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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与学校关系发展的趋势与选择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法律关系。政府职能转变,学校具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教育行政权力只是由上级政府转移到地方政府部门,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的性质并没有得到改变,学校还是政府的附属机构。因此,如何建立适应教育发展、社会需求的新型的、良性的政府与学校关系,仍旧是政校关系的重点所在。

四、我国政府与学校关系发展的趋势与选择____________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之初,由于长期以来比较强调集中管理,政府对各级各类学校一直采取以行政命令为主的高度集中的管理方式。政府包揽了从办学到管理的一切权力,学校的权力十分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法律关系。1980年来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的教育事业也进行了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学校具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这一改革促使政府与学校之间的主体地位及职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综观改革的全过程,政府的行政命令与控制的痕迹仍然很突出。例如,国家为了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减轻中央政府办学的负担,从1985年开始实行分级管理和分工负责办学新模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但是,这里的“分级”和“分工”主要是在政府上下级部门中进行的,由中央集权到中央领导下的中央和地方分权,这对调动地方政府教育职能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但属于学校的权力并没有真正下放给学校。教育行政权力只是由上级政府转移到地方政府部门,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的性质并没有得到改变,学校还是政府的附属机构。因此,如何建立适应教育发展、社会需求的新型的、良性的政府与学校关系,仍旧是政校关系的重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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