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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分层的研究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分层研究是现代西方社会学界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此研究源于社会学家对社会差异现象的关注。有关分层的种种奠基性研究是从封建式的不平等体系到资本主义式的不平等体系的过渡。关于社会分层的定义,人们总是根据各自的界说予以说明,但是,至今我们仍难看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界说。此后,西方社会学家对社会分层的研究,大多继承了韦伯的社会分层标准。

社会分层研究是现代西方社会学界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此研究源于社会学家对社会差异现象的关注。有关分层的种种奠基性研究是从封建式的不平等体系到资本主义式的不平等体系的过渡。对于封建制下的分层,社会学上主要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来自韦伯,他把封建制下名目繁多的级别看作是 “等级”(estates)或“地位群体”(status groups)。其中主要有这么三种:贵族、农民和教士(神职人员)。个人出生伊始便继承了自己的等级成员资格,不能从某个等级换到另一个等级,也不能与其他等级的人通婚。与此相反,在马克思主义立场的解释中,贵族与农民都属于阶级,界定的依据是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分开他们的界限。

随着西方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开始确立了一些新兴的制度,这些制度给分化带来了两点后果:其一,技术劳动分工日益精致,既提高了盘剥工人劳力的效率,也增进了所有者监视工人的能力;其二,经济组织规模增长,使得经济权力日渐集中,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动的功能分工与社会分工都趋于精致。封建制下固定的地位秩序就此让位给了一套更为复杂,也更具活力的分层体系。

1.社会分层的早期界说

关于社会分层的定义,人们总是根据各自的界说予以说明,但是,至今我们仍难看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界说。虽然人们接受这样的说法,社会分层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把人们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社会集团或阶层化。但是,所依据的标准确是很难统一的,这是因为人们对社会分层的研究总是从各自的研究目的出发,予以阐释和界定社会中人们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形式与类型。

(1)三重标准说

最早提出社会分层理论的是德国社会学家韦伯,韦伯提出划分社会层次结构的三重标准,即财富 ——经济标准,威望 ——社会标准,权力 ——政治标准。韦伯认为,这三条标准既是互相联系的,又可以独立作为划分社会层次的标准。此后,西方社会学家对社会分层的研究,大多继承了韦伯的社会分层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人们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开始采用多种指标研究社会分层,而不固守于某一特定指标。社会学家更多地关注收入、财产、教育程度、权力、声望、职业、技术等;人类学家关注种族、族群、信仰、可教育性与接受教育的条件等指标。社会学家与人类学家承认,教育是社会分层的一个重要指标,因为无论是在社会分层的经济标准、社会标准还是政治标准中,教育程度都是不可或缺的指标之一。

(2)阶级体系说

马克思是从社会生产关系中提出了阶级体系的分层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日渐划分为两大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其中产权是确立阶级的首要基础。在马克思阶级体系说的影响下,许多西方社会学家提出了一些类似的观点和学说,诸如,①三个阶级理论,即把人分成上等阶级、中等阶级和下等阶级。②林德的两个阶级模式,如企业家阶级与工人阶级。企业家阶级由商业和工业管理者以及通常被称为专家的人组成,其他人则属于工人阶级。③米尔斯的阶级模式。他把工人分成白领和蓝领两个阶级。白领是指从事脑力劳动的技术熟练工人,其中包括管理者阶层。蓝领则是非熟练的体力劳动者。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出现了一个庞大的中间阶级,即所谓的管理者阶层。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阶级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出现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一体化趋势的观点。这种趋势与教育的普及有着极大的关系。

(3)多重标准说

世纪 4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 W.L.沃特等人依据多重标准曾提出 6个层次的划分方法。这实际上是把上、中、下三个阶级各分两层,即:上上层。由世世代代的富有者所组成,这些人既拥有大量的物质财富,又有上流社会特有的生活方式。下上层。他们虽然在财产上并不逊色于上上层,但他们还没有具备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上中层。他们是一些成功的企业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居住在环境优美的郊区,有自己舒适的住宅。下中层。主要包括一些小店员、神职人员等。上下层。他们的收入并不比上中层和下中层的人少,但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下下层。主要是指无固定收入者、失业者以及只能从事一些非熟练劳动的人。

(4)续谱排列说

根据人们在职业分工、工资收入与身份声望等方面的具体而细致的差别,把社会成员划分成连续排列的多个小层,即续谱。美国社会学家 T.帕森斯主张以职业作为社会分层的标准。他认为,在美国社会中最重要的分层标准是职业,财富与声望都依赖于职业。职业的等级是代表个人成就的,是社会对个人成就的一种认定与酬赏,这种酬赏分配制度就是社会分层的原因。我们国家的社会学者更多地采用职业续谱排列研究社会分层,目前,在中国内地公开发表的文献中所能查到的研究有 1982年对上海高中生的职业声望调查,1983年谢文先生在北京市城区做的调查,1985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洪彪在北京市区的调查,1990年蒋来文等对于北京、广州两城市职业声望的研究。特别是 1997年至1998年中国人民大学李强教授在北京地区专门进行的两次职业声望调查,得出了北京市居民职业声望的续谱排列,得分最高的依次是:科学家、大学教授、工程师、物理学家、医生、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法官等,得分最低的依次是:传达室人员、人力车夫、废品收购人员、包工头保姆、搬运工、进城做工的农民、单位保安人员、进城经商的农民、列车乘务员、汽车修理工、时装模特、种田农民等。李强教授对调查结果的分析中提出:“人们在评价职业声望时,首先考虑的是高知识、高技术、高教育因素,凡是与这些因素联系密切的职业,人们往往给打很高的分数。在这点上,各阶层的看法具有很强的一致性。”

2.社会分层的研究方法

从现有的文献来看,国外社会学者开展社会分层的研究主要采用三种方法:客观方法、主观方法、声望方法。

(1)客观方法

客观方法使用收入、学历、职业或者正式的权威地位等这样一些指标。这些指标的客观性在于它们是根据可观察的事实,而不是根据人们的想法或感觉。再者,这些指标也能更精确地加以测量,而且常被用于对大量人口所做的抽样调查和社区研究。

在某一特定的社会等级中处于同等水平的个人或家庭,组成一个社会阶层。这样,所有收入在一个确定范围之内的家庭,均属于同一收入阶层。所有受完确定年限的学校教育的人,则属于同一学历阶层。在确定学历阶层时,研究者可能按受教育时间长短来对个人分组,也可能按个人拿到的是何种毕业文凭来分组。现在的趋势是,职业阶层越来越与学历阶层相符应,受教育程度成为“好”、“坏”职业的分水岭。当然,受教育程度也就与收入密切联系起来,教育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在社会分层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2)主观方法

主观或自我评价方法企图找出个人把他们自己放在社会阶梯的哪一级,然后置身其中,说明自己是属于哪个社会阶级。研究者可以询问他们: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在所有的社区中是低于平均水平,恰在平均水平,还是高于平均水平?研究者还可以更精确地询问,他们将怎样按照经济地位、声望等来确定他们自己的等级。

人们把自己放在阶级体系中的哪一个位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自己的参考群体 ——他们可以与之比较的群体。

一个生活在工人和小商贩集中居住的地区的大学生,可能对自己评价相当高,因为他比周围的人受过更高的教育。然而,如果他把自己的学历与更高的专业人员相比,他所受的教育程度就低多了。他的客观教育程度标准并没有改变,但他考虑这个问题的方式变了。因此,自我评价研究常常试图识别被研究的个人之参考群体。

还有一种普遍使用的主观测定技术。是让人们说出自己所属的阶级,或把自己所属阶级从一张标有上层阶级、中产阶级、工人阶级或下层阶级的社会阶级名单中挑出来。当阶级标签为人口中的大部分所熟悉并且这些标签的意义有普遍约定的时候,这一技术是有效的。

(3)声望方法

由于声望是由人们对其他人的判断所构成,因此,它是通过观察社会的实际的相互作用,或者更为常见的是按一定尺度,通过询问一些人为另一些人所分定的等级来加以测量的。研究者可以到一个小城镇,选择一批长期生活于此的居民作为样本,让他们当鉴定人或评价者,并询问评价者如何按一种尺度将社区内的声望从最高到最低分成等级。此外,还可以询问这些评价者如何识别社区内不同的社会地位,并让他们说出每一级地位中的某些人。

假如符合下列条件,那么这种方法对测量声望来说就是合适的。这些条件是:评价者了解大多数被评价的人或声望;他们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尺度。

声望方法也能被用来决定群体内不同职业的种类和角色的相对声望,例如,在大学里,俱乐部和大学生联谊会通常能按一种得到承认的声望尺度来分出等级。还有一种与此相似的技术被用来识别能够左右学生事务的个人或群体,并且对他们分类。

使用这种方法的社会学家们认为,只有 “局内人 ”能了解一个特定社区中的实际社会阶级结构,因此在人们互相都认识了解的小社区中最适用,但用于社区之间的比较就不太奏效了。

3.社会分层的理论

社会之所以走向分层化,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内的商品和劳动服务的不公平分配。基本问题是教育机会的不均等 ——谁得到了高等教育和为什么谁能得到高等教育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如阶级、文化价值观、生产组织结构以及社会中不同个体和群体追求社会目标的方法等等。在探讨社会分层化问题中,社会科学家主要提出两大理论观点,即功能论和冲突论。

(1)功能论 (functionalism)

20世纪 4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 K.戴维斯和 W.穆尔在研究后提出了著名的“戴维斯穆尔 ”分层理论。该理论的基本观点认为,人们的社会地位高低取决于其在社会中所占据的位置。在各个不同的社会体制下,被其成员视为具有重要功能的位置之数量不等,而有能力承担具有重要功能的位置的人收入也多少不一。因此,一个社会位置的功能愈重要,能够承担那个位置的人员便愈少,而对那个位置的报酬也就愈高。这种学说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在众多的社会需求中,生存是最基本的需求;②生存需要是通过进行各种社会职业的角色来实现的;③这些职业对社会生存的价值不等;④某些重要职业需要长时间的培训和教育,它们的功能运转直接影响着社会生存;⑤为了生存,社会创造了各种形式的报酬刺激,促使某些人乐于接受重要职业所必须的培训和教育;⑥报酬的不平等分配导致了各种特殊形式的社会分层。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分层的形式是与社会价值、历史背景等因素分不开的;⑦通常,一个职业与社会生存的关系愈紧密,从事这一职业的人领取的报酬就愈高 ——因此他们在阶级结构中的地位也就愈高;⑧一个职业对社会生存的价值高低导致报酬的多寡,而报酬的多寡又取决于 “人才匮乏 ”的程度,对只有极少数人能够胜任的重要职业的报酬要高;反之,如果一种职业的人才并不匮乏,报酬就无需太高;⑨简而言之,社会分层是社会进化的一种途径,它保证了社会生存的机会;⑩因此,在复杂社会中,分层是不可避免的,它对社会的生存有着积极功能。

关于社会分层的功能理论者认为,任何复杂社会如果要把智力最发达、训练最有素的个人选拔出来承担最恰当的工作,从而为社会作出最大限度的贡献,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备的赏罚制度。功能论者提出这样的假定:如果你给教授和门卫付同样的报酬,将没有人会当教授了,因为一名教授需要数年的专门培养教育,并且承担相当大的责任。不可否认,社会分层化确实带来了分配的不公平,但是社会不公平换来的则是社会安定正常的实惠之物。

(2)冲突论 (conflict theory)

向戴维斯穆尔分层理论首先提出挑战的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M.图明。图明的工作揭示了社会分层的功能弊端,从而否定了戴维斯穆尔关于社会分层有益与必要的观点。

首先,图明认为社会分层严重限制了那些非特权阶层的机遇。阻碍了社会智力大规模的开发和作用。他指责说,如果一个聪明的孩子,仅仅由于贫穷退学,从而不能成才并为社会服务的话,这能说有益于社会吗?这样的一种分层究竟能给社会带来什么好处呢?

其次,图明指出,社会分层具有维持现状的功能,而这种功能甚至在现状阻碍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在这种功能的指导下,特权阶层可以将他们的观念强加于社会。用规范的形式使人们相信和承认既定社会不平等现象存在的合理性,而且无论从逻辑上或道义上都是无可非议的。图明断定,这种功能的后果只能是对社会进步的反动。

最后,图明认为,由于社会分层制度植根于不公平的报酬分配,所以它往往能够触发非特权阶层对特权阶层的对立、不满、怀疑和不信任情绪,最终则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动荡和骚乱。

持冲突论者认为,人类存在的目的是追求进步,而不是维持现状 (即功能论者的安定、有序 ),没有正常的冲突也就没有社会的进步,因此冲突和变化对人类社会是完全必要的,具有积极意义。

应该说,以戴维斯穆尔为代表的功能学派与以图明为代表的冲突学派在社会分层理论上的争论,其意义是深远的。首先,这场争论深化了人们对社会分层理论的认识。图明对戴维斯穆尔社会分层理论的逻辑结构所提出的一些卓有见解的质疑的确推动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思考,拓宽了人们的思路。其次,图明提醒人们注意,在进行社会分层理论分析时,不仅要重视分析社会分层的积极功能,而且同时也要考虑研究它的一些消极功能。最后,这次在社会分层理论上的否证与反否证,对于社会学学术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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