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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时期的书院制度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书院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它是以私人创办为主,聚集大量图书,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的高等教育机构。书院萌芽于唐末,但作为一种教育制度形成和兴盛则在宋朝。茅山书院在江苏金坛三茅山后,宋仁宗时处士侯遗创建书院。南宋时影响较大的也有四大书院: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丽泽书院和象山书院。宋代的书院发展已经相当完善,管理体制基本上已实现正规化、制度化,

第三节 两宋时期的书院制度

一、宋代书院的产生

书院之名,最早出现在唐玄宗开元年间(713—741年),主要是作为国家修书藏书的机构,当时有丽正书院、集贤殿书院,实际就是皇家图书馆,与专门进行教育学术活动、具有学校性质的书院是有明显区别的。

书院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它是以私人创办为主,聚集大量图书,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的高等教育机构。

书院产生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第一,社会的动荡和需要。唐末五代数十年间,“兴干戈,学校废,而礼仪衰”,许多读书士子穷居草野,无由显身,私人书院有所创立、发展。第二,书籍集聚和传播。书院作为教育机构,积书、藏书多,而在唐朝以前,书籍非常难得,唐以后造纸术达到一定水平,书籍才有了印刷、复制的条件。第三,私人讲学的传统。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私学就是一种重要的教学组织形式。秦朝虽禁私学,但私学禁而不止。汉朝以后,私学一直与封建官学并行发展,遍设于全国城乡各地,成为培养人才的另一条重要渠道。唐代私人设置的书院有聚徒讲学活动,正是历史上私学的继承和发展。第四,佛教禅林讲学制度的影响。佛教在西汉末、东汉初开始传入中国,至魏晋隋唐而大盛,佛教徒每就山林名胜之地,建立禅林作为修道讲习之所,并定有详密的学习和讲授佛经的规程,使用记录大师讲学语言为“语录”等办法,书院学则的制订,教学活动方式均受禅林讲学制度的影响。

专门进行教育学术活动的书院最先出现在民间。民间藏书的书堂、书屋、书舍与私人教学的书馆、精舍不断发展,逐渐演化成学者讲学说书、学子读书求学并进行学术研究的专门教育机构,这就是民间最早的书院。这些书院的出现,大约在唐代的贞元、元和年间(785—820年),比较著名的有:贞元间进士张九宗在四川遂宁创建的遂宁书院;贞元进士幸南容在江西高安创建的桂岩书院;元和年间李宽在湖南衡阳创建的石鼓书院,亦称“李秀才书院”,后成为宋初有名的“四大书院”之一。

唐末五代以来民间出现的书院,多由重视文教学术的士大夫或文化人兴建,负责人山长和教师都不是国家任命的学官,而是聘请有学行的学者担任。教师可自由讲论,学术研究也充分自由,学术空气非常民主。学派可自由讲学,问难辩论。可见,书院是继先秦私学和两汉精舍之后一种新型的私学。

书院是私学,它继承了古代私人讲学的优良传统,在教学和组织管理上又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书院的组织和讲学形式,不同程度地受到佛教禅林的影响,书院山长与寺院的禅师、方丈职责极为相似。书院的教学颇似寺院之学,组织管理比较全面、规范,其教育管理水平要超过传统的私学。其次,书院不仅是讲学的场所,也是学者研究著书修书及刻书印书藏书的学术中心。许多学术思想和著作都是在书院产生的,所以书院对古代学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也是古代书院最大特点之一。再次,书院一般建筑在山水胜地,如白鹿洞书院在庐山五老峰下,岳麓书院在长沙岳麓山下等,而且书院的建筑设施往往具有一定规模,布局也很讲究,一般包括照壁、泮池、讲堂、斋舍、祠堂、藏书楼、启圣殿、明伦堂等。

二、宋代著名的书院

书院萌芽于唐末,但作为一种教育制度形成和兴盛则在宋朝。宋朝实现了国家统一,社会生产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相对安定,士心向学。然而,当时的统治者急功近利,只注重科举选拔人才,以满足立国之初对于大批治术人才的需要,而忽视设学培育人才,以至在立国之后的80多年间,官学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书院便以新生事物所特有的强大生命力,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发展,并成为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它既满足了读书人求学要求,又受到统治者的赞许。

宋初书院在得到较大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六大著名的书院:白鹿洞、岳麓、应天府、嵩阳、石鼓和茅山书院。

白鹿洞书院在江西庐山五老峰下。唐贞元年间(785—805年),洛阳人李勃、李涉兄弟隐居庐山读书,养一白鹿,其地遂称白鹿洞。南唐升元年间(937—943年),就其地建学馆,置田产,以国子监教授李善道为洞主,有学生百余人,称庐山国学。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江州知州周述请赐国子监印本九经供学子研习。当时称白鹿国庠。何时改称白鹿洞书院史载不详,只笼统地说是宋初。白鹿洞书院的发展,是在南宋理学大师朱熹知南康军重修以后。朱熹修复白鹿洞书院,请皇帝赐《九经注疏》,增购图书,置建田庄,亲定学规,亲自讲授,质疑问难,使其盛极一时。

岳麓书院在湖南长沙岳麓山下。宋开宝九年(976年),潭州太守朱洞建讲堂斋舍,创辟书院。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宋真宗诏见山长周式,赐“岳麓书院”匾额及各种图书,岳麓书院因此而名闻天下。后大师张栻主教,以“造就人才,传道济民”为办学宗旨,使之成为湖湘学派的重要基地。朱熹曾会讲其中,听讲者多达千余人。

应天府(睢阳)书院在河南商丘,亦称“应天书院”。原为名儒戚同文旧居。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邑人曹诚就戚之旧居建学舍150间,聚书1500余卷,招徒授业,由戚的孙子戚舜主持。真宗赐额“应天府书院”。范仲淹曾就学于此,后应晏殊聘请又主讲书院,因此书院名声大振。景祐二年(1035年),改为应天府学。

嵩阳书院又名“太室书院”,在河南登封太室山麓。五代后周时就嵩阳观改为“太乙书院”。宋至道三年(997年)赐名“太室书院”,颁九经子史等书,有生徒数百人。景祐二年(1035年),设山长,置学田,更名“嵩阳书院”。洛学大师程颢程颐兄弟先后讲学于此。

石鼓书院在湖南衡阳石鼓山回雁峰下,旧为寻真观。唐元和年间(806—820年),李宽读书于此。宋至道二年(996年),郡人李士真于李宽读书的故地,兴建书院。景祐二年(1035年)太守刘沅奏请朝廷,宋仁宗赐“石鼓书院”匾额及学田。

茅山书院在江苏金坛三茅山后,宋仁宗时处士侯遗创建书院。天圣二年(1024年),江宁知府王随奏请赐学田三顷。后来时有毁废。淳祐年间,知县孙子秀于茅山故址重建书院,广招生徒。咸淳七年(1271年),又迁建县南顾龙山麓。

南宋中央和地方勉强设学,却是有名无实,于是私人书院又应运而起,日益发达,几乎取代官学成为当时的主要教育机构。南宋是书院的兴盛时期,宋代有书院173所,南宋占136所。南宋时影响较大的也有四大书院: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丽泽书院和象山书院。

三、宋代书院的制度

宋代的书院发展已经相当完善,管理体制基本上已实现正规化、制度化,形成了有别于官学和以往私学的许多特点。

(一)书院的管理体制

书院最主要的负责人是山长,或称院长、洞主、主洞、堂长,多由学有专长、德高望重的著名学者充任。山长担当行政事务主管和教学主讲,为书院各项工作的主要组织领导者。规模较大的书院还设有副山长、助教等,协助山长的管理工作。山长聘请学行兼优的学者为教授或讲书,负责教学讲授。有的书院还设副讲,负责“批阅文字,辨析疑义”。

此外,书院还设有管干、斋长等职,均由学生担任,如白鹿洞书院设管干一人,副管干二人,管理总务后勤、经费收支、膳食、修缮等事务,由院中公举“有才而诚实者为之”,如不称职立即撤换。书院设斋长,每斋一长或两斋一长,主要负责管理生徒的学习、生活,协助管理书院财物,检查督促勤杂人员的工作,相当于现今的班长。书院还设典谒二人,负责“谒圣引礼”,由生徒中“声音洪亮、进退疾徐中节”者充任。

书院还设有厨房工役、门斗、堂夫、斋夫、看司等一系列勤杂人员,从事各种勤杂劳务,保证书院环境的整洁和学习生活的秩序。

(二)书院管理的制度化

宋代许多书院都由当时著名的学者、教育家分别定出了名为《教条》或《学规》的条规,以加强管理。其中以吕祖谦的《规约》和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亦称《白鹿洞书院教条》)最具代表性。尤其是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教条》,影响最为广泛、深远。这是中国书院发展史上一个纲领性学规,不仅对当时及以后的书院教育,而且对于官学教育都产生过重大影响。兹摘录如下: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而其所以学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别如左: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右为学之序。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身以至于处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别如左:

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右修身之要。

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右处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右接物之要。(《朱子文公集》卷七四)

在这个学规中,朱熹首先明确了要以“明人伦”为学习的目的,即要懂得“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其次,指出学生修身、待人接物的要领。其中“修身之要”要求“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处事之要”要求“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接物之要”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再次,规定了学习的次序和方法,即“为学之序”,要求“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学、问、思、辨四者,在于穷理,笃行是指履行道德行为规范的具体实践。《教条》成为后世书院学规的范本。使书院教育逐步走上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其贡献不可低估。

(三)教学制度

宋代的书院,由于许多大师直接施教,参与管理,教学制度已相当完善,现归纳如下:

宋代书院的课程设置,以《诗》、《书》、《礼》、《易》、《春秋》“五经”为主。理学大师朱熹著《四书集注》后,该书便成了书院和各级学校的主要教材,地位逐步超过了“五经”。此外,一般书院也要学习一些历史和诸子之书。

书院的教学,多采用自由讲学的形式,讲授并不求其系统完整,而是突出重点。名师硕儒讲学,都注重讲述自己独到的学术见解、研究成果,并把自己的学术著作作为书院的主要教材。以自己的著作作教材,讲授自己和本学派的学术见解,是书院教学最突出的特点之一。

书院的教学组织形式,一般是由名师拟定课题,聚集生徒“升堂讲说”。主讲学者有时让副讲协助教学,对学生的德行、道艺进行全面的指导或答疑。当书院有名师主持和讲学时,慕名来学者便会与日俱增,于是又采取汉代董仲舒等大儒所创立的弟子次相授受的“导生制”,如朱熹就让高足弟子林用中、黄干、王阮、胡泳等随之讲学。

书院有时还礼聘院外名师来作专题讲座,这是升堂讲说的一种特殊形式,也称“会讲”。乾道三年(1167年)九月,朱熹带领学生范伯崇、林用中等由福建专程到长沙,在岳麓书院与张栻“会见讲论”,讨论“太极”和《中庸》之义,进行友好的学术交流,开书院会讲之先河。后有吕祖谦与朱熹、陆九渊等人讨论“教人”、“读书”等重大教育问题的“鹅湖之会”;朱熹邀请陆九渊讨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白鹿洞之会”等。明代继承宋代“会讲”的传统,并将其制度化,建立了严密的组织,制定了明确的会约,对讲学的宗旨、会期、经费的开支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当时著名的有《东林会约》、《崇实会约》等。至清代,安徽紫阳书院的《紫阳规约》集诸会约之大成,最为完备。

书院教学以自学为主,提倡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相互质疑论辩。书院的会讲就是师生辩论研讨的最好时机。平日大师的讲授也都是重点阐发,启发诱导,主要让学生自己钻研。学生在自学过程中,如产生疑惑,就向老师质疑问难,大师则根据弟子的不同程度,因材施教,或明确讲解,或稍加点拨,或与之反复论辩。

考课,是书院教学的重要制度,宋代的书院已开始实行。起初主要是仿效王安石的“太学三舍法”,通过考核积分以便升级学习。当时,湖南湘西书院的学生,通过考试得分高等者,可升入岳麓书院。书院中还有一种成绩水平考试,如朱熹在岳麓书院就以抽签的方式,考核学生对《大学》的学习理解情况。他“诣学升堂,以百数签抽八斋,每斋一人出位,讲《大学》一章”。书院的这种考课制度,至明清时期发生了质的变化,变成了科举的“预备考试”。

展礼,是书院教育教学的重要形式。书院教学开讲时,必须举行祭祀先圣先师的仪式。祭祀的人物很广泛,主要是孔子,并配以颜、曾、思、孟“四圣”,以后还扩大到许多儒家的“先贤”。祭礼典礼除开讲举行外,每月的朔望也要举行,并成为常规。除祭祀外,书院的师生之间、生徒之间,凡迎来送往、升堂讲学、课试授业,都有礼仪,均须展礼。这些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言行礼仪教育的重要手段,对书院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有一定的作用。

(四)图书与经费制度

宋代书院非常重视图书的建设和管理。书院的图书来源主要有四:一是奏请皇帝赐书。宋代著名的书院都有皇帝赐的经书。二是动员官绅捐赠。岳麓书院为此还专门订立了《捐书详议条款》。三是书院自筹经费购置。如陆九渊的门人彭兴宗在象山书院,见藏书甚少,便下山增购,以供披览。四是书院自行刊刻。宋代书院的刻书,被世人公认为珍本。此外,书院对图书的收藏、分类、编目及借阅披览等,也逐步建立了一些规制,以加强管理。

宋代书院经费的来源,主要是依靠学田的田租。学田的来源:一是由朝廷或官府赐给。如石鼓书院,朝廷就赐过学田。茅山书院也曾得赐田三顷。更多的则是地方官府拨给田产。淳熙十年(1183年),知南康军朱瑞章一次就拨给白鹿洞书院田产700亩。地方官府拨给学田以充经费,自宋至清从未间断。二是靠私人捐赠。私人捐资办学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宋代许多书院都得到过私人的资助。朱熹知南康军时,就出资买田以充白鹿洞书院的办学用费。以后大量的地方书院,差不多都是依靠私人的捐赠。书院经费的收支管理,一般都有规章制度,严格规定了经费收支管理的原则。

宋代的书院,是我国书院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的时期,给后世书院各方面的建设,特别是管理体制的发展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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