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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救助中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2-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一步生命支持又称二期复苏或高级生命维持。主要是在基础生命支持的基础上,应用辅助设备和药物,建立有效的通气和血液循环。尽快明确引起心脏停搏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AED不仅是一种急救设备,更是一种急救新观念,一种由现场目击者最早进行有效急救的观念。利多卡因用量过大可引起房室传导阻滞、心肌抑制、心律失常加重及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一旦发生中毒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输液。

进一步生命支持又称二期复苏或高级生命维持。主要是在基础生命支持的基础上,应用辅助设备和药物,建立有效的通气和血液循环。

(一)明确诊断

尽快明确引起心脏停搏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有条件者,要迅速进行心电监护和必要的血流动力学监测。

(二)气道控制

根据患者的情况和医院条件,选择口咽气道、鼻咽气道、气管内插管或气管切开术,以保持呼吸道通畅,还可经气管给药、吸痰及供给高浓度氧入肺。增加有效通气,缓解缺氧。

(三)呼吸支持

为提高氧分压,要及时建立人工气道和呼吸支持。要求插管必须熟练快速(15min内完成)。开始吸纯氧,可使用简易呼吸器,简易呼吸器由一个有弹性的皮囊、三通呼吸活门、衔接管和面罩组成。在皮囊后面空气入口处有单向活门,其侧方有氧气入口,可自此输氧10~15L/min。有条件时应及早使用气管内插管或呼吸机,以确保氧气供应。

(四)循环支持

为增加心肺的血液循环,提高复苏的成功率,有人认为用插入式腹部加压心肺复苏,Ambu心脏泵进行主动脉按压、减压会使心肺复苏更有效。也有人提出应放宽开胸心脏按压的指征,认为能提高动脉压和血流量,提高长期存活率。

(五)心脏电击除颤

电击除颤是终止心室颤动最有效的方法。除颤每延迟1min,抢救成功的概率就下降10%,所以强调越早越好。2005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推荐应尽早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除颤。AED不仅是一种急救设备,更是一种急救新观念,一种由现场目击者最早进行有效急救的观念。AED有别于传统的除颤器,可经内置电脑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予以电除颤。AED的语音提示和屏幕显示非常直观,可指导操作,而且便捷、易行。

(六)药物治疗

1.目的 ①增加脑、心等重要脏器的血液灌注量。②减轻或纠正酸中毒。③提高室颤阈或心室张力。

2.常用药物

(1)肾上腺素:为首选药物。可通过α受体兴奋作用使外周血管收缩,提高主动脉舒张压,增加冠脉灌注和心、脑血管流量;通过β受体兴奋作用增强心肌收缩力,增快心率,增加心排血量;还可使室颤波由细变粗而容易除颤。一般主张首次剂量为1mg,静脉注射,若无效,每隔3~5分钟可重复给1~3mg。

(2)利多卡因:可降低心肌应激性,对心室颤动及顽固性心律失常有效。尤其在没有电击除颤条件时,是除颤的主要方法。每次50~100mg,静脉注射。必要时可重复给药。

(3)碳酸氢钠:为最常用的碱性药物,在有代谢性酸中毒时应用。一般在心脏停搏15min或以上,动脉血pH小于7.2或有代谢性酸中毒时使用。用量为0.5~1mmol/kg(5%碳酸氢钠100ml相当于60mmol)。以后可间隔10min给半量。复苏后期应测定动脉血pH和二氧化碳分压来决定用量。

(4)阿托品:能解除迷走神经对心脏的抑制作用。可用于因迷走神经反射刺激及缓慢性心律失常所致的心搏骤停者。用量为0.5~1mg。

3.给药途径 静脉给药为首选给药途径。最好是经肘静脉插管到中心静脉。其次可选用气管给药,常用药物如肾上腺素、利多卡因、阿托品、纳洛酮等。气管给药需用较大剂量,一般为静脉给药的2~3倍,用生理盐水蒸馏水稀释后并接正压通气弥散到两侧支气管。心内注射因其可损伤心肌、冠状血管或损伤肺而致气胸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故一般不主张应用。

4.用药监护 在整个复苏过程中,要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和不良反应。

肾上腺素常有心悸、头痛等不良反应,复苏成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用量过大可引起血压突然上升甚至发生脑出血。利多卡因用量过大可引起房室传导阻滞、心肌抑制、心律失常加重及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一旦发生中毒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输液。使用碳酸氢钠要注意避免碱中毒而诱发低钾血症。阿托品过量可致心动过速、口干及中枢神经兴奋症状,严重时可致昏迷、呼吸麻痹等。用药之前就应做好相应的抢救准备。

对常规复苏无效者,有条件时可行人工心脏起搏,或紧急体外循环术。人工体外心脏起搏操作快速、方便。目前许多新的除颤器都附有体外起搏器,更增加了其快速复苏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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