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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时期的科举制度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宋代科举制度与唐代相比,有了很大发展。宋代建国后,需要补充大批文武官员,主要来源是科举。宋代对于科举进士及第的待遇也超过隋唐,凡中进士者立即授官,不须再经吏部考试,所授官职,亦十分尊显。由此可见,宋代科举取士的滥。朝廷官员推荐考生应试这种旧习助长了科举的徇私舞弊现象和官场的朋党之争。主考官临时差遣,任何官员可充任,年年更换,设副主考官监督,对主考官实行“锁院”,不得与外人接触,以免别人托请。

第四节 两宋时期的科举制度

宋代科举制度与唐代相比,有了很大发展。宋代建国后,需要补充大批文武官员,主要来源是科举。宋代对于科举进士及第的待遇也超过隋唐,凡中进士者立即授官,不须再经吏部考试,所授官职,亦十分尊显。

宋代科举制度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科举取士的滥

唐代进士考试中选的名额,极盛时一榜也不过50人,通常只有20到30人,而宋代最多时曾达到1800人,平时也是100人左右。宋代科举考试取士名额比唐代大大增加。由此可见,宋代科举取士的滥。当然,这样做的结果有其自身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积极方面:调动了世人读书的积极性,满足了朝廷对人才的需求,同时也满足了中小地主阶级的利益,使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得以缓和。

消极方面:造成了官僚冗滥,举人不实,败坏科举的名声,教育质量也严重下降。

二、科举取士的严

宋代科举考试的严表现在:

1.禁止朝廷官员推荐考生应试。

朝廷官员推荐考生应试这种旧习助长了科举的徇私舞弊现象和官场的朋党之争。太祖建隆三年(962年)诏令举人不得推荐考生应试。

2.限制主考官的权利。

主考官临时差遣,任何官员可充任,年年更换,设副主考官监督,对主考官实行“锁院”,不得与外人接触,以免别人托请。

3.限制大官僚及世家子弟的应试特权。

实行“别头试”即将与考官有亲属或其他关系亲近的考生,另行开场考试,考官与考题也另行安排。

4.严格阅卷纪律。

实行糊名密封制度和誊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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