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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同对于族群的文化意义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中的具有原生性的文化的作用就非常突出,其中少数民族的语言、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认同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如羌族中流行的祖先崇拜,他们通过专门的巫师来定期组织对祖先的祭奠。通过类似这些行为,少数民族既能把本民族文化进行有效传承,又能保持其民族成员的身份认同。从总体上看,西南民族地区有较强的国家认同意识,根据近几年相关的调查发现,他们对党和国家的公共政策等有比较高的认可度。

从中国的多民族发展历史来看,少数民族通过历史记忆而形成的文化传承,将民族共同体有效地连接起来,具有了较稳定的族群结构、文化特征、思维方式以及心灵结构,为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形成和排列提供了基础。在这个共同体中,少数民族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理解来组织生产和生活,进而改变周围世界和环境,从而相对比较混沌的世界变成具有现实意义存在,所以,对于当今少数民族来讲,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共同的历史和政治规划,在人们的头脑当中和集体记忆当中建构起来的文化共同体”[21]。而在其中,文化扮演了重要纽带作用,而这种纽带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对历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基础上,从认同序列中文化结构中来寻求存在的理由,即“现代民族寻求其统一的根源时,并不是从领土观念中寻找,而是从特定的原则,如语言、种族、宗教等来界定民族的叙述结果之中来寻找”[22]。于是,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中的具有原生性的文化的作用就非常突出,其中少数民族的语言、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认同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如羌族中流行的祖先崇拜,他们通过专门的巫师来定期组织对祖先的祭奠。在这广告过程中,羌族“通过与过去这种所谓的联系,文化有助于民族的主张成为自然的、真正的、独特的”[23]。通过类似这些行为,少数民族既能把本民族文化进行有效传承,又能保持其民族成员的身份认同。对于后者而言,这个过程也离不开与他者的互动。如四川茂县等地河西五寨的羌族,他们处于汉文化包围当中,他们在与汉文化的互动中,来强化对自己民族身份的认知。为了保持文化和身份的独特性,他们通常以本民族语言表达来自觉实现这个过程。在调查当地羌族老人时,他们会谈到在去周边活动时,经常使用羌语来对付汉族人,特别提到 “我们的话丢不得”[24]。在此,少数民族语言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口头的表达,而是成为一种观念复制的工具,促使民族与情感和利益的结合,成为本民族自我认同的表述和象征。在这个过程中,“和其他的认同一样,民族性和族群性指的是一些社会关系而非个人特征,它们所依赖的是一些社会性地组织起来的范畴,而且包含着一些集体性权利和义务主张”[25]。也就是说,在文化结构成为民族共同体的有效支撑的同时,一些与此相关的权利意识也在逐渐生成。少数民族成员在身份互动过程中,在生成和享受这些权利的过程中,虽然国家认同仍然保持相对稳定,但使少数民族身份也得以凸显,并且这种趋势在当今社会转型中表现得愈来愈明显。(参见图4-3)

图表 4-3 西南少数民族对本民族和中华民族认同差异

资料来源:史慧颖:《中国西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民族认同心理与行为适应研究》,西南大学2007年博士论文

对于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层级结构而言,国家认同体现为族群成员将国家的选择视为情感性的终极价值,代表着一种心理的感情取向,一种归属感,更多体现为政治层面的。在实践层面上,国家认同固然表现为一项情感性的终极价值,但“也正如其他的道德和情感价值,出现实践条件对它加以干扰的时候,人会根据自身的条件、气质和目标,而采取不同的行动和策略”[26]。从总体上看,西南民族地区有较强的国家认同意识,根据近几年相关的调查发现,他们对党和国家的公共政策等有比较高的认可度。但是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现象,主要表现在跨境少数民族群体中,跨境少数民族是西南地区比较独特的现象,他们是由于历史原因而跨越国境形成的。(参见图表4-4)

图表4-4 西南地区主要跨境民族的人口分布规模

资料来源:温军:《民族与发展:新的现代化追赶战略》,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仅仅以云南地区以例,苗族和瑶族就是两个最典型的跨境民族。据不完全统计,该省内目前有苗族104万人,分布在87个市县。越南称苗族为赫蒙族,有41.1万人,主要分布在越南北方。老挝有苗族20万人,居住在其北部。苗族在缅甸有1万人,主要居住在萨尔温江上游两岸山区,以果敢地区最为集中。泰国有苗族7万人,80%的人口分布在清迈、清莱、达、黎、碧差汶等5个府。云南省境内有瑶族19万人,主要在红河、文山两个州的南部。越南有瑶族34万人,大都分布在西北部的高平、凉山、北太等省区,老挝则有瑶族2万人,主要住在中老、越老边界老挝一侧的地区 [27]。诸如此类的跨境民族并不在少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些跨境少数民族经常以赶集、走亲戚、打工、上学、参加传统仪式活动等活动进行多种跨国流动,并且日益交往频繁,在跨国族群成员的互动过程中,这样就使得包括族群认同、家族认同、宗教认同等多种亚认同类型可能纷纷涌现,加上这些跨境民族受到自然条件、资源分布、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等特殊因素的影响,“国家成员也可能在综合既定条件和各种关系的判断后,策略性地选择甚至改变他们的既有国家认同。”[28]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国家不能代表一种强有力的认同或者为认同建构提供有效的平台,那些由特殊类型构成认同就可能受到一定社会和政治势力影响,进而冲击了国家认同的建构和发展。

基于此,对于作为文化和政治共同体的民族来讲,它“在文化和政治的双重力量的整合下才变得强劲有力,既有统一性,又具有独特性”[29]。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少数民族的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呈现出复杂的关系,一方面文化认同是维持一个民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可以夯实国家认同中的传统价值,构成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国家认同的规范体系,另外一方面,在现代国家的背景下,国家通过制度和规范直接作用于现代化过程中民族共同体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生活观,让民族成员形成对国家的理解和认识,提供了政治合法性,以此调整各种社会资源配置,保证在国家建设中公共政策、社会动员以及合法性之间的协调一致,让少数民族的文化认同具有更加坚强的基础和现实保障。所以,在对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重构过程中,必须将民族成员的文化认同与整个国家建设结合在一起,通过政治和文化的力量结合来保证少数民族成员的文化权利,实现双重的结合。因为政治精英在寻求和建构国家认同的过程中,“未来国家并非是一个巨大社会文化实体,而只是一个历史文化的社会,这个社会占有特定的地域,并且通常替其他成员要求一种拥有共同权利和承担相同义务的特殊系统。”[30] 所以族群权利层面的文化认同意义就凸显出来,即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的问题,充分认识这一点可以为以上整合提供现实基础。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后形成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为公民权利的兴起提供了外部条件,这条道路所包含的依法治国、政治文明等要素都为公民的权利实现提供了基本保证,并从操作层面可以实现。对于西南少数民族来讲,这种可能和保证能成为一种现实,因为它不仅有制度和规范的保证,建立在尊重少数民族文化认同基础上的民族区域自治[31] 使少数民族的权利得以具体化。而且国家在对族群成员的权利保障过程中,共同体成员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发展结合在一起,“关心国家的每一项利益就像自己的利益一样。他们以国家的光荣而自豪,夸耀国家获得成就,相信自己对国家的成就有所贡献。”[32] 也就是说,国家对族群权利的保障为国家认同的有效建构提供坚实的基础,能够在对本民族文化认同基础上认同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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