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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前期的科学教育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里,主要论述国民政府前期的科学教育概况,国民政府后期的科学教育概况纳入抗日战争时期中进行论述。由第五节所提及的国民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教育政策可知,南京国民政府为了推行自身的政治主张,以巩固政权,在教育上加紧制定新的方针、政策。以上制定的教学目标,充分渗入科学教育中。

第六节 国民政府前期的科学教育

1940年,吴有训在总结我国办大学的教训时曾说:“国内提倡科学,曰有40余年的历史,我们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可称为妄读时期……第二可称为空读时期,这一时期有些欧美留学生返国,对科学已有相当门径,但对科学的本身,仍少彻底的认识……教者只是糊涂地教,学者只是糊涂地听,均在似懂非懂的微妙境地。这种高调的课程,对具有谈玄传统习尚的中国人,非常适合口味,结果学生对于实验常识,一无训练,惟日谈自由研究,实不知研究为何事,以科学空读便算了结……这种风气把科学的实验性完全忽略。第三可称为实在工作时期,这时期包括抗战前10年至15年的时间,国内才真有了科学……”(51)这第三时期就包括了国民政府时期。在“国内才真有了科学”这一时期,我国科学教育有了很大发展。

1927—1937年的10年里,战火纷飞,政府提出了三民主义的教育宗旨,并重新制定了教育政策,颁布了各项教育法令、法规等。在科学与教育界有志之士的推动下,我国普通中小学科学教育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了新探索。对于这一时期,可以以1937年抗日战争的爆发为界,将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探讨:1927—1937年,1937—1949年。在这里,主要论述国民政府前期(1927—1937年)的科学教育概况,国民政府后期(1937—1949年)的科学教育概况纳入抗日战争时期中进行论述。

一、科学教育目标

由第五节所提及的国民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教育政策可知,南京国民政府为了推行自身的政治主张,以巩固政权,在教育上加紧制定新的方针、政策。1927年8月,教育行政委员会在《学校实行党化教育办法草案》中指出:“要把学校的课程重新改组,使与党义不违背又与教育学和科学相符合,并能发扬党义和实施党的政策”(52)。因此,这一阶段学校教育的目的强调的是党义教育和三民主义。

在党义教育的指导思想下,小学课程标准总纲规定了小学教育的总目标:“小学应根据三民主义,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发展儿童身心,培养国民道德基础及生活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养成知理知义爱国爱群的国民。”(53)其中明确指出要“增进儿童生活的知能”和“启发儿童科学的思想”。正是在这样的总目标下,《小学自然课程暂行标准》中开宗明义地规定,小学自然的教学目标为:①启发进求理解自然的基本知识,并养成对于科学的研究态度和试验精神;②增进利用自然以解决物质和精神生活问题的智能;③培养欣赏自然,爱护自然的兴趣和理想(54)

这份关于小学自然科的教学目标,与后来颁布的正式的课程标准大致相似。而中学教育的总目标为:“确定青年三民主义之信仰,并切实陶冶其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国民道德,注意青年个性及其身心发育状态,而予适当的指导及训练,对于青年应予以职业指导,并养成其从事职业所必具之知能。”

1932年12月,国民政府公布的《中学法》中规定中学教育的目标为:“继续小学之基础训练,以发展青年身心,培养健全国民,并为研究高校学术及从事各种职业之预备。”具体的要求则在1933年3月公布的《中学规程》中公布:①锻炼强健体格;②陶冶公民道德;③培育民族文化;④充实生活知能;⑤培植科学基础;⑥养成劳动习惯;⑦启发艺术兴趣。(55)

1932年,《小学课程标准总纲》规定:“小学应根据三民主义,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发展儿童身心,培养国民道德基础及生活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养成知礼、知义、爱国、爱群的国民。①培养儿童健康的体格;②陶冶儿童良好的品性;③发展儿童审美的兴趣;④增进儿童生活的知能;⑤训练儿童劳动的习惯;⑥启发儿童科学的思想;⑦培养儿童互相团结的精神;⑧养成儿童爱国爱群的观念。”(56)

1935年教育部公布的《中学规程》则更具体指出中学要“充实生活知能”和“培植科学基础”。1936年《小学课程标准总纲》规定:“以发展儿童身心,并培养儿童民族意识,国民道德基础及生活所必须的基本知识技能为主旨。”

(1)关于发展儿童身心的:①培育健康的体格与健全的精神。

(2)关于培养儿童民族意识的:①养成爱护国家复兴民族的意志与信念;②培养爱护人群利益大众的情绪。

(3)关于培养国民道德基础的:①培育公德及私德;②启发民权思想;③发展审美及善用休闲的兴趣和能力。

(4)关于培养生活所必须的基本知识技能的:①增进运用书数及科学的基本知能;②训练劳动生产及有关职业的基本知能。

以上制定的教学目标,充分渗入科学教育中。1929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学暂行课程标准》。自然科的暂行课程标准分为混合的(自然)和分科的(植物、动物和理化)两种,由各校自行选择。主要所包括的课程标准有:《初级中学自然科暂行课程标准》(混合的)、《初级中学理化暂行课程标准》(分科的)、《初级中学植物学暂行课程标准》(分科的)、《初级中学动物学暂行课程标准》(分科的)和《初级中学生理卫生暂行课程标准》。高中则主要颁布了分科的《高级中学普通科物理暂行课程标准》、《高级中学普通科化学暂行课程标准》和《高级中学普通科生物学暂行课程标准》。

1932年颁布的中学各科正式课程标准中,初中将物理和化学分开,包括《初级中学物理课程标准》、《初级中学化学课程标准》和《初级中学卫生课程标准》。高中将原来的学分制改为学时制,取消了混合制的自然科课程,高级中学增设了卫生课程,包括《高级中学物理课程标准》、《高级中学化学课程标准》、《高级中学卫生课程标准》和《高级中学生物学课程标准》。

虽然1936年颁布了修正课程标准,在先前基础上取消了高级中学卫生课程标准,但总的来说,这一时期颁布的自然各科课程标准的制定大多从自然知识掌握、自然技能的日常运用、自然科学思维方式的培养三方面着手。

下面以科学各科为例,探寻1929年以及1933年国民政府制定的教学目标。

1929年,国民政府颁行的《初级中学课程暂行标准》和《高级中学普通科暂行课程标准》规定,初中算学教学目标为:①助长学生日常生活中算学的知识和经验;②使学生能了解并应用数量的概念及其关系,以发展正确的思想和分析的能力,并养成敏速的计算能力;③引起学生研究自然环境中关于数量问题的兴趣。

高中普通科算学教学目标为:①继续供给现今社会生活中普通科学必需的算学知识,完成初级的算学教育;②充分介绍形数的基本观念、普通原理和一般的论证,确定普通算学教育基础;③切实灌输说理的方式,增进推证的能力,养成准确的思想和严密的习惯,完成人生普通教育;④引起学者对于自然界及社会现象都有数量的认识和考究,并能依据数量关系,推求事物当然的结果。

暂行标准颁布后经过修正,于1933年11月公布实施,定名为“正式课程标准”。在正式的课程标准中,初中算学教学目标:①使学生能分别了解形象与数量之性质与关系,并知道运算之理由与法则;②训练学生关于计算及作图之技能,养成计算纯熟准确、作图美洁精密之习惯;③供给学生日常生活中算学之知识及研究自然环境中数量问题之工具;④使学生能明了算学之功用,并欣赏其立法之精、应用之博,以启发向上搜讨之志趣;⑤据“训练在相当情形能转移”之原则,以培养学生良好之心理习惯与态度,如富有研究事理之精力与分析之能力,思想正确,见解透彻,注意力能集中持久不懈,有良好的条理明洁之习惯。

高中算学教学目标则在暂行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两项,其中一项与算学教学目标的最后一条相同,另一项为“算理之深入与其应用之广阔,务使成平行之发展,俾学生愈能认识算理本身之价值,与其效力之宏大,油然而生不断努力之趋向”。

二、科学教学内容

这一时期初等及中等教育的科学教学内容如下。

1.初等教育

这一时期的课程标准对小学科学科的教学内容都有明确的规定,通观这些课程标准,关于小学自然科的教学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自然现象、生活需要和卫生知识。自然现象主要包括了儿童日常生活所接触的气候、天象、生物等特性,程度逐年提高。例如,小学一二年级的自然教学内容包括“秋冬春夏四时的景物”,在三四年级则深入到“四时物候”,到五六年级则要求“四时变化的因果的研究”。生活需要就是与儿童有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内容。卫生知识则包括卫生习惯和生理知识,以及疾病、防疫、救急等知识。

总体而言,这一时期小学科学教学内容,在公布前经过了比较成熟的思考,期间又在小学中经过了普遍的试验,是比较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虽然随着对儿童心理研究的深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但依然无法否定这一期间制定的科学教学内容对后来我国科学教育的指导意义。

2.中等教育

从《初级中学课程暂行标准》和《高级中学普通科暂行课程标准》,到1932年正式的高、初中课程标准,再到1936年颁行的修订课程标准。中学的科学教学内容没有太大的变化,以高级中学物理科为例,比较1932年的正式课程标准与1936年修正课程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中学物理科教学内容的异同(如表13-16所示)。(57)

表13-16 1932年与1936年高级中学物理学课程标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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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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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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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学教学方法

这一时期,我国中小学多采用的教学方法是“设计教学法”,使得“教学和实际生活发生了关系,而学生的作业,也渐渐成为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了”。特别是1927年,中华教育改进社邀请了设计教学法的中心人物基尔帕特里克访华,先后在上海、北京等地介绍设计教学法,这更进一步促进了设计教学法在我国的传播。

1.初等教育

当时,在国内对于教学方法也有较多的研究,出版了一系列著作,如《复兴算术教学法》、王俊声的《小学各科教学法》、宋文藻编著的《小学珠算教材和教法》以及俞子夷编著的《小学算术教学法》等。对于小学算术科的教学法研究较多,1929年教育部颁布的《暂行课程标准》中也对小学算术的教学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新的方法原理,应从实在的需要出发,先使儿童明白方法的功用。用归纳法一步一步进行,切忌用演绎法推求”。“解决问题的计算法,不必多用论理的分析,而需诉诸儿童的经验和常识。”

这一时期我国的教学方法受赫尔巴特的“五段教学法”影响颇深,以小学算术教学为例。小学算术教学常见的课型有新授课、练习课、复习课等,新授课的一般结构分为复习、新授、练习(低年级为故事或游戏)、练习订正、补充(或温习)五个阶段,练习课一般分为基本训练、练习、练后证验讲评、补充四个阶段。而复习课一般分为基本训练、讨论、整理练习、补充四个阶段。

对于自然科教学而言,因为这一阶段的小学课程的设置更加符合儿童的学习心理,在自然科的教学方法上面更强调“联络教学”的方法,更加突出儿童经验的重要性,初中单元设计。在实际教学中,小学自然科的教学方法倾向于“问题教学法”、“单元组织法”,强调以问题为中心。如以下是一所实验小学三年级第一学期常识科教学中关于自然方面所设计的问题:(58)

(1)怎样布置我们的校园使得美丽?

(2)怎样种菜?

(3)怎样种蚕豆?

(4)燕子到秋天为什么不见了?

(5)烟酒为什么吃不得?

(6)棉布是哪里来的?

(7)稻为什么要在三四月种起?

(8)我们穿的衣裳,热天大抵是白色的,冬天大抵是黑色的,这是什么道理?

(9)不倒翁为什么不会倒的?

(10)万花筒怎样会有各种花纹的?

(11)寒暑表怎样可以看温凉的?

(12)定风针有什么用?

(13)阴雨天看不到太阳,是什么道理?

(14)我们紧闭了嘴,掩塞了鼻管,为什么觉得不好过?

2.中等教育

这时期对中学非自然学科的教学方法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如高级中学物理课程标准在第四部分实施方法概要中规定教法九大要点。(59)

(1)各部分教材应以初中物理学课程内容为起点,逐渐授以物理学上所用之初步方法,使学生对于物理的现象得进一步之了解。

(2)讲解之时,务必多做简单实验表演,以佐学生了解各原理之意义。

(3)务使学生透彻了解各原理及定义之意义,不宜令其徒事背诵字句。

(4)宜特别注意物理学上之应用,不必高谈理论与学说。

(5)宜由教员领导学生前往参观与应用物理有关之场所。

(6)须由教员多拟或选简单实用问题为习题,使学生知如何应用各原理以解答之。计算之习题应督促学生每周按规定时间交入,并能详细改正后发还。

(7)应鼓励学生质疑。凡遇学生发问时,应由教员另设较易解决之问题,以逐步引到自行解答其疑难之途径。

(8)如遇学生人数超过20人之时,问题讨论应分为若干组,每组人数至多以20人为限。分组之时,须由才能相当之学生(例如由其初中物理成绩及初中高中算术成绩制定之)分在同组。

(9)应多多举行笔试。试题以属于计算及解释者为宜。背诵定义及定律一类之题目,皆应避免。

由以上可知,“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依然深深影响着科学教育,科学教育只注重做题,而“不必高谈理论与学说”,纯粹培养学生解题的能力。虽然中学科学教学法也力求实验教学、日常练习与考试相结合,但由于长期受到国内教育思想的束缚,在分析问题和灵活应用知识、动手分析等方面还是落后的,而且限于条件,所提出的要求也难以达成。

国联教育考察团对于当时中国中等理科教育就进行了如下的批评:“许多中学对于科学课程,亦似未有良好计划,在高中普通科,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所占之时间仅及全数七分之一。但其招人批评,倘不在此种科学之列入课程表之次要地位,而在此种科学之教学方法。此处缺点,亦即讲授时间太多观察及实验之时间太少也。在设备上固有许多真实之难处,惟有时吾人亦觉言过其实。除专门职业学校外,一般学校并不需要——亦不应有——费用甚大之设备,所需要之多种设备,可在教师指导之下,由学生自行制造且以自行制造为宜,因在制造时,学生即可认识科学亦与他种学问相同。最根本之不同处,不在贵重之仪器,而在应用精细或简单仪器者所具之头脑。”(60)

中学自然学科教学往往只停留在讲述书本知识而不做实验,培养学生的解题能力等。针对这样的情况,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成立后,注重改进教学方法,提倡集体备课,每年举行中学各科暑假讲习讨论会,以期能提高中学科学教学方法,但也难以有大的突破。

四、科学教育保障措施

科学教育要顺利进行,其必要的保障条件是不可缺的,主要指以下几方面。

1.科学教材

托马斯・库恩在论证“科学革命的结构”时,他认为科学革命就是“旧范式全部或部分地为一个与其完全不能并立的崭新范式所取代”。同时还指出,认可一门科学中第一个范式兴起的附带现象,就是对于教科书的依赖。(61)“只有教科书的不断正规化和稳定,中小学科学教育才会有实质性的突破,而这种正规化和稳定的过程,正是教科书的制度化过程。”(62)而这一时期,南京国民政府为了对教科书实现规范和统一,通过教育部制定和颁行了一系列有关法令,严格规范和统一全国学校的课程,颁发统一教材。这应该说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科学教育的发展。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为贯彻党化教育,规定从速审查和编写教科书,以求与“党义”相吻合,并通过了《组织教科书审查会章程》。1932年,又设立了国立编译馆,会同教育部普通教育司代表政府办理中小学教科书的编纂审定事宜,拟定1933—1935年分三期完成编纂发行。1933年4月,国民政府还公布了《国立编译馆组织条例》和《办事细则》,详细规定了工作内容和教科书审定程序,重申学校教科书编纂的国定制和审定制,明确了教科书的初审、复审、终审的三审制,以及初审、复审发生争议时的特审制。在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教育部还先后成立中小学教科书编审委员会、教科图书编辑委员会和大学用书编辑委员会,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审查、甄选。应该说,国民政府对统一教科书所实行的一系列政策,对于我国科学教育的发展还是有一定的推定作用,其不足就在教科书中过多地渗入“党义”思想,将更多的政治意味融入科学教育中。

通过国民政府编纂教科书的这一系列政策,这一时期影响较广的小学自然教科书主要有:韦息予、孙伯才编的《小学自然课本》(上海中华书局,1933年版,共4册),以及杨卿鸿等编的《新中华自然课本》(上海中华书局,1930年版,共4册)。中学自然教科书主要有:夏佩白编的《高中普通物理学》(大东书局出版社,1931年)。这套教科书的编排,对我国后来出版的物理教材的影响非常大,整套教材内容充实,自成体系,在绪论之后,依照物性、力、声、热、电、光的次序排列,此后我国陆续出版的物理教科书也大多采用这个排列体系。

虽然我国开始有自编的科学教科书,但当时我国学校大多还是喜用外文教材。1931年,蔡元培曾痛心地指出,高级中学特别是大学喜用外文教材,所举证明学理的实例也大多取材于国外,这些教材的运用使得中国学生难以适应,而且“将来出而应世,也不能充分应用”。

1933年,任鸿隽完成的中华教育文化基金社资助课题《一个关于理科教科书的调查》就显示,高级中学使用英文教科书,算学教科书占教科书总数的80%,物理占70%,化学占63%,生物占21%,总的英文理科教科书占到总教科书的67%。这样的比例是相当惊人的,更有甚者,大学一年级物理、化学、生物、算学等几乎完全采用外国教材。因此,最后任鸿隽总结说:“我们这十几年来,尽管大吹大擂地提倡科学,而学校里面这一点最小限度的科学教育工具,还不曾有相当的努力”,而这样的结果导致,“不特阻碍学生之学习科学,而且妨害其充实国语之机会”。

科学教科书还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难度过高,其中有人这样评论:“高中科学教科书,采用大学课本者竟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侥幸求进,功利心切,如学生有基本原理尚未明了,即习专门应用课程者。其做实验也,大都莫名所以,漫不经心,一若敷衍公事,草草塞事而已。甚至有实际未做,而报告已写成。标本未看,而图表已画出。教学之情形如此,实与科学精神之养成背道而驰。”

总而言之,这一时期我国中小学科学教科书的使用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国民政府规定审查和编写教科书,以求教科书的规范、稳定等,对我国科学教材制度化还是有积极影响的。同时教科书编审制度的建立,对于全国教科书的编写、出版都起到了规范作用。再加上这一时期出版的为数不少的科学教科书,对后来我国教科书的编纂也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科学教师

早在推士(George Ransom Twiss)来华之时(后面有专门章节论述),他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国科学教师师资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虽然很大的外部原因是当时教育经费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与我国科学教师所受的传统教育还是密不可分的。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我国科学教育中的师资问题依然存在着诸多缺陷,但随着一系列措施的颁行,我国科学教师整体水平得到了提高。

其实早在1915年3月,教育部就公布了《检定中小学教员方法草案》,规定对教员的检定分为无试验检定、试验检定和特定检定三种。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份文件对当时的我国科学教育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对科学教育逐渐重视,再加上中学实行毕业会考制度的影响,国民政府将这种做法向师范教育领域进行推广。1934年4月,教育部公布了《师范学校学生毕业会考暂行规程》,一年后又正式颁布了《师范学校毕业会考规程》,规定师范学校、乡村师范学校、简易师范学校、简易乡村师范学校、三年制和二年制幼稚师范科等各级各类师范毕业生参加会考的科目、时间、合格评定标准等。师范学校会考科目主要有:公民、国文、算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教育概论、教育心理、小学教材教学法,乡村师范学校还需要加试农村经济及合作、乡村教育,并强调师范学生必须通过各科考试,才能通过教职的关卡。同年,教育部还公布了《小学教员检定暂行规程》和《中学及师范学校教员检定暂行规程》。

正是在政府的这一系列关于师范生毕业要求的章程指导下,科学教师的职前教育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些措施在整体上有助于提高当时学校教员各方面的素质,对于科学教师提高科学素养具有显著的作用。所以说,20世纪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实行的教员资格审查制度,对于当时学校科学教师队伍来说是一项极为有意义的举措。

除了对科学教育职前教育严格执行之外,科学教师的职后培训也得到了提高。教育部鉴于当时国内中学学生理科成绩欠佳的现状,特指定全国各地十六所大学举办中学理科教员暑假讲习班,并颁布了《制定公私立大学举办中等学校理科教员暑假讲习班办法大纲》。具体内容如下。(63)

指定公私立大学举办中等学校理科教员暑假讲习班办法大纲

一、指定之大学

中央大学、北京大学、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交通大学、大同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

二、讲习之科目

(一)算学

(二)生物

(三)物理化学

三、讲习时间

自七月十五日起至八月十五日止计四星期

四、编制及讲习内容

(一)编制分算学、理化及生物三组,每组分高初两级(高级为高中教员而设,初级为初中教员而设)。

(二)讲习内容应注意:(1)各该科之新发展(约占百分之二十五);(2)教学法及教材之研究(约占百分之五十);(3)实验及设备研究(约占百分之二十五),会员于修习认定组全部学科之外得选修他组学科。

五、授课及研究讨论时间

每周授课十八小时,每日上午七时至十时上课,上午十时至十二时、下午三时至五时讨论教学实际问题

六、纳费:学费十元、讲义费二元、宿费二元。

学费由原校担任,旅费由原校斟酌津贴,讲义、宿费等由原省市教育行政机关或原校担任,膳费归教员自备。

七、每校选派代表理科教员一人至四人(算学、理化、生物各一人,高中得选派算学、物理、化学各一人),但在十二级以上之学校得增派一二人,六级以下之学校减派一人。

八、各大学视其设备人才情形决定最高容纳人数。

九、各科讲习完毕后应进行试验,成绩均及格者由校给予讲习成绩说明书,注明某某科目字样。试验应包括拟具改善原校理科教学之实施办法。

十、有成绩说明书者得免除中等学校教员检定试验之一部或全部。

十一、曾受暑假讲习之理科教员应负改进原校理科教学之责。

根据教育部的这一训令,指定大学开始举办理科教员暑假讲习班,各科讲习内容详尽。如国立北京大学和国立清华大学合办的中等学校理科教员暑假班,关于物理部的讲习内容主要为:

甲:演讲题目:

1.力学问题两次;2.热学问题一次;3.磁电学问题三次;4.波动问题一次;5.声学问题一次;6.光学问题一次。

乙、讨论:

1.中学物理学之讲授问题(包括教科书及参考书之选择及教材之支配等)共两次;

2.中学物理实验室之设计问题(包括实验仪器之购备及制造或修理等)共两次;

3.中学物理实验之教授问题(包括实验教本之选择、表演之做法等)共两次;

4.其他特殊问题(由参加者提出)共两次。

丙、参观

1.师大附中及文汇中学

2.度量衡制造所、无线电台(在电话西局一处及东交民巷Hirsbruner洋行内一处)

3.燕京大学、北京大学、北平研究院

由以上培训内容可以看出,当时开展的中等学校理科教员暑假讲习班是具有周全计划的师资培训活动,讲习内容十分详尽,涉及科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实验等各个方面,这在当时科学教员不足的现实条件下,保障了我国科学教师科学素养和教学能力提升的目标的实现。

3.科学仪器和设备

观察和实验在科学教育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对自然物以及自然现象的认识离不开精确的观察、正确的判断以及科学实验,而科学仪器正是进行科学实验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之一。因此,科学仪器和设备成为了影响学校科学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当时无论是初等教育还是中等教育,在购买仪器上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购置设备对于一般普通小学来说是比较困难的,而自制仪器对于教师的要求较高,而且很多科学教师并没有这样的意识。在中学情况也不是太好,虽然教育部在《中学法》中明文规定:“中学经常费之支配,俸给至多不得超过70%,设备费至少应占20%,办公费至多不得超过10%。”但这种经费还是少得可怜。

就一般普通中学而言,科学设备分配极不均匀、精粗失当、大小不适、保存不善和修理无术等现象十分普遍。因此,为了矫正这些弊端,整顿中学理科设备,各地采取了各种措施。江苏省教育厅曾拟定高初中物理仪器最低限度表附物理仪器目录、高初中应备化学仪器及药品最低限度表,还附化学用品目录及初中博物学科最低限度设备标准。江西省也曾先后拟定生物学科、物理学科、化学科最低限度之设备标准。同时,中学理科设备问题也引起了教育部的关注,1933年夏,中等理科教育讨论会在北京召开,经过设备标准分类工作、研究教材、调查、整理调查结果之后,最终拟订了中学理科设备标准。其中关于初中和高中理科设备都进行了分类,物理、化学和生物(动物、植物)三科的实验设备均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包括:教师示教用、学生实验用、储藏室用、实验室用四个部分。

这份《中学理科设备标准》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64)

(1)在设备之拟订,纯以教材为出发点,所需仪器,皆教师讲授所需及学生实验所比用者。若夫仅作装饰品之设备则不多见。

(2)设备分最低及普通或完备之数种标准,各地学校可就财力所及以购买之,学校经费即不充裕,亦无碍购置设备之进行。

(3)提倡自制简单仪器,注重保管及修理,例如物理设备中有工厂设备,其他各科皆有工作柜、储藏柜等。

总体而言,1934年颁行的《中学理科设备标准》,对于各地学校扩充理科设备都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如1934年,南京市拨款5000元辅助市内各私立中学充实理科设备;安徽省教育厅协同各中学校长教员用5万元经费到上海购置仪器和机器,分发给各省立中学和职业中学,使得各校符合《中学理科设备标准》的规定。更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还筹设科学馆10所,以增进民众及学生的科学知识。科学设备不断完善,使实验法在中学中得到了广泛的采用,这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科学教育的发展。

五、科学教育的评价

这一时期,对我国在校学生所主要采取的评价方式就是会考,学生需经过会考方能毕业。1932年5月,教育部以“整齐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生毕业程度和“增进教学效率”名义颁行了《中小学毕业会考暂行规定》,使得会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了评价学生的主要手段。后由于南北各校不断发生学潮,《中小学毕业会考暂行规定》废除,又重新公布了《中学毕业会考规程》,取消了小学生毕业会考,同时对中学会考作了一定的调整。《中学毕业会考规程》规定:参加会考的学校应在会考前两周结束毕业考试;取消体育会考;初级中学会考科目为公民、国文、算学、理化(物理和化学)、生物(动物和植物)、史地和外国语。高中会考科目为公民、国文、算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外国语。除此之外,还对会考作了一定的调整,会考各科成绩计算方法,学校各科考试成绩占4/10,会考成绩占6/10,合并计算。会考三科以上不及格者令其留级,以两次为限。

中学生毕业会考制度的实施在当时社会引起了不同的反响。事实上,从学校教育的长久性和连贯性来看,中学生毕业会考制度对当时统一中学各科教学,尤其是科学类课程的教学,都是极为有效的保证措施。同时,物理、化学、生物诸科都纳入会考科目,这对提升中学科学教育,以及为大学输送理工科生源都提供了保障,客观上对整齐各地各校的科学教育的普及和推动有积极意义,对当时学校的科学教育起到了监督作用。

20世纪20年代至国民政府前期,是我国近代科学发展的最高时期,“国内的知识阶级,几乎没有一个不承认科学的价值。优秀的青年在国内外学校攻究科学的,成千累万;翻译出版的书籍,风行一时”。经过“五四”运动“科学与民主”启蒙运动的洗礼,科学开始在我国确立了它在社会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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