事件发生以后,科室医疗纠纷风险事件处置小组到事发现场处置。上班时间小组成员立即协调处理;下班时间或节假日,小组成员10分钟内到达现场。小组成员处理不了的,报医疗副主任。上班时间医疗副主任立即到现场处理;下班时间或节假日,医疗副主任10分钟内到达现场。

2.二级医疗纠纷风险事件 三级医疗纠纷风险事件发生后,科室医疗纠纷风险事件处置小组处理不了的,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被确定为二级医疗纠纷风险事件:出现患者及家属抢夺原始病历资料的;患方聚众5人以上在医院内闹事的;威胁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患者非正常死亡,家属对医疗过程质疑,经解释无效的;停尸在病房,聚众在医院内闹事的;对医护人员身体实施伤害行为的。二级医疗纠纷风险事件发生后,由科室医疗副主任上班时间向医务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医务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1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当医疗纠纷风险事件发生在下班时间或节假日时,由科室医疗副主任向医院总值班室汇报,医院总值班室工作人员应当1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根据现场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3.一级医疗纠纷风险事件 二级医疗纠纷风险事件出现后,医务部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处理有困难的,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被确定为一级医疗纠纷风险事件,患方聚众10人以上在医院内闹事的;患者及家属在医院内出现打、砸、抢等恶性事件的。一级医疗纠纷风险事件发生后,由各部门领导立即向分管院长(值班院领导)报告;各部门领导在上班时间1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下班时间随叫随到。

(五)附则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有损医院声誉的过失行为当事人,由医院缺陷管理委员会按照《医院缺陷管理条例》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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