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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法律课堂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编制讲义:中国所流行之研究回教法律之书籍,多不适于中等学生之用,故教员得以适合需要之教材,编作讲义。

北平成达师范学校课程暂行标准——法律学

第一 目  标

一、使学生明了浅近的回教法律。

二、建立学生进修教律之基础。

三、使学生认识回教法律之特点。

四、使学生了解回教法律之根据及制定。

第二 时间支配

一、第五学年……五小时

二、第六学年……五小时

第三 教材大纲

一、第五学年

(一)教律概论

1.教律之定义

2.教律之立法根据

(1)古兰

a.关于法律的分类

b.产生法律之定率

(2)圣谕

a.关于法律的分类

b.各种法律产生之定率

(3)议决案

a.会议之类别与立法

b.现代学者之会议

c.制法者之责任

(4)比拟

a.比拟的定义

b.比拟的原因

3.回教法制的等级

(二)天道法

1.净:小净,大净,月经,产血,土净,污秽。 2.拜功 3.斋功 4.天课 5.朝觐

6.□礼:宰牲

(三)亲属法

1.血统;哺乳 2.婚姻(1)结婚 (2)权利义务 (3)失踪 (4)离婚

3.遗嘱 4.继承

二、第六学年

(一)经济法

1.商业 2.合伙 3.土地 4.利息 5.兑换 6.代经商 7.赠与 8.抵押 9.借与 10.债租 11.优先权 12.债之转移

(二)社会

1.和解 2.禁治产 3.代理 4.保证 5.义产 6.拾遗 7.占有 8.寄托

(三)刑法

1.窃盗 2.奸非 3.诬蔑 4.饮酒 5.抵偿

(四)诉讼法

1.见证 2.审判 3.辩诉 4.供认

(五)国际法

1.条约 2.战争 3.俘虏 4.战利品 5.侨民

第四 实施方法概要

一、作业要项

(一)在未讲之前,先由教员指定材料,俾使学生预为阅看,而对本课教材先有简单之概念;既讲之后,随时可令学生复习或发问。

(二)指定课外书籍,令学生自动阅看,并将要点,作成大纲;以养成学生自由阅读之习惯。

二、教法要点

(一)编制讲义:中国所流行之研究回教法律之书籍,多不适于中等学生之用,故教员得以适合需要之教材,编作讲义。

(二)分配时间与教材:教员得将全部教材与时间,预为分配恰当;以免详略不匀之弊。

(三)教员于讲义外,随时得将重要问题,作为演讲,而令学生随时笔记。

(四)教员须随时指导学生搜集古兰圣谕中之法律问题之根据。

(五)教员得随时指导作批评工作。

(六)教员得随时指示学生,小学教义课程中法规教材之教授方法。

(七)教员得指示学生明了中国回教社会,与其他各回教国家之异同,俾使作编制中国回教教律之预备。

(八)根据讲义教材,图解教材之纲要,既可供讲授之便利,又可为学生自习之用。

摘自《成师月刊》1936年 第2卷 第11-12期 第18-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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