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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的的概念与作用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科学的教育目的观有助于制定有效的指导教育实践的教育方针。教育目的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教育目的作为国家对培养什么样的人的总要求,它不仅指示出“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这样的教育预期方向,而且还包括现实教育问题解决的具体路径。教育目的的评价作用可集中体现在现代教育评估或教育督导行为中。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与作用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目的性和意识性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人类自觉活动与动物的本能活动之间的重要区别。与人类的其他自觉活动一样,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有明确目的的。

所谓教育目的,是指人们按照一定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自身的发展需要而形成的关于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质量规格的总要求,它是以一种自觉观念的形式而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可以看出,教育目的主要回答两个基本问题:一是规定教育“为谁培养人”;二是“培养什么样的人”。前者是关于教育活动的质的规定性,后者是关于教育对象的质的规定性。

在一定的社会中,凡是参与和关心教育活动的人,如教育家、思想家、科学家、教师、学生家长等,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都会有各自的期望即教育目的。随着经验的增长和自我意识的发展,受教育者本人对于自己应该成长为什么样的人也会有愈来愈明确的追求,即自我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教育目的反映了学校、家庭和个人对人才培养的特殊要求。而国家教育目的既反映一定时期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也反映了人们对教育目的所寄予的期望,是对各级各类人才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与规定。无论是家庭对自己子女发展的期望、个人对自我发展的设计,还是各级各类学校具体培养什么领域和层次的人才,都必须符合国家提出的总体要求。因此,国家教育目的对学校、家庭和个人的教育目的起宏观的指导和调节作用。

为了进一步理解和把握教育目的的含义,我们有必要对教育目的和教育方针之间的关系作一简要比较。

教育方针是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思想,是国家或政党根据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要求,为实现一定时期的教育目的而规定的教育工作的总方向。它一般包括:教育的性质和指导思想;教育工作方向,主要指特定时期的教育工作方针;教育目的,即培养人的质量和规格要求;实现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径和基本原则。其中,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中核心和基本的内容。科学的教育目的观有助于制定有效的指导教育实践的教育方针。

(二)教育目的在教育活动中的作用

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它对教育任务的确定、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内容的选择以及全部教育活动过程的组织都起着指导作用。教育目的确定后,教育事业才能有组织、有计划地沿着预定的方向发展。教育目的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教育活动的定向作用

教育目的作为国家对培养什么样的人的总要求,它不仅指示出“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这样的教育预期方向,而且还包括现实教育问题解决的具体路径。主要体现为:一是对教育社会性质的定向作用,对教育“为谁培养人”具有明确的规定。二是对培养目标的定向,使人的发展不仅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而且符合教育目的的规定,形成社会所需要的品质。三是对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内容的定向作用,对选择何种水平的教育内容等具有决定性作用。四是对教师教学行为的定向作用,如教学重点的确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价值引导等都要与教育目的的总体要求相一致。五是对学校管理的定向,学校管理是为学校的教学活动服务的,实质是按照教育目的的要求为人才成长服务。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依照教育目的的要求,可以使教育活动避免发展方向上的失误,以便从根本上确保教育的社会性质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倾向性。

2.对教育活动的调控作用

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的调控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一是通过确定教育价值取向来调控教育活动。任何教育目的都体现出一定的教育价值取向,都带有一定价值观实现的要求,并成为衡量教育价值意义的内在根据,进而调控实际教育活动。二是通过确定“培养什么样的人”的素质标准来调控教育活动,使教育者根据这样的标准调节和控制自身对教育内容或教学方式的选择等。三是通过目标的方式进行调控。一种教育目的的实现总是要具体化为系列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目标,正是这些目标,铺开了教育目的得以实现的操作路线,具体调节和控制教育的各种活动。就调控的对象来说,既包括对教育工作者教育观念、教育行为的调控,也包括对学生的调控。对学生的调控又体现为对学生的外部调控和学生的自我调控两个方面。由于教育目的本身含有对学生成长的期待和要求,因此教育者对学生不符合教育目的的行为总是予以引导或纠正,把学生的发展纳入到预定的方向。与此同时,学生一旦意识到教育目的对自身未来成长的意义和要求,往往能增强他在教育活动中不断自我完善的努力程度,把合乎教育目的的发展作为努力方向,主动规划自己的未来。

3.对教育活动的评价作用

教育目的既是一个国家人才培养的质量规格和标准,也是衡量教育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依据。教育目的的评价作用可集中体现在现代教育评估或教育督导行为中。具体言之,依据教育目的,评价学校的总体办学方向、办学思想、办学路线是否正确,是否清晰,是否符合社会的发展方向和需要;依据教育目的,评价教育质量是否达到了教育目的的要求,达到了教育目的规定的规格和标准;依据教育目的,评价学校的管理是否科学有效,是否符合教育目的的要求,是否遵循了教育规律,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教育目的的上述作用是相互联系的,每一种作用都不是单一表现出来的。定向作用是伴随评价作用和调控作用而发挥的,没有评价和调控作用,定向作用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调控作用的发挥需要以定向作用和评价作用作为依据;评价作用的发挥也离不开对定向作用的凭借。在现实教育中,应重视和发挥教育目的的这些作用,对其合理把握和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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