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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入学与身体解放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近代中国,动员女子入学一直是从19世纪90年代以来一批先进分子极力鼓吹的目标。无论是为了培养贤妻良母,还是为了女性独立,其基本前提都需要女性从传统习俗加诸身上的生理束缚中解脱出来,因此女子入学从一开始就与女性的身体解放密不可分。女子入学与身体解放,与当地一批优秀女性的努力分不开。光复后返回杭州,积极从事妇女解放运动,办理慈善事业[22]59。女性的身体解放,不仅体现在放足上,也体现在服饰的简化和便捷上。

6.2.1 女子入学与身体解放

在近代中国,动员女子入学一直是从19世纪90年代以来一批先进分子极力鼓吹的目标。无论是为了培养贤妻良母,还是为了女性独立,其基本前提都需要女性从传统习俗加诸身上的生理束缚中解脱出来,因此女子入学从一开始就与女性的身体解放密不可分。

浙西南山区的现代女子教育,首先是在清末民初一批具有革新思想的留学生、会党领袖等地方精英倡议下办起来的。光绪三十年(1904)云和县的魏兰在县城古官巷桥头创办了“云和益智女校”,由留日学生诸葛鸿,先进妇女颜梅珍、黄彩姬(张伟文之母。张伟文曾随魏兰赴日留学,并长期担任其助手)先后担任校长,为云和当地培养进步女性[6]331。此后,受魏兰影响而留日的刘鉴波回国后,也在云和县赤石镇创办了“明德女子学校”[21]170。光绪三十二年(1906),缙云同盟会员、留日学生李平在缙云县城东门创办了“坤范女校”,由其母主持日常校务,学堂主旨是宣传革命,提倡放足。当时城内开通女性如胡凤云、李静婉、梅莺儿等均来就学[22]55-56。同年,松阳县界首村的留日学生刘德怀,在村中自家宅院里办起了“私立震东女子两等小学堂”,招收了16名刘姓宗族的女子(年幼女童以及刘姓子弟的妻子或未婚妻),入学者一律不得缠足,已缠者放足。几年下来风气大开,光绪三十四年(1909)来校视察的省督学范晋赞誉“此堂……凡缠足者不许入学。自开办至今首尾甫及三载,不图佳溪全村已鲜缠足之幼女,转移习俗煞费苦心”[13]43-48。光绪三十三年(1907),缙云县的龙华会首领、革命志士吕逢樵,也在秋瑾、魏兰等人的影响下在家乡壶镇创办了“育英女校”,吕自任校长,由其妻胡烈卿负责校务。学校设有国文、史地、唱歌、体操等科目,任教者多为地方名流。他们义务从教,并将学生组织起来种蚕养桑,自筹办学经费。在秋瑾的支持下,女校从一开始的只有3名大胆女子入学到后来发展为100多人规模。女校还组织了“十大放脚会”,穿上“操衣”(早期的运动服)上街头操练,并宣传放脚剪辫[6]354。一个山区小镇竟然在清朝末年就出现了短发大脚的女子“公然”上街出头露面,这对于当地民众来说着实是一种震撼。到了民国时期,各县女子学校数量日渐增多,女子受教育的机会逐渐扩大,裹脚的陋习也在逐渐减少。

女子入学与身体解放,与当地一批优秀女性的努力分不开。比如缙云县雅宅村的陈雅娟(1865—1905),生于乡村没有机会读书,但有勇气抗拒缠足,成为远近闻名的大脚姑娘。成年后不但将两个儿子培养成才[1],而且在1901年时在家中创办“懿德女子书院”,聘请教师免费教20余名女性读书识字。她还多次召集妇女聚谈,邀请当地有文化、思想进步的妇女参加,呼吁妇女读书识字,反对各种陋习,由此成为早期争取女权的先驱人物[23]5-7。遂昌县蕉川村的周旭(1885—1961)是程景曾(1874—1911,遂昌县项村人,廪生)之妻。光绪三十一年(1905),程景曾考取浙江省官费留日学生,成为当年“百名师范生”中的一员。周旭随夫赴日留学,途经上海时加入“天足会”,成为遂昌县首先放足的妇女。抵达日本后,她先补习日语一学期,然后考入东京女子刺绣专修学校肄业。宣统元年(1909)与夫学成归国,受聘为处州第一女学堂教师[24]25-26。缙云县的丁志谦(1889—1965),系革命党人丁镕之女,从小受父亲革命思想熏陶,反对缠足,提倡女子入学,当地人尊称其为“大脚奶奶”。1911年丁志谦在杭州女校读书时,投笔从戎参加了北伐女子敢死队,参与光复南京战役。光复后返回杭州,积极从事妇女解放运动,办理慈善事业[22]59。丽水的何巧秋(1892—1974),先被其父何子华(即与魏兰一起创办利用织布公司的开明绅商)送入私塾学习,后考入旧处属县立女子师范学校(由处州第一女学堂改设而来),毕业后成绩优异而留校任教,直至1925年担任校长。作为一名早期的职业女性,何巧秋需要有足够的勇气面对社会压力,并且在这种压力下从事妇女解放工作。比如,在值第一次大革命时期,为了让学校女生带头剪发和登台演讲,她在校内部分教师反对的情况下挨家挨户去说服家长。除了校内工作,她还在校外号召妇女剪发、放脚、抵制日货等,并联系妇女组成妇女协会,聘请律师义务为受欺凌虐待的妇女写状子向法院申述,曾为好几名童养媳争取到婚姻自由[14]231-232

女性的身体解放,不仅体现在放足上,也体现在服饰的简化和便捷上。清代满族妇女的典型着装是上梳两把头、身着宽大旗袍、足登花盆底鞋;汉族妇女的典型着装则为平头圆髻、上穿滚边袄衫、下着长裙、脚穿弓鞋。两种装束分别代表了中国历史上服装式样最基本的衣裳连属制(深衣制)和上衣下裳制这两种形制。清末以来,随着政治氛围的变化和中外交往的深入,在追新求异的潮流中女性的服饰有了明显的变化,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女学生装的出现。一些新式学堂的女学生身着无任何镶饰的窄袖袄、长裤,脑后垂辫,还有人戴鸭舌帽或有檐的分瓣帽,给女性着装带来了一股清新空气。一些女学堂往往还要求学生统一置办“操衣”(上体操课所穿的运动服),平时及参加集会统一着装[25]25-30。民国初年浙西南一首歌谣中就唱到:“三月牡丹花为王,妇女时装进学堂,三从四德要反对,恋爱自由开篇章。”(全文详见5.2.1)这里提到的“妇女时装”应该就是指女学生装。辛亥革命后,受留日学生的影响,上衣下裙一度成为最流行的服装。一般这样的穿着以修长的高领衫袄配黑色素长裙,弃首饰不戴,又称“文明新装”[25]12-14。1922年缙云县立女子小学开办时,吕尚芝被委任为校长,她的服饰是“上穿大口袖衫,下系裙子”,是一个穿着“文明新装”的现代新女性。不过,这种服饰也让她在创业之初承受着压力,她回忆道:“我们女子学校要学生剪发、放脚。人们指斥我们男不像男、女不像女。我身上,上穿大口袖衫,下系裙子,更受到一些封建遗老的谩骂”[27]138。这段史料里透露的另一个女性服饰变化特点就是剪发。

传统女性的长发和繁复的头饰与现代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是不匹配的,尤其在抗战期间女性也投身到各种社会活动,这种不匹配就尤其明显了。1939年4月下旬,云和县民众教育馆发动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妇女剪发运动。在舆论宣传上,他们将妇女剪发提高到了“政治高度”。他们指出,“常见城乡妇女涂脂抹粉、画眉点唇、油头椎髻,竞尚繁华、嵌玉镶金、满头珠翠。而整饰一头往往浪费时间至一两点钟者,且钗环叮当,作事诸多不便。际兹全面抗战期间,对此靡财费事之无谓装饰,是不得不废除者也。故妇女剪发运动,实为吾人当前急务之一”。在这个政治定位上,他们又从卫生的角度劝解妇女剪发,“发为人身附属物之一,如指甲然,过长必剪去。否则非特作事感到不便,抑亦不合于卫生”。他们认为,剪发的好处主要有“一则便于梳洗,二则便于做事,三则可以省去每天装饰之时间而帮助家庭工作。既可省去钗钏之金钱,复能增加战时之生产,其利益孰莫大焉。”在实际的推行中,学校是发起者的重点关注对象,他们争取到小学教师的协助,由老师先说服自己的妻子女儿带头剪去发髻和辫子,然后在校内动员女生剪发。在此基础上,又在学校的示范和协助下,经过乡村建设指导员的宣传、县政府的行政干预,“城乡的青年妇女学生有三分之一的人自动剪去了长发”[21]93-95

入学女子的放足、剪发、着学生装,是对传统习俗加诸女性身上的重重束缚的反抗。虽然在推行过程中遭遇到阻力,但女性身体解放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从浙西南各县地方史志的记载来看,从清末到民国女性身体解放的趋势逐渐从校内扩展到校外,对社会风俗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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