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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班主任评选方案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中坚力量。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首席、星级班主任的评选活动。本学年度担任班主任时间不低于10个月,评选时在职在岗的班主任教师,近三年在学校工作聘任中没有落聘过,近三年无因工作不理想而被调整过。最后确定各等第当选名单。具体计分方法,按班主任职级评定中该项两个学期的平均分。

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中坚力量。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专业素质,提升班主任育人带班能力,使我校德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首席、星级班主任的评选活动。

一、参评人员范围

本学年度担任班主任时间不低于10个月,评选时在职在岗的班主任教师,近三年在学校工作聘任中没有落聘过,近三年无因工作不理想而被调整过。

二、评选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班主任守则,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

(二)注重文化育班,充分发挥学生、科任教师、家长等班级主体作用,有较强的育人带班能力,所带班级和谐、凝聚、向上、争当主人翁,教育效果突显。

(三)善于诱导,巧于激趣,所带班级学生学习方向明、兴趣高、氛围浓、成绩好。

(四)品德高尚,魅力厚重,深受学生欢迎、家长敬佩。

(五)注重职业道德修养,注重专业知识学习,注重专业能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水平较高。

三、各等第具体参评条件

(一)参评首席班主任的条件

1.在衡中担任班主任五年及以上且任毕业班班主任满三年及以上者。

2.工作年限满15年及以上者。

(二)参评五星级班主任的条件

1.在衡中担任班主任五年及以上且任毕业班班主任满三年及以上者。

2.工作年限在10至14年者(含10年、14年)

(三)参评四星级班主任的条件

1.在衡中担任班主任三年及以上,且任毕业班班主任满两年及以上者。

2.工作年限满6年及以上者。(6至9年)

(四)参评三星级班主任的条件

在衡中担任班主任三年及以上,且任毕业班班主任满一年及以上者。

四、评选等第、指标分配

各层次不超过符合参评条件人数的一半。

五、评选组织及要求

(一)此项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由学校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此方案负责解释。

(二)为保证评选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学校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教师代表与学校领导组成。

(三)评选要坚持“重成绩、重成果、重荣誉、重过程”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实行差额选举,由刚性量化确定候选人,正式当选人与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1∶1.3,评审委员会在候选人中评议选定正式当选人。

六、评选程序与产生办法

(一)本人依照参评人员条件与评选条件,按照等第(即首席、五星、四星、三星级班主任等第)自主申报。申报时间(略)。

(二)教育处根据项目量化细则,按照申报者申报的系列,分别给申报人量化打分。

(三)按照各等次所分配的名额以及正式当选人与候选人的比例,计算出每个等第候选人数额。然后按等第将每个申报人的量化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并确定出各等第候选人名单(候选人量化排名不能低于所在参评系列人数的一半,原则上不突破指标,不足指标数不再递补),交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学校评审委员会综合各种因素分别对各等第候选人进行评议打分,然后按等第将每个候选人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最后确定各等第当选名单。

(五)公示。

(六)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核批准。

(七)表彰并落实待遇。

七、量化项目及评分框架:满分160分

(一)班主任职责、守则履行:10分

量化评价内容:1、班干部培训;2、班级文化构建;3、班会课设计教案;4、跟操率;5、参会考勤;6、班主任到位;7、遵章守纪等。各项满分均按最高分10分,求和后排序,最高分10分,最低分4分,其他相应按排名得分。具体数据由年级提供。

(二)班级教育管理成绩:45分

主要根据本年度(两个学期)班级行为量化成绩系列综合排名计算得分。具体计分方法,按班主任职级评定中该项两个学期的平均分。

(三)班级教学管理成绩:45分

主要根据本年度(两个学期)班级教学成绩系列综合排名计算得分。具体计分方法,按班主任职级评定中该项两个学期的平均分。

(四)学生及家长评价:10分(略)

(五)专业综合素质:10分(略)

(六)荣辱加减分:30分(略)

(七)班主任工作年限得分:1.按在衡水中学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2.任班主任工作每满一学年记0.5分;3.任毕业班主任每满一学年另加0.5分;

(八)评审委员会评议:10分

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综合各种因素评议打分。

八、待遇享受(略)

九、其它说明

(一)首席班主任、星级班主任非终身荣誉,每年评选一次。

(二)当选的首席、星级班主任在评选后1年内不再担任班主任工作,则不享受相应待遇。

(三)当选的首席、星级班主任在下年度的工作中若成绩落后,则只享受荣誉,不享受待遇。

(四)评选过程中或当选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取消参评资格、撤销其荣誉称号和取消相应待遇。

1.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刑律;

2.因体罚、语罚、心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3.在班主任职级评定中,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

4.因工作失职,造成班内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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