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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的绅士教育理论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洛克从“白板论”和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非常重视教育的作用,尤其重视教育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的作用。洛克认为绅士的教育应在家庭里进行,并以重金从严择师授业。因此,洛克极力主张应不惜重金聘请年长、能力与德行都好的人作为导师,对子弟施以个别教育,以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洛克十分重视体育,在他的绅士教育体系中体育被放在第一位。洛克认为父母对儿童的要求不能出于自己的好恶,而要合情合理。

第二节 洛克的绅士教育理论

约翰·洛克(1632—1704年)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和教育思想家。

他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父亲是清教徒,曾任乡村律师。洛克14岁以前,在家由父亲进行教育,长大后到英国著名的威斯敏斯特公学(1646—1652年)和牛津大学(1652—1658年)接受教育。1658年硕士毕业后又留校任教数年,他研究哲学、自然科学和医学,热衷于阅读笛卡儿、培根的哲学著作和牛顿的科学著作,这对形成他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体系有极大影响。1667年结识了当时的名医施丹汉,一道研究医学,并于1670年取得医学学士学位。1666年,洛克结识了一位资产阶级政治家莎夫茨伯利伯爵,担任伯爵的私人秘书和医生,还给伯爵的孙子当家庭教师多年。在复辟时期,洛克与莎夫茨伯利一起流亡荷兰,直到1689年“光荣革命”之后才重返英国。此后的洛克专门从事著述,并在政界和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后又在新政府中担任贸易和垦殖专员,1704年死于艾色科斯的奥茨。

洛克的主要著作都发表于1688年政变之后,如《政府论》(1689)、《论宽容异教的通讯》(1689)、《人类理解论》(1690)。洛克的教育代表作是《教育漫话》。此书原是他为友人爱德华·葛洛克的儿子的教育问题而写的许多书信。1693年正式出版,后多次再版,一时风行欧洲。在这本书里,他为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描绘了一幅培养绅士的教育蓝图。洛克在1697年写的关于《工作学校草案》和1706年出版的《关于理解力的指导》,也与教育问题有关。

一、教育的哲学和政治观

洛克的教育思想与其社会政治观点和哲学思想紧密相连,并以其哲学思想为理论依据。

在社会政治观上,洛克批判为封建专制辩护的“君权神授论”,主张“社会契约论”。他赞同并发展了霍布斯等人提出的自然权利观念,认为每个人拥有自己的财产是人的自然权利,人们为了确保自己的生命、自由和私有财产的安全和更好地解决相互间的纠纷,相互协议,结成契约。洛克强调,人们订立契约进入社会状态是为了保障天赋人权,如果订约的另一方即国家统治者违背契约,实行专制统治,侵犯人们的自然权利,人们就有权起来革命,推翻君主的统治。这些观点为资产阶级推翻封建统治,夺取政权提供了理论依据。然而洛克却鼓吹君主立宪制是社会契约所能产生的最好制度,并在他的“分权”学说中把立法权交给国会,把行政权和外交权交给君主,这反映了他的妥协性。

在哲学观上,洛克继承并发挥了培根和霍布斯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全面系统地批驳了天赋观念论,主张知识来源于人的感觉经验,并提出著名的“白板论”。他指出,人之初生,心灵就如“一张白纸,上面没有任何记号,没有任何观念”。又指出人的知识或观念“是从经验得来的”。他断定“凡是在理性中的,都已先存在于感觉中”。但是洛克在承认知识来源于感觉的同时,却又认为知识还有另外一个来源——心理活动。这就等于承认人脑中存在某种可以作为认识源泉的东西,与其“白板论”、“感觉论”相悖逆,因此就陷入了“二元经验论”,表现了洛克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

二、教育目的和作用

洛克从“白板论”和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非常重视教育的作用,尤其重视教育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的作用。他在《教育漫话》中指出:“我们日常所见的人中,他们之所以或好或坏,或有用或无用,十分之九都是他们的教育所决定的。人类之所以千差万别,便是由于教育之故。”[17]洛克对于教育作用的高度评价打击了封建贵族鼓吹的遗传决定论,为资产阶级要求政治平等、教育民主提供了理论根据。

事实上,洛克真正关心的只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教育。他所说的绅士教育也是指已经夺取政权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子弟的教育。在他看来,绅士教育的目的就是把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子弟培养成“高贵的人”:有强健的体魄,有高雅的风度、举止,能在上流社会周旋,又有新兴资产阶级的智慧和才干,能成为新兴资产阶级的“事业家”与“国家要人”。这一目的反映了当时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对教育的新要求,适应了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的需要。

洛克认为绅士的教育应在家庭里进行,并以重金从严择师授业。这是因为,第一,当时英国的文法学校是古典主义的,所学知识空疏无用;第二,学校里的学生良莠不齐,成分复杂,小绅士与之交流,易受污染性格变坏;第三,学生人数太多,教师难以进行个别的细致考察。因此,洛克极力主张应不惜重金聘请年长、能力与德行都好的人作为导师,对子弟施以个别教育,以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

为达到培养绅士的目的,洛克指出必须对儿童进行身体、道德、智力等多方面的训练,即体育、德育和智育。

洛克十分重视体育,在他的绅士教育体系中体育被放在第一位。他说:“健康之精神寓于健康之身体。”[18]他把身体的养育作为全部教育的前提,视为满足个人幸福,获得事业成功的重要条件。他根据自己掌握的丰富医学知识制定了锻炼小绅士的体育保健制度,提出了许多至今仍然可贵的建议。他的体育论可以集中为一句话:要忍耐劳苦,不要娇生惯养。洛克重视人的健康与幸福,这与中世纪天主教会鼓吹的“身体是灵魂的监狱”等禁欲主义思想是相反的,体现了洛克的现实主义和人道主义。他极力反对“娇生惯养”和“席丰履厚,优游岁月”,其矛头直指封建贵族的糜烂生活,也针对当时上流社会教育中存在的弊端,表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勤俭精神。

在精神教育方面,洛克首先十分重视德行和礼仪的教育。在他看来,德行是一个绅士必须具备的最重要的品质。他把服从理性,自我克制作为德行教育的基础。洛克还十分重视礼仪的培养。他要求在未来绅士身上,培养出坚强的意志和性格,善于克制自己的欲望,服从理性的命令,养成遵守道德法律的习惯等品质。因此,对儿童决不能溺爱和放纵,而要早加管教,严加管束,但要宽严适度;子女既要绝对服从父母的意愿,但父母对儿童的合理愿望也应当给予满足,教育的方法要奖惩得宜,培养羞耻心和荣誉感,要坚持说理,提出儿童遵循的规划,并注意示范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为了贯彻以理智克制欲望的德育基本原则,培养良好的德行与礼仪,洛克在方法上提出了许多建议:第一,要及早管教。洛克主张坚持早期教育,对儿童加以管教,使儿童从小遵守约束,在长大后可以服从理智;第二,要合情合理。洛克认为父母对儿童的要求不能出于自己的好恶,而要合情合理。因此,只要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就应当做好,且要努力坚持,而不能因为儿童的哭泣恳求和反复纠缠而有所松弛,以此培养儿童习惯于其所应得而不存贪念;第三,要宽严得当。洛克主张宽严要适时,还要相互结合,对年少无知的儿童要严加管束,待其长大后则应渐渐放松管束;第四,要勤于练习。洛克指出,勤于练习是培养服从理智、自我克制能力的有效方法。他认为通过反复的练习,便会习惯于遵守道德的训诫。因此,最重要的是不在多记,而在多做;第五,要选择榜样。洛克认为儿童的举止大半是从模仿得来的。因此,环境和长辈的影响作用不可忽视。如前所述,他主张家庭教育,而且师长都应在德行方面以身作则,不能违背自己的教训;第六,要奖惩合适。洛克主张“善有奖,恶有罚”。奖励应当注重培养荣誉感,而不是满足儿童的需要,惩罚要合理,促使儿童不断上进,做好应当做的事情。他还认为鞭挞“是教育上最不适用的一种方法”[19],只会使儿童转向虚伪,养成奴性。

洛克把智育列为精神教育的第二位。他认为智慧是“使得一个人能干并有远见,能很好地处理他的事务,并对事务专心致志”[20]。他指出,智慧与狡猾不同。智慧使人易于达到事业的目的,狡猾则使人终必吃亏。

洛克把学问放在最后,对德行、礼仪、智慧而言,学问“只能作为辅助更重要的品质之用”[21]。基于这种认识,洛克认为知识教育的目的不只在于传授科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发展理解能力、思维能力,为进一步学习打下基础。因此,他强调教师的工作在于使学生理解知识的重要并懂得如何求知以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

在学习科目方面,洛克首先特别重视数学的学习,认为凡是有时间有机会受教育的人,都应学习数学。洛克在《关于理解的指导》一书中指出:“研究数学一定会使人心获得推理的方法。”其次,他还注重对培养绅士品格和日常生活有实际用处的知识。为此,他列举了广泛的学习科目,包括阅读、写字、图画、速记、法文、拉丁文、作文、年代学、历史学、伦理学、地理、算术、天文、几何、法律、修辞学、逻辑学、自然哲学、希腊文、舞蹈、音乐、击剑、骑马、手工业、园艺、商业算学以及旅行等。再次,他还提出作为绅士还应学会一技之长,比如应学习木工、农艺、园艺以及薰香、油饰、雕刻等技艺。他认为学习这些劳动的主要目的不在于获得劳动技能,而在于促进健康,得到消遣娱乐

在教学方法方面,洛克提出了许多好建议:要引起学习兴趣,激发求知欲;鼓励好奇心;要培养注意力;要从易到难、从简到繁,坚持循序渐进等等。

洛克的教育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在整个18世纪,洛克的教育思想作为权威理论而被引用,对西欧特别是18世纪法国教育思想产生了很大影响。他在体育和德育上的学说后启卢梭、裴斯塔洛奇、赫尔巴特等人。他明确提出的提高和训练人的思维能力的主张在当时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成为欧洲近代教学法思想发展的一个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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