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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硬核”解析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扬弃人类中心论的“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乃是科学发展观的真谛,亦即十七大报告所说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而实现和谐共生所需要的,恰恰是科学发展观倡导的“全面协调可持续”与“统筹兼顾。”
“理论硬核”解析_跨学科研究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

三、“理论硬核”解析

拉卡托斯在其科学哲学名著《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1978年)中提出理论“纲领的硬核”概念,此处借用之指谓科学发展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核心理念和主要范畴。科学发展经济学分析框架的理论硬核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其一,人类中心论之祛魅(the disenchantment of the anthologycentred thoughts)。在西方,自基督教传统到培根、达尔文再到现代众多学者,人类具有天赋权利攫取、征服进而控制自然逐渐成为哲学、科学、经济学、生态学乃至伦理学的主流意识——人类中心论。18世纪末叶,与经济学之为学相伴,在基督教传统中生成了“自然的经济体系”学说,在其内部又分为“阿卡狄亚式”与“帝国式”诠释,前者以生命为中心且主张人与动植物一样平等并无优劣之分从而难以为大多数世人接受,后者以人类为中心且成为与其相伴而生的经济学之不争的假设。经济学于18世纪末叶生成。有学者提出,为“从总体上对经济问题有准确的把握”,可将其发展区分为浪漫经济学、资源稀缺经济学和资源枯竭经济学三个阶段;浪漫经济学主张元素性资源非稀缺且不构成对经济发展的约束,资源稀缺经济学主张元素性资源稀缺且其强度不变,资源枯竭经济学则主张元素性资源稀缺且其强度增大。[7]“自然的经济体系”之“阿卡狄亚式”或“帝国式”观点,乃至浪漫经济学、资源稀缺经济学和资源枯竭经济学的观点,虽然都包含某些真理颗粒,但均未全面正确解释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而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教训和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利益要求“祛魅”人类中心论而不失人的主体地位。因为,若将人类中心论贯彻到底,则对自然的无度攫取就成为“天道公理”,这显然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教训大相径庭;而若将生命中心论贯彻到底,则人类最好退回远古时代与动植物为伍,这显然也与目前地球上唯人独具且通过市场机制彰显的主体地位严重悖谬。面对如此困境,我们何以解之?出路惟有在祛魅(或扬弃)人类中心论的基础上确证人的主体地位。在这条路径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精辟论述和十七大报告的创新论断均引人瞩目且发人深省。在马克思看来,自然(包括资源和环境)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和“人的无机的身体”,而自然则通过人实现其自觉意识。“共产主义决不是人所创造的对象世界的消逝、舍弃和丧失,即决不是人的采取对象形式的本质力量的消逝、舍弃和丧失,决不是返回到自然的、不发达的简单状态去的贫困。恰恰相反,它倒是人的本质的或作为某种现实东西的人的本质的现实的生成,对人说来的真正的实现”[8]。根据马克思的论断进行逻辑推理,既然自然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和“人的无机的身体”,而人是自然的自觉意识,善待自然即有意识地代表自然和自身的需要理性地善待自己。市场经济之不可逾越就在于它对人的个体主体性的生成和锤炼作用尚无其他途径或手段可以取代,尽管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独立性建立在对物的依赖性基础之上,然而舍此则无法“形成普遍的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而“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9]。因此,祛魅人类中心论决不意味着否定人的主体地位,只是这样的主体人不再具有向自然无度攫取的“天然权利”,而是要以“自然的自觉意识”为己任,统筹解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与永续发展问题。质言之,马克思意义上的“以人为本”不仅强调“以劳动者群众为本”,而且强调祛魅人类中心论前提下人的主体地位。而扬弃人类中心论的“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乃是科学发展观的真谛,亦即十七大报告所说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

其二,和谐共生(harmonic intergrowth)。其中,关键字乃是“和”与“生”。“和”首先是和而不同(确认市场主体多样及其差异之现实),其次是尊异觅同(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同一个地球,同样的命运),再次是同舟(“诺亚方舟”,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共济,复次是和平共处(各自均有生存发展权利,协商化解矛盾冲突,不使其激化),最后是系统(地球生态圈中各子系统)和谐与共。“生”首先是生成,其次是生存,再次是生长,最终是生生不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十七大报告进而提出“和谐世界”(不仅意指国家之间的和谐共生,当然也包括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和谐共生),就是因为在经济社会转型和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必然出现诸多不和谐因素,解决不好就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陷入恶性循环。实现社会和谐(乃至和谐世界),关键是实现利益和权利(包括人们彼此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分享。在协调转型期多重复杂冲突中求和谐,关键是要“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10]。而要“正视矛盾,化解矛盾”,就必须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清醒地意识到:“商品的交换过程包含着矛盾的和相互排斥的关系,商品的发展并没有扬弃这些矛盾,而是创造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式。”[11]说到底,在马克思看来,人与人、人与自然通过商品经济阶段的相互“异化”最终将达到和谐,其中,竞争只是手段,和谐才是目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基本矛盾(不包括各历史时期的具体矛盾)对于人类社会而言是共生共灭、无法完全扬弃的,唯有创造这些矛盾及矛盾双方均能在其中实现自己的运动形式,才能由“正视矛盾”进而“化解矛盾”。而这就要求人们必须将“两极对立,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转变为“矛盾互补,尊异觅同”的思维方式[12],在本分析框架中就是在多重冲突中实现耗散结构式的复杂系统协调即和谐共生之理念。而实现和谐共生所需要的,恰恰是科学发展观倡导的“全面协调可持续”与“统筹兼顾。”

其三,市场双律人(market heteronomous and aotonomy person)。自斯密时代起,理性经济人假设已成为经济学主流不争的共识。该假设之潜在前提乃是人类中心论,其现实基础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己心”的觉醒。[13]倘若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利益不得不祛魅人类中心论,而市场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毁灭人类和地球,其逻辑推演必然导致不得不扬弃理性经济人假设。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人性具有历史性。从原始自然人到自然经济人再到市场经济人,人的“利己心”经历了一个由无意识到潜意识再到自觉意识的历程。人类已进入21世纪,现代经济社会的生存与发展要求理性经济人不能不“双律”,即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就自律而言,首先不是其道德上的自我约束,重要的是其物质欲求和虚荣心上的自我约束;就他律而言,关键的是以市场经济的集体理性约束其个体理性,具体说来就是以“法治”和“多赢”的游戏规则约束其个体理性。所谓市场双律人,就是以市场经济的集体理性约束其个体理性且对其利己心能够自觉约束的人(边界条件是利己而不损人、利己而不无度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不得不承认,市场双律人假设目前还具有“应然”色彩,或许只适用于部分人群。然而,该假设不仅是科学发展经济学理论纲领的逻辑需要使然,更是现代经济社会的长远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使然。

其四,适度需求(moderate needs)。自“边际革命”和“凯恩斯定律”以后,需求逐渐成为经济学教科书的逻辑起点,这本来无可厚非。在马克思看来,需要是人的本性,也是人们从事实践活动的原动力和出发点;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有原则差别,是自觉意识到了的需要;“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在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14]需要是与人身俱在的客观存在,但是,人对于自己的需要的认识却难免带有主观性。意识到了的需要通常表现为欲望。欲望可以真实地反映人的需要,也可以虚幻地反映之。人的欲望虽源于其需要,但许多欲望往往是需要的虚幻反映,而除了资源是有限的之外,人的实际需要也是有限的。因为,任何时代的人都是有限的存在,其实际的物质需要都有一个生存的下限与饱和的上限,说到底是有限的。人的实际需要总是有限的、可满足的,人的许多欲望却是无度的、难以满足的。正是后者,促成了对于满足需要的资源之“稀缺”乃至“枯竭”的评价。以新古典范式为代表的主流经济学肯定“欲望无限”之天然合理性,其前提乃是人类中心论可以成立,现在看来无论在实际中和理论上均不足取。因此,所谓适度需求,就是市场双律人对自身实际需要的自觉意识,而且是祛除无度物质欲望和虚荣心且充分考虑到资源、环境乃至他人需求制约束条件下对其有限真实需要的自律把握。

其五,可持续适度规模(sustainable fairly large-scale)。经典经济学信奉人类中心论,仅仅关注“资源配置”和“产品配置”而无视“规模”。[15]而主流经济学及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经济体制作为目前资源配置的支配性原则,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难辞其咎。[16]科学发展经济学理论纲领祛魅人类中心论,关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不仅关注“资源配置”和“产品配置”,而且同时更关注“规模”。规模原指生态系统中人类存在的物理范围或规模,以人口与人均之用的资源数的乘积来度量。所谓可持续适度规模,就是针对中国国情,在既定人口、资源与环境及制度等约束条件下,探讨可持续发展的适度总量与结构的规模。其中,“可持续”是目标,“适度”是准则,可持续与适度互补是研究手段,合乎可持续适度互补原则的“总量与结构”则是研究结果。若数据充分且可靠,极有可能建立若干可持续适度规模之模型,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其实,从穆勒(1848)到凯恩斯(1935)再到加尔布雷斯(2003),都曾指出当经济发展达到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丰裕之时,就应当倡导“适可而止”发展经济的理念。而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五条具体道路——“自主创新道路、新型工业化道路、农业现代化道路、城镇化道路和政治发展道路”,前四条均与“可持续适度规模”内在强相关。唯有把握“可持续适度规模”且诉诸实践,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建成耗散结构式自组织开放型的可持续发展超循环经济系统(the hypercycle economy system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才能真正“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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