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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运行机制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院系拥有办学自主权后,院系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在自觉接受学校的评估和监督的同时,加强自我约束。院长负责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对上级组织和教职工负责;副院长负责分管部门工作,对院长负责;中层干部负责科室工作,对其分管领导负责;教职工负责本职岗位工作,对科室领导负责。学院采取召开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形式研究讨论学院重大问题。②分管院领导对该议题有初步意见。

三、院系运行机制

院系运行机制包括决策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协调机制。

1.决策机制

决策环境的变化要求院系形成制度化的稳定的决策形式。研究问题和决策重大事项,实行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真正做到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规范化。

2.约束机制

院系拥有办学自主权后,院系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在自觉接受学校的评估和监督的同时,加强自我约束。一方面,院系分党委或党总支对院系在贯彻与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方面进行监督,并发挥学术组织和分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管理层级的权力分散,形成院系内的相互约束,使每种权力恰到好处地发挥作用。

3.激励机制

根据学校对院系各种自主权的下放程度,在利益分配上切实破除大锅饭的做法,做到按量、按质取酬。目前,很多高校实行了岗位津贴制度,可以此为杠杆,做到奖罚分明,拉开差距,实现目标激励。同时,对于那些工作兢兢业业,为院系发展作出贡献的教职工,在评优、职称晋升、进修、培训等方面实行特别对待。在实行物质奖励的同时,也应发挥精神激励的作用。

4.协调机制

学院应加强教学科研方面的协调,进行合理学科建设和专业布局。在工作和人际关系方面,在进行思想协调的前提下,注重信息畅通和信息反馈,依据规则和规章进行管理,引导全院人员从全局出发,从全院的整体利益出发,院系领导办事公正,尊重教职工,使教职工有一种归属感和自豪感,从而调动每一位教职工的积极性。

5.运行机制

院系研究和决策一般通过院(系)务会、党委(党总支)会的形式,为促进学院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相应的工作制度及议事规则,应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

行政工作形式

(一)学院实行行政负责制,行政重要问题和重要决策由院务会研究决定。

(二)学院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制度。院长负责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对上级组织和教职工负责;副院长负责分管部门工作,对院长负责;中层干部负责科室工作,对其分管领导负责;教职工负责本职岗位工作,对科室领导负责。

(三)坚持每周一次院长办公会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新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四)坚持间周召开院务会的制度。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处理学院各项工作和问题。

(五)坚持间周召开教职工大会制度。安排、部署、检查相关工作和任务。

(六)坚持间周召开教学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布置教学各环节的工作,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七)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业务会,加强工作指导,广泛收集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八)坚持请示报告和协商制度。学院研究处理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请示汇报;各科室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领导交办的事项要及时请示汇报,但原则上不越级请示。对学院决定的事项和工作安排,各科室要主动协商配合。

(九)坚持日常工作督查、督办制度。主要内容为:检查落实上级交办的事项;督促抓好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等。

行政议事形式

学院采取召开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形式研究讨论学院重大问题。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专题业务会召开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

(一)院务会

1.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两次或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院长或委托其他院领导主持。

2.参加院务会人员

(1)出席人员:院领导及退居二线的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2)讨论有关议题时,所涉及部门的人员可列席该议题的研究。

3.院务会议题范围

(1)传达学习上级及学校的文件和会议精神。(2)讨论决定学院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3)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4)讨论决定学生、教职工的重大奖惩事宜。(5)审议学院年度或学期经费情况。(6)院总支认为应提交院务会研究处理的其他问题。

4.会议筹备

(1)议题准备

①由议题部门写出有明确实施意见的书面材料,必要时还应附上翔实统计资料及政策依据。②分管院领导对该议题有初步意见。③涉及多部门的议题,提交院务会讨论前,须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由议题部门按讨论意见修改。④提交院务会讨论的议题材料,应符合有关文件精神,注意与学校有关管理办法衔接,防止互相矛盾。所有材料应文字简练,条理清楚,观点明确,说理有据。

(2)会议其他准备

①经确定后的会议议题的相关书面材料,由议题部门提前一天送办公室统一印制、汇总后,送出席会议人员。②会议组织联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写出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③经会议决定的事项由议题部门组织实施、办公室督查、督办。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院务会议题

(1)不属于院务会讨论范围的。(2)上级或学校有明确规定,部门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3)所提议题无明确处理意见的。(4)应经几个部门讨论而没有讨论或讨论不充分的。(5)其他准备不足的。

6.院务会的议题讨论程序

(1)由主持会议的院长或其他院领导宣布议题。(2)议题部门负责人汇报。(3)分管领导提出意见。(4)与会人员发表意见。(5)主持人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意见不统一,原则上下次会议再议,情况特殊,可表决决定。如需行文,由议题部门按会议意见修改,交办公室审稿。其中管理办法类文件,须交领导审定。

7.院务会的其他要求

(1)院务会已议定事项,原则上不再另行提起讨论。(2)院务会不搞临时动议。(3)出席院务会的人员应按时到会,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4)遵守内外有别原则,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把会议情况和不同意见外传;否则,视其情况按组织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坚持回避制度,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议题,涉及人员应当回避。

8.院务会决议必要时可以以会议纪要方式传达到各部门。

(二)院长办公会

1.原则上每周一次,会议由院长或其他院领导主持

2.参加院长办公会人员:院领导及所涉及科室的主要负责人。

3.院长办公会议题范围

(1)审议本周工作完成情况,查找工作未完成原因,落实责任和措施。(2)安排下周工作任务。(3)研究处理本周重要业务工作。

4.院长办公会筹备

(1)各部门写出本周主要工作情况,包括完成的任务、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和要求等,分管院领导签署初步意见。(2)会议组织联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作会议记录。

5.院长办公会的议题讨论程序

(1)部门负责人简明扼要汇报主要工作。(2)分管领导提出意见。(3)院长根据部门和分管领导意见提出要求。(4)院领导安排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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