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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级别与病程记录书写的规定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护理文件书写记录是患者在住院期间病情及治疗经过的真实记录,是护理人员针对护理对象所进行的一系列护理活动的真实反映。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执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护理记录更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所以,认真执行护理文件书写要求,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由护士长全面检查后,次日送病案室专人统一保管。

一、ICU护理文件书写的重要意义

ICU护理文件包括患者入院护理评估单、危重患者监护单、一般护理记录单、体温单、医嘱单及护理流程有关的其他记录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实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作了规定。其中第8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第9条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第10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护理文件书写记录是患者在住院期间病情及治疗经过的真实记录,是护理人员针对护理对象所进行的一系列护理活动的真实反映。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执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护理记录更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真实地记录护理记录是对患者负责,也是护理人员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所以,认真执行护理文件书写要求,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ICU护理文件书写要求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医药局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文件精神,按照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编著的《医疗护理常规》中的要求,ICU及CCU护理文件书写基本要求如下。

1.护理文件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护理文件书写除特别规定外,一般应当使用蓝黑墨水。

3.护理文件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简明扼要、标点正确。

4.护理文件书写中应当使用医学术语、中文和国际通用的英文简称。

5.护理文件应当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各栏目填写齐全。

6.护理文件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同色笔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擦、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要求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7.注册护士做完处置后签全名,非注册护士须在注册护士带领下做处置和双签名,有条件的情况下用药时执行双核对和双签名。

8.护士长或护士长委托高年资护理人员有定期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件的责任,检查时若有修改,用红色笔划双线于所要修改的内容上,并注明修改日期、签名,要求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9.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的,有关护理人员应当在抢救后6h内据实补记,并注明“补记”。

三、ICU护理文件管理要求

病历属患者档案,按上级有关规定,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门急诊病历一律由患者自行负责保管。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并做好交接。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由护士长全面检查后,次日送病案室专人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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